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时间:2025-11-18 14:07
来源:
开化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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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强化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浙江省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等有关规定,按要求划定开化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化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为25度以上林地、草地和裸土地等区域的陡坡地及供水水库库岸至首道山脊线内的开垦活动,全县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总面积为113885.26公顷,涉及华埠镇、苏庄镇等14个乡镇。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在划定的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在此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在我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处理。
四、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3:开政函〔2025〕46号开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开化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报告》的批复.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