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指南(2023版)
发布时间:2023-09-08     浏览次数: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机关的相关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

工作机构名称: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开化县华埠镇芹阳办事处钟山路61号411办公室

办公时间:夏令时: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冬令时: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通知公告)

咨询电话:0570—6170192

邮箱地址:khzfj123@163.com

依申请公开互联网申请受理网址:http://zjysqgk.zj.gov.cn/ysqgkqt/ysqgk/front/showgradd.do;jsessionid=D512226E412F96B541C58C3886DEE9A5?deptid=330824ZF270000&deptname=%25E5%258E%25BF%25E7%25BB%25BC%25E5%2590%2588%25E6%2589%25A7%25E6%25B3%2595%25E5%25B1%2580&city=%25E8%25A1%25A2%25E5%25B7%259E%25E5%25B8%2582-%25E5%25BC%2580%25E5%258C%2596%25E5%258E%25BF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范围

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照《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

(二)主动公开内容

依照《条例》规定,本机关依法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信息主要包括:

1.机构概况

2.政策文件

3.计划总结

4.决策公开

5.人事信息

6.财政信息

7.建议提案

8.部门公告公示

9.工作信息

10.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11.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12.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三)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开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kaihua.gov.cn/)。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也可以在开化县档案馆、开化县行政服务中心、开化县图书馆等公开查阅场所查阅。

线下查阅点信息:

开化县档案馆查阅点位置:开化县城关镇解放街54号2楼查阅大厅,联系电话:0570-6030353,查阅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令时14:30—18:00,法定工作日);

开化县行政服务中心查阅点位置:开化县凤凰南路2号开化县行政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联系电话:0570-6019919,查阅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夏令时14:00—17:30,法定工作日);

开化县图书馆查阅点位置:开化县江滨南路6号,联系电话: 0570-6014288,查阅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令时14:30—18:00,法定工作日)。


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还通过开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化发布”、“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微动力”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以及有关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政府信息。政务新媒体可在“开化好地方”公众号“政务号”版块内的“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微动力”点击查阅。

(五)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申请人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本机关的信息,应填写《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复制有效,也可以在指定地点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下载。依申请公开互联网申请受理网址:http://zjysqgk.zj.gov.cn/ysqgkqt/ysqgk/front/showgradd.do;jsessionid=D512226E412F96B541C58C3886DEE9A5?deptid=330824ZF270000&deptname=%25E5%258E%25BF%25E7%25BB%25BC%25E5%2590%2588%25E6%2589%25A7%25E6%25B3%2595%25E5%25B1%2580&city=%25E8%25A1%25A2%25E5%25B7%259E%25E5%25B8%2582-%25E5%25BC%2580%25E5%258C%2596%25E5%258E%25BF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开化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联系地址:开化县华埠镇芹阳办事处钟山路61号综合行政执法局

邮政编码:324300;

电子邮箱:khzfj123@163.com

联系电话:0570—6170192;

3、当面申请。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受理地址:开化县华埠镇芹阳办事处钟山路61号综合行政执法局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

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8:00(夏令时)/14:00至17:30(冬令时)

联系电话:0570—6170192。

(二)申请的提出及时间确定。

1.申请人通过网上提出申请的,必须按照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凭借系统反馈的编号和密码在开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平台查询受理情况。

2.申请人通过信函和现场提出申请的,应填写书面《开化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

(1)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收到申请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在填写书面《申请表》或网上电子《申请表》时,应按规定认真填写,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受理程序。

本机关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及书面答复: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内容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或申请内容不明确,将予以退回,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制作《补正申请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单位将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3.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4.本机关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5.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6.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7.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8.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9.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本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

10.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11.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及时登记办理,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需征询第三方意见,征询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将根据国务院核定的价格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不予公开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开化县监察局举报。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70-6014695,传真号码:0570-6014162,通信地址:开化县城关镇解放街54号,邮政编码:324300。

开化县监察局联系电话:0570-6014641、0570-6023110,传真号码:0570-6013863,通信地址:开化县城关镇解放街54号,邮政编码:324300。

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样表).docx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其他组织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