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MB16653704/2025-101042144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09-17
发布单位: 开化县农业农村局
开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开化县2025年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5-11-11 09:25 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为扎实做好生猪稳产保供工作,有效挖掘、提升我县生猪产能,特制定开化县2025年生猪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5年能繁母猪存栏量保持在0.75万头,商品猪出栏量力争稳定在11.5万头左右。

二、扶持政策

(一)生猪规模养殖场引种补贴

1.补助对象。自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2月25日从种猪场引进种猪的规模猪场。

2.补助标准。按规模场实际引进合格种猪的数量,给予每头500元的补贴(如养殖场申请资金大于下达补贴资金,同比例核定养殖场的补助金额,单个养殖场最多补贴5万元)。

3.申报程序。各生猪规模养殖场(户)按照主体申报、乡镇初审、县级核查的程序进行。填写《2025年开化县生猪引种补贴申报表》,并提供相关附件资料,包括:开化县规模养猪场申报承诺书、2025年开化县生猪引种补贴申报表、养殖场营业执照、

销售种猪企业(场)营业执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猪系谱档案证明、销售发票、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二)生猪增产保供补贴

1.补助对象。开化县生猪规模养殖场(户)。

2.补助条件。从2025年6月26日起,按规范饲养并在2025年12月25日前出售屠宰肥猪,每头奖励20元(如养殖场申请资金大于下达补贴资金,同比例核定养殖场的补助金额),以屠宰检疫证明核定为准。

3.材料要求各生猪规模养殖场(户)按照主体申报、乡镇初审、县级核查的程序进行。填写《开化县2025年生猪增产保供补助资金申报表》,并提供相关附件资料,包括:开化县规模养猪场申报承诺书、2025年开化县生猪增产保供申报表、养殖场营业执照、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4.其他生猪规模养殖场采用“二次育肥”饲养的猪需合法合规调入,经育肥后方可出售。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宣传到位。各乡镇、芹阳办要明确补助申请、时间节点、资金拨付和清算兑现等具体办法,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及时做好政策宣传,确保政策通知到位,并做好现场核查及申报材料初审。

(二)加强资金管理,确保监管到位。要严格落实补助资金申报、审核、公示等规定,拟补助的养殖场(户)名单和金额要在县级及以上相关网站或新闻媒体上公示不少于7日。

(三)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合法依规。申报单位要如实申报补助资金和提供相关资料凭证,杜绝虚报冒领。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养殖场(户),一经查实,全额追回补助资金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补贴兑付

(一)经费来源。生猪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奖补资金来源为2025年市“大三农”专项资金和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补助资金总额70万元,其中引种补贴补助资金20万元,增产保供补助资金50万元。

(二)申报时限。申报开化县生猪引种补贴和增产保供补助资金的,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交相关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兑现程序。我局将对资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开公示7天,无异议后兑现补助资金。

联系人:县畜牧业发展中心郑先生,联系电话:0570-6014251。

附件:1.开化县规模养猪场(户)申报承诺书

2.2025年开化县生猪引种补贴申报表

3.2025年开化县生猪增产保供申报表

开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7日

生猪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