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4002626621C/2025-014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2-27 | |
发布单位: | 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四)关于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编办发文规定部门职责填列,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相关政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相关领域的统计工作。
2.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县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的指导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失业预测预警、监控分析制度。完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3.承担人才开发有关工作。协同职能部门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人才工作有关重要政策措施。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综合管理,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负责技能人才队伍综合管理,推进技工院校建设,贯彻执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以及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负责人才交流合作有关工作。
4.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作。贯彻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政策和标准,依法对其基金进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预测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贯彻执行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制度。完善经办服务体系建设。
5.负责医疗保障工作。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收费以及招标采购政策。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工作。
7.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以及完善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家庭服务业发展综合性政策和规划。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收入分配体制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更优质医疗保障和更高质量就业、更体面劳动。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指导和推动人力社保部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强化政府职能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推进治理现代化。坚持整体政府理念,优化人力社保部门政务服务体系,推进简政放权,规范审批服务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人力社保部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人力社保管理服务信息化技术支撑,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办事,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改革获得感和满意度。
10.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
(1)统一发放工资职责分工。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审核县纳入统发工资范围的各单位的性质、编制和职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各单位的人员编制数、职数,审核县级纳入统发工资范围的人员和工资总额。财政部门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提供的人员入(出)编和在编人数以及核定职数情况,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提供的人员名单、应发工资总额进行预算安排。各单位按照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核准的工资信息发放工资。
(2)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职责分工。机构编制部门对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的用编计划和股级职数使用进行审核;根据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录(聘)用、调动通知办理人员入(出)编手续,根据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务任免文件办理职务调整备案登记手续;健全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并与相关部门数据库互联共享。组织部门在核准的编制使用范围内,办理公务员调动、招录手续;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股级职数使用范围内,审核用人单位提交的股级职数配备方案。人力社保部门在核准的编制使用范围内,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调动、招录(聘)手续。
(3)社会保险、医疗保险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县级调剂金和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分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的政策制定。
医疗保障职责分工。加强与县卫生健康局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的制度、政策衔接,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医保与医疗、医药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开化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局属开化县就业管理中心和局属开化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单位预算。
二、2025年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9013.00万元。
(二)关于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收入预算9013.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02.24万元,增长5.9%,主要是项目预算较上年执行数有所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99.64万元(上年结转145.18万元),占99.9%;其他收入13.36万元,占0.1%; (三)关于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支出预算9013.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02.24万元,增长5.9%,主要是项目预算较上年执行数有所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科学技术支出174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49.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56.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7.5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958.04万元,占32.8%;日常公用支出220.76万元,占2.4%;项目支出5834.21万元,占64.7%。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999.6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8999.64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174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35.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56.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7.57万元。
(五)关于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999.6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03.81万元,增长5.93%,主要是项目支出较上年执行数有所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1740.00万元,占1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35.76万元,占63.7%;卫生健康支出1256.30万元,占14.0%;住房保障支出267.57万元,占3.0%。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项)1740万元,主要用于人才政策兑现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227.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292.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运行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630.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33.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如金保工程、社会保障卡建设和运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81.02万元,主要用于人事招考专项、工伤政保合作等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1.8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慰问、活动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6.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03.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15.8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项)27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和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补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8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1097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保补贴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00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岗位补贴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见习补贴(项)15万元,主要用于就业见习岗位生活补贴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求职和创业补贴(项)230万元,主要用于求职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378.62万元,主要用于劳保员工资和社保等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647.28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面目以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5.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等基本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公务员补助等基本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33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及工作经费等机构运行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项)901.19万元,主要用于医保监管、经办能力提升等项目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15.7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51.8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78.79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2958.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220.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关于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2024年均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2024年均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12.0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20.83%。主要用于接待市外业务联系单位公务接待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指标。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5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开化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开化县就业管理中心等2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6.2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39.49万元,下降56.76%,主要是厉行节俭、严控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7.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9.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8.3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6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5834.21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项):指反映高层次科技人才、科研机构研究生培养和博士后科学基金等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高层次科技人才、科研机构研究生培养和博士后科学基金等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指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指反映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如金保工程、社会保障卡建设和运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等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中所列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是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项):指财政用于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和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补助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指财政用于落实相关职业培训政策方面的补贴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指财政对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指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见习补贴(项):指财政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求职和创业补贴(项):指财政为支持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给予的一次性求职补贴,以及为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群体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给予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等相关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面目以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2.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3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是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_2025-02-19.xls
2.单位预算公开(报表(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xls
3.单位预算公开说明(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