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开化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关于开化水库工程移民安置龙源小区(二期)安置房交付的公告
时间:2025-03-20 15:41
来源:
开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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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小区(二期)公寓安置房已通过竣工验收,具备交付条件,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交付期限:
自2025年4月1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节假日不休息。
二、交付对象:开化水库工程选择公寓房安置的农村搬迁安置户或财产户。
三、办理地点:龙源小区(二期)。
四、携带资料:
1.交房通知书。
2.农村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补充协议书、搬迁安置户(财产户)安置房相关信息告知书、家庭内部分配协议书原件等。
3.交付对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如委托办理交付手续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4.如发生继承、赠与、离异或析产等情况的,应提供公证书、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或析产协议原件等。
5.缴款凭证等其他办理交房所需的资料。
五、其他
在集中交付期限(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30日)内未办理公寓安置房交付的,自集中交房期限届满次日(2025年5月1日)起停止计发临时安置费。
特此公告
开化县开化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