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目录(2025版)
时间:2025-05-16 10:36 来源: 县监管办 浏览次数:
序号公开领域
(编码)
公开事项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特定群体主动依申请县级乡级村级
1

资格预审公告1.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
2.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方式;
4.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5.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7.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10号令)及时公开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政务公开专区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
招标公告1.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
2.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5.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7.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10号令)、《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2013年第20号令)、《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17号)及时公开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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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查阅点/政务公开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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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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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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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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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推送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
中标候选人公示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相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10号令)、《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2013年第20号令)、《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17号)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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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查阅点/政务公开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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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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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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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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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推送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
中标结果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工期、项目负责人、中标内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10号令)、《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2013年第20号令)、《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17号)及时公开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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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查阅点/政务公开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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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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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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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
合同订立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合同双方名称、合同价款、签约时间、合同期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10号令)、《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2013年第20号令)、《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17号)及时公开项目的实施主体■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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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查阅点/政务公开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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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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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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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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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1.项目名称;
2.标段名称;
3.澄清或修改事项;
4.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2013年第20号令)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政务公开专区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澄清、修改1.项目名称;
2.标段名称;
3.澄清或修改事项;
4.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10号令)及时公开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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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查阅点/政务公开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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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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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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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8
暂停、终止招标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本项目首次公告日期、招标暂停或终止原因、联系方式、其他事项。《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10号令)及时公开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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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查阅点/政务公开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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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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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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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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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9
政府采购信息招标公告1.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2.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
3.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6.公告期限;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17号)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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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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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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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查阅点/政务公开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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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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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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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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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推送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10
土地交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
1.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
2.出让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使用年期、用途、规划指标要求;
3.投标人、竞买人的资格要求以及申请取得投标、竞买资格的办法;
4.索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招标拍卖挂牌时间、地点、投标挂牌期限、投标和竞价方式等;
6.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7.投标、竞买保证金;
8.其他需求公告的事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3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17号)至少在投标、拍卖或者挂牌开始日前20日。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日出让人£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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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查阅点/政务公开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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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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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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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推送 
■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一般指中国土地市场网、当地政府媒介)




11
矿业权出让信息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1.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名称、场所;
2.出让矿业权的简要情况,包括项目名称、矿种、地理位置、拐点范围坐标、面积、资源储量(勘查工作程度)、开采标高、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拟出让年限等,以及勘查投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等;
3.投标人或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4.出让方式及交易时间、地点:
5.获取招拍挂文件的途径和申请登记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6.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7.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惩戒相关提示,风险提示;
8.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9.需要公告的其他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规〔2017〕7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17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17号)在投标截止日、公开拍卖日或者挂牌起始日20个工作日前发布。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政务公开专区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2
矿业权出让信息

招标拍卖挂牌成交结果公示

中标人或者竞得人的名称、场所,成交时间、地点;中标或者竞得的勘查区块、面积、开采范围的简要情况;矿业权成交价格及缴纳时间、方式,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的时限;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应当公示的其他内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规〔2017〕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17号)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政务公开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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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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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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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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