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开化县水利局水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水利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要求,持续强化水事领域监管,优化执法协作机制,提升执法效能,全面推进水利法治建设。现将全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工作整体情况
(一)深化河湖执法监管,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持续开展河湖执法巡查行动,进一步深化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及赋权乡镇的执法衔接,推动“队伍融合、机制融合、行动融合”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12345平台举报86起,组织监督巡查100余次,累计参与执法200余人次,巡查河道5000余公里。健全联合巡查、线索移交、案件协办等工作流程,全年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36次,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查处全县范围内水事违法案件17起,其中通过“大综合一体化”平台移交10起。依托民间河长、网格员等社会力量,拓展执法监督网络,提升违法行为发现与处置效率。河道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发生率持续下降,河湖秩序稳步向好。
(二)加强水法治宣传,营造守法氛围
结合“3.22”世界水日、“5·12”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水利普法活动。深入乡镇、社区、企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利用微信公众号、钉钉等新媒体平台推送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全年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开展专题宣讲场,切实增强全社会的水法治意识和守法自觉。
(三)规范实施涉企行政执法监管
按照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全面完成水利工程、取用水、节约用水、河道管理、在建项目、设备质量、人员资格等项“双随机”抽查任务。全年组织实施双随机抽查18次,其中涉企行政检查15次,共完成抽查事项10项,掌上执法应用率、结果公示率均达100%,综合查一次实施率86.7%。通过浙江省招投标智慧监管监督系统核查违规招投标线索1条,立案6起。
(四)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坚持季度研判机制,压实各科室线索摸排责任,加强对监管对象、施工项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督与宣传。完善扫黑除恶工作台账,及时报送相关信息,确保水利领域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得到持续净化。
二、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一)存在问题
监管力量与职能衔接仍存短板。水政监管科、执法科面临流域广、任务重、人员少的现实困难,全程监管与执法辅助压力较大。
部分乡镇执法能力与应急响应不足。个别赋权乡镇在应对突发水事违法事件时机制不健全、力量跟不上,防汛保安等专项执法行动落实不够深入。
跨部门信息共享与执法协同有待加强。部门间数据互通、案件移送、立案查处结果反馈、标准统一等方面仍需进一步磨合与优化。
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与系统操作熟练度需提升。“双随机”抽查中仍存在项目库更新滞后、掌上执法运用不够娴熟等情况。
(二)对策建议
建议进一步明确水利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的职责边界,细化协作流程,增强监管与执法衔接的规范性。
加强对赋权乡镇的执法培训与业务指导,完善应急执法预案,提升基层水事案件处置能力。
推动建立跨部门执法信息平台,实现线索实时共享、案件协同办理,提升执法整体效能。
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业务与系统操作专项培训,强化执法人员能力建设,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开展“美丽河湖”专项执法
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年度执法计划,聚焦“清四乱”、河道采砂、涉河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多轮次、全覆盖的执法行动,巩固河湖治理成果。
(二)深化法治宣传与舆论引导
继续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强化以案说法与社会监督,提升公众参与度与满意度,营造依法治水、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日常巡查与重点监管
严格落实巡查制度,加大对重点河段、敏感时段和夜间巡查力度,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四)完善协同机制与力量建设
持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执法协作,优化联合执法流程,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与装备保障,推动水行政执法向专业化、规范化、智能化迈进。
(五)健全工作督导与考核机制
完善执法台账管理,强化数据归集与信息报送,实施月度通报、年度考评,压实各级责任,确保各项执法任务落地见效。
2025年开化县水利局行政执法行为统计表
填写时间:2026年1月15日
对象 种类 | 行政许可 | 行政处罚 | 行政强制 | 行政检查 | 行政征收征用 | 行政给付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合 计 |
本单位 | 111 | 0 | 0 | 18 | 0 | 0 | 0 | 129(件/次) |
开化县水利局
2026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