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4002626373N/2025-014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2-27 | |
发布单位: | 开化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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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开化县民政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开化县民政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开化县民政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开化县民政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开化县民政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开化县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开化县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开化县民政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开化县民政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开化县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开化县民政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编办发文规定部门职责填列,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民政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2.负责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监督管理。
3.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县实施特困人员供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革命老区建设相关工作。
4.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 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 建设,组织开展城市基层治理相关工作。
5.负责行政区划管理。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县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
6.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收养登记工作。
7.拟订全县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和管理城乡养老机构建设,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8.负责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9.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主管慈善工作。
10.负责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11.负责民政事业规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
12.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审核新建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等等。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开化县民政局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开化县殡仪馆预算。
二、2025年开化县民政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开化县民政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开化县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开化县民政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32044.92万元。
(二)关于开化县民政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开化县民政局2025年收入预算32044.9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344.49万元,增长35.4%,主要是水库移民建设项目资金和部分养老补助资金支付到乡镇款项通过指标划拨不体系现执行数。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120.11万元(上年结转2824.61万元),占72.1%;政府性基金收入8904.81万元(上年结转2877.13万元),占27.8%;其他收入20.00万元,占0.1%。
(三)关于开化县民政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化县民政局2025年支出预算32044.9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328.19万元,增长35.35%,主要是水库移民建设项目资金和部分养老补助资金支付到乡镇款项通过指标划拨不体系现执行数。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87.33万元、农林水支出9598.27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82.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58万元、其他支出2674.6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084.05万元,占3.4%;日常公用支出75.54万元,占0.2%;项目支出30885.33万元,占96.4%。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开化县民政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开化县民政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024.9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3120.11万元、政府性基金8904.8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87.33万元、农林水支出9598.27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62.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58万元、其他支出2674.62万元。
(五)关于开化县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开化县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120.1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030.17万元,增长26%,主要是水库移民建设项目资金和部分养老补助资金支付到乡镇款项通过指标划拨不体系现执行数。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7万元,占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87.33万元,占84.3%;农林水支出3368.08万元,占14.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62.34万元,占0.7%;住房保障支出93.58万元,占0.4%。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8.77万元,主要用于老促会、慈善总会开展日常工作。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管理事项支出(项)13万元,主要用于媳妇女婿奖政策兑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57.1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268.9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2.2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福利开支。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5.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2.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896.88万元,主要用于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880万元,主要用于高龄津贴。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340.15万元,主要用于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2361.2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3296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两项补贴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34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低保生活保障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859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低保生活保障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454.6万元,主要用于物价补贴及对困难家庭和个人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临时救助。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3万元,主要用于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783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生活保障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00万元,主要用于尘肺病职业病生活补助。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71.63万元,主要用于精减职工生活补助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1992.04万元,主要用于扶持大中型水库移民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支出等。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项)1376.04万元,主要用于移民村项目建设补助。
(2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项)162.34万元,主要用于适老化改造以旧换新补助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0.0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3.5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开化县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开化县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59.59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1084.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75.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关于开化县民政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开化县民政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8904.8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875.09万元,增长65.98%,主要是水库移民建设项目资金和部分养老补助资金支付到乡镇款项通过指标划拨不体系现执行数。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支出6230.19万元,占70.0%;其他支出2674.62万元,占3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发展(项)76万元,主要用于移民村项目补助。
(2)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3669.84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的补助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2484.35万元,主要用于扶持大中型水库移民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支出等。
(4)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674.62万元,主要用于现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出及民政专项工作支出。
(八)关于开化县民政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开化县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开化县民政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5万元,下降4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33.33%。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招商引资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调研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5万元,下降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5万元,减少50%,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有误,慈善总会用车不属于公务用车。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开化县民政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5.5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7.72万元,下降26.84%,主要是过紧日子工作经费有所核减。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开化县民政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7.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7.72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开化县民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殡葬用车5辆,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站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开化县民政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5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30885.33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管理事项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反映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的机构的运转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用于除优抚对象、失业人员之外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的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建筑业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反映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用于改善库区及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反映中央财政划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包括对销售电量加价部分征收的增值税返还以及用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定额补助。
3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项):反映水利工程建设移民、征地、拆迁等方面的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反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的直接发放给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的补助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反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用于扶持大中型水库移民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支出等。
3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8.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