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824000000/2026-101046706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开政办发〔2026〕1号
公开日期: 2026-01-15
发布单位: 开化县府办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HKHD01-2026-0001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化县“国家公园·乐学安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6-01-15 14:08 来源: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开化县“国家公园·乐学安居”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化县“国家公园·乐学安居”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提升全县教育优质均衡、普及普惠发展水平,助力农村学生进城就学圆梦,根据《开化县2025年度“小县大城·富民安居”工程实施意见》精神,现制定开化县“国家公园·乐学安居”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省、市、县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相关部署要求,把教育作为推动缩小“三大差距”的重要抓手,为全县农村地区有意向进城就学的家庭提供就学、住房、就业、出行、就餐等集成化基本公共服务,帮助农村学生实现进城就学梦,加快以优质教育牵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二、工作举措

(一)加快布局调整。坚持将学校布局有效融入县域发展规划,按照“高中、初中向中心城区集聚,小学、幼儿园向中心集镇或乡镇政府所在地集聚”的思路,系统实施教育布局优化调整。高中教育。开化中学创建省现代化学校;衢州旅游学校、华埠中学联合申报综合高中,推进职普融通;崇化高中扩大招生规模,近中期形成全县3所普通高中、衢州旅游学校内设综合高中的格局,最终形成全县高中分类特色办学格局,全面推动“县中崛起”。初中教育。稳妥推进乡镇初中学校布局调整,实现初中向中心城区、中心镇集聚目标,加快推动“初中提质强校”。小学教育。聚焦发展轴,积极推进乡镇学校向城区和中心镇集聚,推动城乡小学教育优质均衡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资源规划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芹阳办)

(二)扩容优质学位。实施城镇学校改造提升行动,加快城镇学校扩容增位,推动实现农村学生从“就近学”到“上好学”转变,教育质量持续上升,教育成本大幅降低。加快实施教育布局调整项目。谋划实施华埠镇中心小学、马金镇中心学校、城镇学校食宿改造等一批教育布局调整项目建设,提升城镇学校能级。加快推进城区优质学校整合。积极破解实验小学与天地小学同校区办学、芹阳小学发展乏力等难题,稳妥有序实施天地小学与芹阳小学深度融合。加快实施开化中学现代化改造提升。启动开化中学现代化改造提升项目,对开化中学进行全面提升,推动实现“县中崛起”。(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芹阳办)

(三)优化入学政策。开放城区学校招生。综合考虑城区学校承接能力,整合归集城区教育资源,逐步开放城区学校招生,2025年开放实验幼儿园、凤凰幼儿园、芹阳幼儿园、华埠幼儿园、芹阳小学面向全县招生,2026年城区幼儿园、小学新生放开面向全县招生,最大限度保障有城区入学需求的适龄儿童“愿入尽入”。(责任单位:县教育局)。优化课后托管机制。针对进城就读学生及陪读家长实际需要,优化课后托管服务机制,通过开展放学后作业辅导、兴趣小组活动等方式组织课后托管服务,让有需求的家庭学生离校时间与家长下班时间接轨,解决上早班下晚班家长接送难题(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完善暖心关爱服务。根据学生进城就学情况,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针对性落实教育教学、心理健康、作业辅导等关爱帮扶举措。通过“微心愿”、集体活动、集中走访等暖心关心措施,帮助孩子融入新环境(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妇联、团县委)。

(四)建强教师队伍。实施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行动,深化“六抓六比创新高”专项行动,提升教师队伍专业水平。培育骨干教师。深入实施“三名工程”“高端教师培养工程”“学历攀登计划”,分类施策、精准培育名优教师;培育“南孔精英”计划人才,落实“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管理办法”,依托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工作室,引领骨干教师快速成长(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培育后备干部。加强对关键岗位干部、中层干部、优秀年轻干部等重点对象的培养管理,探索建立局机关与学校干部“双向挂职”机制,畅通干部培养交流渠道。持续实施年轻干部“雏鹰计划”,掌握一批有潜力、业务精的年轻干部重点关注、跟踪培养(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均衡师资配置。加大教育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允许每年教师招聘和退出的人数基本保持平衡。在高中、初中名优教师的引进方面,尤其是在重点中学招录教师上,给予更多编制资源倾斜,每年招聘一批专业人才,为实现“县中崛起”“初中提质强校”提供坚强保障(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

