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
时间:2025-04-10 15:43
来源:
事业登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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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开化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 | 法定代表人 | 叶彩红 |
住所 | 芹阳办事处芹北路83号 | ||
开办资金(万元) | 10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10 | 期末数(万元) | 10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承担在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和服务。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824776456590G | 举办单位 | 开化县民政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开化县民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一)、加强资源整合,优化救助服务:(1)通过与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合作,加大在特殊季节街面巡查次数,确保能够及时有效的救助流浪乞讨人员,以避免流浪乞讨人员在恶劣天气下缺少衣物而冻死、冻伤,中暑等事故发生,为他们送去政府的关怀。(2)通过医疗系统的合作,为安置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寻亲服务,及时关注、追踪服务对象的心理健康状况和问题。(二)、加强部门联系,拓宽救助渠道:(1)加强信息共享;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如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在街面巡查时遇到流浪乞讨人员或困难务工人员及时给予帮助,做到早发现早救助。(2)加大宣传力度;24小时开通救助热线电话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结合“6.19全国开放日”、“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等活动开展救助政策宣传,引导出租车驾驶员、环卫工人、沿街店铺商人、志愿者参与救助,发现求助者及时拨打求助热线,让全社会参与进来,营造良好的救助氛围。(3)加强属地管理;建立乡镇社区临时救助点,发现辖区内的流浪乞讨人员开展及时有效的救助或救治,对本辖区内宜走失人员掌握信息,定期走访加强关心帮扶。(三)、加大寻亲力度,及时护送返乡:2024年6月,我站与公安部门共同协作为6名安置对象检测DNA,针对男性Y系再做一次检测。2024年9月,救助站根据检测结果,将3名落户安置人员寻亲成功后护送返乡。(四)、开展定期回访,做好源头管理:救助站将易重复流浪人员的相关情况通报至乡镇民政部门及村网格,通过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无缝联动,把返乡人员救助纳入网格管理,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受助人员按照政策予以帮扶。同时,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询问、委托村(居)委会上门巡查等方式进行回访调查,为返乡困难受助人员解决实际困难,避免受助人员再次流浪,联合巩固救助成效。 |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部分救助对象存在智力障碍、精神疾病等问题,无法清晰表达个人信息,给身份核实和寻亲工作带来挑战;一些流浪乞讨人员因长期流浪形成生活习惯,或对救助政策不了解,不愿接受救助,增加了救助工作的难度。 | ||
四、下一步打算 | (一)、加强与公安、综合执法、卫生、乡镇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力度,取得相互之间的理解与支持,形成新型救助服务网络,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管理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保证救助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二)、加大寻亲力度,建立身份查询长效机制,对已经安置福利机构的流浪乞讨人员继续开展寻亲服务。与其所在福利机构及治疗机构沟通协作,继续做好落户人员身份核实及甄别。积极与公安部门协作做好DNA比对等工作。为长期寻亲无果的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做好落户安置措施,落实社会救助政策。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无 |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