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769633229P/2025-010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02-08
发布单位: 桐村镇
开化县桐村镇人民政府工作规则(2025版)
时间:2025-02-08 15:42 来源: 桐村镇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完善桐村镇政府机关工作机制,提升我镇党政机关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提高机关效能,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经研究,制定本规则:

一、考勤值班制度

(一)严格执行上班签到制度,不得请他人代签,按时上下班,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

(二)办公时间严格遵守工作要求,不闲聊、不大声喧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做到文明办公,严禁利用电脑、手机等上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三)工作时间因事外出,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并告知分管领导和同室人员,说明去向,以便联系;

(四)对来访群众和联系工作的同志,不论是否本站所办管辖业务均要热情接待,实行首问首办负责制,问明事由,根据情况认真办理或转办,不推诿塞责;

(五)值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制度,不得无故脱岗,做好接待和内务安全工作。

二、请销假制度

(一)镇全体工作人员因事、因病缺勤,必须履行请销假制度;

(二)班子成员向党委书记请假;镇干部一天以内(含)向分管领导请假并告知党政综合办,一天以上必须向分管领导汇报后,以书面形式报镇长批准并告知党政综合办;

(三)各村书记、主任一天以内向第一书记请假;两天及以上的,村书记向镇书记请假,主任向镇长请假;

(四)假期结束按时上班后,须向准假领导销假。如遇特殊情况在请假期满后不能按时返回的,事后必须说明情况,并补办请假手续;

(五)请假外出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并注意自身形象和人身安全。

三、公文办理制度

(一)各级公文由党政综合办统一签收,按来文类别进行登记,当日由综合办拟批,提出分办意见并分送党政主要领导批阅示;

(二)党政主要领导在收到公文一日内对公文进行批阅,党政综合办根据领导阅示意见,立即分送各承办领导和相关站所办传阅办理。需反馈办理结果的批件,由党政综合办统—登记,定期督办;

(三)各承办领导和相关办公室应在收到批阅公文二日内将公文办理落实情况报党政综合办登记;

(四)上级党委政府、部门转交事项、督查通报等紧急文件由综合办统一签收,即时报党政主要领导阅示,并分送承办领导和相关站所办办理,办理结果需第一时间报综合办登记;

(五)对群众的来信来访,相关责任领导和办公室要及时受理,并按职责予以落实。

四、会议制度

(一)镇本级召开的各层次会议,必须按时参加,做好会议记录,按会议要求落实工作事项,综合办做好会务工作;

(二)各项上级会议通知,由党政综合办统一签收,提出分办意见并分送党政主要领导阅示。党政综合办根据领导阅示意见,通知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三)各参会人员必须准备好与会材料事项,按时参加会议;

(四)参会人员在会议结束后一日内向相关主要领导汇报会议精神、任务目标、工作要求,并按会议及主要领导要求落实工作措施;

(五)上级领导来镇召开相应会议,应作专题部署、专项研究,并准备好一切会务工作。

五、岗位责任制度

(一)各办公室要明确本办公室工作职责以及每个岗位的职责、任务、目标要求;

(二)岗位责任人因出差、开会、培训、请假等原因离岗,其职责必须有人代替履行,不能因为责任人离岗而使工作停滞;

(三)要将落实岗位责任制情况列为对机关工作人员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年终每个岗位责任人要将履行岗位责任的情况纳入个人总结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接受评议。

六、AB岗工作制度

(一)对外服务岗位、窗口岗位等与群众办事密切相关的重要岗位,要指定相同或相似岗位的工作人员在必要时代行其职责,即落实A岗、B岗,A岗因故不在岗时,B岗自动顶岗,以保证工作连续性;

(二)办公室领导层也要实行A、B岗制,主要领导不在岗时要指定一名副职代行其职责,副职不在岗时由主要领导指定专人代行其职责;

(三)顶岗人员要认真履行替代岗位职责,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不得推诿、留置、拖延或不办。

七、首问首办责任制度

(一)首问责任人对服务对象,要热情接待、认真办理或引导、跟踪办理有关事项;

(二)首问首办责任人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对不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要将办事人员引导至承办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承办人;承办人不在岗的,或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首问首办责任人要代为接收、转交,负责跟踪办理。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向服务对象说明理由,告知该事项的具体负责部门和联系方式,并尽可能给予指导和帮助;

(三)对于承办人不在岗或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首问首办责任人要对接待办理事项进行登记,注明姓名或单位名称、住址、联系电话,办理事项,所收材料的名称、数量,以及首问责任人、承办人、联系电话、处理情况等相关信息;

(四)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要实行挂牌上岗,公示姓名、职务、岗位、业务范围及投诉方式。

八、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对到镇机关办事或电话咨询有关办理事宜的当事人,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或不予办理的理由;

(二)对当事人要求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员要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对能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一次性书面告知其所需补齐或补正的手续和材料;当事人按照书面告知的要求补齐或补正后,经办人员要按时予以办理;

(三)对当事人所办事项涉及多个办公室的,或相关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的,经办人员要及时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管理服务对象,不能一推了之;

(四)对须一次性告知的事项,除电话咨询可采用口头一次性告知的形式外,其他的均要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当事人,并存档备查。

九、限时办结制度

(一)对各类业务,要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对来信来访、举报投诉的答复,法律法规有规定的,要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没有明确规定的,要明确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示;能缩短时间、当场办理的,要及时办理;

(二)执行上级部门各项重大决策,要及时部署落实,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涉及重大事项需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上报;

(三)要将各类行政事项的限时办结时间、办事程序和所需材料等,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告。

十、督查问责制度

(一)镇纪委要组织人员成立督查组,专门开展各项工作推进、制度落实的督查、督办;

(二)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及时梳理,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每次督查要形成督查通报,督查结果列入年底绩效考核;

(三)实行工作交办单和督办单制度,及时将交办、督办事项下达给相关站所办、村,责令限时完成;

(四)各办公室、村接到交办单和督办单后,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落实,并将完成情况在时限范围内上报镇纪委;

(五)遵循有错必纠、违规违法必究的原则,严格进行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对机关及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造成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有关制度的事实,以致影响机关工作质量和工作秩序,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给服务对象或国家、社会及公共利益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中关于责任追究的办法给予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