(五)提升保障能力。提供技能培训。对有就业技能培训意愿的进城陪读家长,开展技能培训,提升从业技能。(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妇联、县教育局)。提升就业帮扶。加强人岗信息精准匹配,人社部门统筹学校、进城学生居住地所在社区加强进城学生家庭成员就业需求信息摸排。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做好早餐店、小超市等小微岗位信息收集;人社部门加强与学校、社区开展就业帮扶推荐活动,利用开学季等时间段在学校附近区域开展“就业专场招聘活动”,提升就业帮扶精准度。增加来料加工等就业岗位,妇联、来料加工协会在陪读家长集中的社区开发来料加工点,让陪读家长在家即可参与来料加工,实现“家门口就业”。城区学校招聘食堂阿姨、宿舍管理员、门卫等优先招录进城陪读家长(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妇联、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优化租房服务。简化申请流程,提供一站式选房服务(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国资中心、县国控集团、县产投集团)。保障出行便捷。增加撤并偏远乡镇学校等方向的公交车频次,多点布局陪读家长集聚区小区共享单车点和充电桩,加大停车优惠,降低出行成本(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国控集团、县产投集团)。

三、保障政策

坚持“不增投入增服务”,加大对既有基本公共服务资源的统筹整合、优化配置,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的集成性、针对性和绩效性,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均衡可及。

(一)提供住房补助。建立农村学校在读学生进城就学家庭租房补助机制,相关经费由县财政(或上级补助资金)保障。在城区无住房,且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家庭,可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上级补助资金),其他家庭可享受专项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助(县财政保障),确有特殊情况的家庭,由属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集体研究决定。本县农村户籍在外就读的学生回乡进城就读享受同等政策。保障性租赁住房家庭因适龄学生转学不在城区学校就读时,停止享受租房补贴。因买房或其他情况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并停止发放补贴。符合该政策的就学家庭享受期限为三年,从初次核定享受补贴的当月起计算。‌(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规划资源局、县国控集团、县国资中心、县产投集团)。

(二)加大政策支持。有职业技能提升需求的进城陪读家长,到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选择在本县灵活就业的进城陪读人员,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本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符合条件的予以补贴。鼓励进城陪读家长创业,符合条件的可以给予创业政策扶持。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宣传我县返乡创业就业政策,鼓励在外开化青年家长返乡创业,享受青年返乡进城创业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团县委、县妇联)。

(三)加强接送保障。实施开化县农村小规模学校布局优化调整学生上下学免费乘车政策。优化公交线路、站点,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上述接送学生产生的费用由财政统一补助(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

本实施方案自2026年9月1日开始实施,试行三年,由各责任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开化县“国家公园·乐学安居”工作住房保障方案

          2.开化县“国家公园·乐学安居”工作陪读家长就业帮扶方案


附件1

开化县“国家公园·乐学安居”工作住房保障方案

为加快提升全县教育优质均衡、普及普惠发展水平,助力农村学生进城就学圆梦,为农村进城就学的家庭提供居住保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农村进城就学家庭

按照《关于印发开化县公租房保障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开住保办〔2021〕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申请人可前往政务服务中心以家庭为单位咨询办理。

二、不符合公租房保障的农村进城就学家庭

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可申请国企租赁房源(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市场化租赁房源)。

(一)房源情况。以产投集团名下的保障性住房和其他国企的市场化住房房源为主。(责任单位:县国资中心、产投集团等国企)

(二)保障对象。1.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农村进城就学家庭,自2026年秋季入学小学一年级的新生开始实施,实行逐年开放、滚动式保障。2.在开化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无住房(申请人及配偶在我县岙滩村、龙潭村、小桥头村、桃溪村、山甸村、国庆村、星群村、新安村、青联村未享受批地建房,未享受其他政策保障房),符合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家庭。确有特殊情况的,由属地政府集体研究报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资源规划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审决定。(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资源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各属地政府、产投集团等国企)

(三)申请流程。申请人提交租房申请至就读学校预审→县教育局初审→初审通过名单推送给县住建局、县资源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单位)共同审核资格条件→公示→将通过名单根据租住意愿推送给国企单位→申请人与房屋产权人签订协议后进行房屋交接。(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资源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产投集团等国企)

