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5年工作总体情况
(一)强化思想引领,夯实防惩统计造假的政治基础
一是深化理论武装,凝聚思想共识。县统计局将统计法律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局干部的常态化学习内容,系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关于统计造假处分内容等重要文件内容。推动将统计法律法规和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纳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学习议题及县委党校领导干部培训课程,协助开展统计法治教育培训7次,覆盖领导干部500余人次,促进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二是健全责任体系,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体责任,制定并实施《开化县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统计专业人员的责任分工。协同县纪委监委,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纳入各乡镇(芹阳办)和部门的年度考核体系,强化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在干部评价和任用中的应用。
三是加强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及乡镇统计员深入学习国家统计局曝光的典型统计造假案例以及云南曲靖统计造假等反面典型案例,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累计覆盖超过3000人次,不断强化“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严格监督执法,坚守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
一是深化普法宣传,营造诚信环境。利用“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结合统计年报会、企业走访、1%人口抽样调查等工作,面向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进行精准普法,弘扬统计诚信文化。成功承办衢州市纪念统计法颁布42周年集中宣传活动。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坚持“零容忍”态度,严格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制定并实施年度统计执法检查计划。全年开展跨部门联合统计执法检查4次,完成“双随机”抽查企业11家,开展数据质量核查138家。积极配合国家、省、市统计局完成统计执法检查和数据核查38次,涉及调查对象237家(次),对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均严肃处理。
三是促进监督协同,凝聚监督合力。积极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的贯通协调,建立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成果共享的工作机制。选派2名统计业务骨干加入县委巡察人才库,全年实现监督信息共享5次,确保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法依规移送和处理。
(三)深化问题整改,构建数据质量长效管控机制
一是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按照上级统计部门要求,针对重点领域及2023年自查发现的问题,系统开展“回头看”工作。建立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和对账销号制度,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实现100%的整改完成率。
二是加强源头管控,防范数据风险。聚焦数据生产的关键环节,强化对调查对象源头数据的审核与核查。对2023年专项整治以来已纠正的不实数据,以及各级统计督察、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综合利用专业数据审核、群众举报、网络监测等多渠道信息,对数据异常波动及时开展现场核查,坚决纠正数据失实问题。
三是注重制度建设,推动长效常治。将专项整治与日常数据质量管理、统计法治建设、基层基础工作紧密结合。加强部门间统计工作的协调联动,注重将整改过程中的有效经验和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修订完善数据质量管控制度,切实防止问题反弹。
二、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一是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法治观念淡薄,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不足,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缺乏足够认识,依法报送统计资料的自觉性有待提高。
二是监督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和联合研判机制仍需完善,利用大数据等技术进行数据质量监测预警的能力有待加强。统计执法检查的专业性以及对新型、隐蔽性统计造假问题的发现与查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三是普法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形式较为传统,不够丰富,在媒体宣传和微视频、动漫视频制作方面还有欠缺。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持续压实工作责任。深入抓好统计法治学习,推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完善考核评价和督查机制,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强化问责,确保防治统计造假各项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不断强化监督执法。完善统计执法检查机制,加大“双随机”抽查力度和覆盖面。深化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的贯通协调,提升统计监督的威慑力。加大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三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系统总结有效经验和做法,及时固化为制度规范。优化完善统计数据质量全过程管控机制,积极探索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提升数据质量监测预警水平。
四是聚焦统计法治宣传。推进统计法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网络,以真实案例讲解法律条文,有的放矢、深入浅出地一对一指导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开展统计法宣传,推动统计法治宣传取得实效。并在2026年的“四农普”工作开展中,将统计法治宣传及农普宣传有机结合,提高宣传广度。
附件2
2025年开化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行为统计表
填写时间:2026年1月7日
名称 种类 | 行政许可 | 行政处罚 | 行政强制 | 行政检查 | 行政征收征用 | 行政给付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合 计 |
执法检查 | 11 | (11件/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