(四)租金定价。1.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租金作为租赁价格。2.非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国企房源以市场评估价为准。(责任单位:县国资中心、县住建局、产投集团等国企)

(五)补贴政策。按照保障面积进行补助,对于一孩家庭租房保障面积为60㎡(含),对于二孩及以上家庭租房保障面积为70㎡(含),保障面积内补助5元/㎡/月,超出面积部分不予补贴由家庭自理。房屋产权单位按年据实进行结算,并报县住建局审核兑付,相关补助资金由县财政予以保障。(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产投集团等国企)

(六)退出机制。因适龄学生转学不在开化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学校就读时,停止享受租房补贴;因买房或其他情况不再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条件的,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并停止发放补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资规局、县财政局、产投集团等国企)

(七)实施期限。自2026年9月1日开始实施,试行三年。符合该政策的就学家庭享受期限为三年,从初次核定享受补贴的当月起计算。‌


附件2

“国家公园·乐学安居”工作进城陪读家长就业帮扶方案

为进一步助力进城陪读家长实现就近就业、稳定增收,结合我县现有就业服务工作基础,围绕精准摸排、岗位供给、技能提升、长效帮扶四个维度,制定本攻坚方案。

一、加强就业岗位归集,拓展就业新空间

(一)摸清企业用工信息。每月摸排全县企业,动态掌握企业用工需求,优先收集薪资待遇优厚、工作时间灵活的优质岗位,定向推荐给陪读家长。

(二)增加来料加工站点。联合妇联、来料加工协会在陪读家长集中的社区开发来料加工点,由协会负责技能培训、物料运输等全流程,让陪读家长在家即可参与来料加工,实现“家门口就业”。

(三)挖掘小微就业岗位。联合市场监管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摸排全县个体工商户用工需求,筛选出适合陪读家长的工作岗位,确保岗位适配度,推动实现“务工、顾家、增收”三不误。

二、加强就业岗位供给,提升人岗匹配度

(一)摸清就业意愿。通过中小学发布就业情况问卷调查表,摸清陪读家长的就业意向;针对有就业意愿的陪读家长,人社部门运用短信平台进行就业岗位“一对一”推送。

(二)开展专场招聘。每年利用“开学季”和“学期末”在学校门口开展陪读家长专场招聘活动,为陪读家长和用人单位建立沟通渠道。

(三)强化岗位宣传。通过“智享用工”应用、“开化好就业”就业栏目和社区零工驿站发布陪读家长岗位,同步通过村社网格群精准推送岗位信息。定制陪读家长就业岗位宣传折页,通过学校发放给陪读家长,确保岗位信息及时送达。

三、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增强就业竞争力

(一)做好培训需求摸排。联合学校、社区摸排有职业培训意愿的陪读家长,建立需求清单,根据培训需求适时开展培训班。

(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针对陪读家长集中的小区,开设来料加工手工串珠、服装平车、卡牌包装等实用技能培训,贴合本地企业岗位需求,提升培训内容与就业岗位的匹配度。

(三)打通“培训-上岗”关节。联合妇联、来料加工协会等单位,通过“巾帼共富工坊”等载体,培训后直接对接企业上岗,减少求职环节,提高就业效率。

四、建立长效帮扶机制,强化保障力度

(一)强化部门协同合作。推动人社、妇联、来料加工协会等部门协同发力,形成“岗位开发-技能培训-就业对接”的闭环帮扶链条。

(二)精准对接重点群体。针对陪读妈妈等核心群体,重点推广弹性岗位、居家加工等适配就业形式,通过案例宣传(如芸恩服饰陪读妈妈人均月收入5500 元)增强就业信心,引导其利用“智享用工”平台、零工市场等渠道实现就业。

(三)跟踪就业服务效果。对成功就业的陪读家长进行定期回访,了解工作稳定性及收入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企业调整岗位或提供二次岗位推荐,确保就业帮扶的持续性。

本方案自2026年9月1日开始实施,试行三年。

附件:开政办发〔2026〕1号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化县“国家公园·乐学安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开政办发〔2026〕1号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化县“国家公园·乐学安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