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40026262265/2025-014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2-27 | |
发布单位: | 县资源规划局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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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四)关于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开化县委办公室《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字[2019]27号),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职责是: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水、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根据国家、省、市制定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政策。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处全县自然资源权属和不动产权属争议。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并组织考核评价。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储备管理和下一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工作。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和建设用地及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勘查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地质勘查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业权管理,监督指导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按规定权限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工作、地图工作和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指导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参与上级自然资源系统组织实施的重大科技项目。
14.负责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工作。积极配合国家、省、市自然资源督查工作,依法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测绘等违法案件。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推进“多规合一”,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价、确权和登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指导和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强化政府职能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推进治理现代化。坚持整体政府理念,优化政务服务体系,推进简政放权,规范审批服务流程。强化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信息化技术支撑,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办事,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改革获得感和满意度。
17.有关职责分工。与县应急管理局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一般及以上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综合性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二、2025年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44318.86万元。
(二)关于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支出预算44318.8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6222.45万元,增长447.39%,主要是两山收购指标款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507.91万元(上年结转3552.11万元),占95.91%;政府性基金收入1810.95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4.09%。 (三)关于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支出预算44318.8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6222.45万元,增长447.39%,主要是两山收购指标款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53.3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1003.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4.5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46.2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397.40万元,占5.41%;日常公用支出132.12万元,占0.3%;项目支出41789.35万元,占94.29%。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4318.8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42507.91万元、政府性基金1810.9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53.3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1003.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4.5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46.20万元。
(五)关于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507.9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8256.59万元,增长899.88%,主要是两山收购指标款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08万元,占0.5%;城乡社区支出342.43万元,占0.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1003.67万元,占96.5%;住房保障支出214.53万元,占0.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46.20万元,占1.8%。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34.05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局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7.03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局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为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077.58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实行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036.33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项)222.36万元,主要用于测绘信息与规划管理相关业务支出。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31673.78万元,主要用于农房确权、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业务支出。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6993.6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相关业务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73.51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41.01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干部职工缴纳的购房补贴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342.43万元,主要用于规划编制相关业务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1492.95万元,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相关业务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318万元,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山水林田湖草相关业务支出。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矿山安全(款)其他矿山安全支出(项)68.60万元,主要用于地矿资源相关业务支出。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677.6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相关业务支出。
(六)关于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29.51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2397.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132.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关于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810.9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795.3万元,下降49.78%,主要是朝阳社区建设项目收回补偿款、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等支出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1810.95万元,占1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1492.95万元,主要用于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等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相关业务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318万元,主要用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山水林田湖草相关业务支出。
(八)关于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59万元,下降 56.5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56万元,下降1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暂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03万元,下降64.36%。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县市相关业务部门来开进行检查、考核、工作指导、交流、政策调研及市场主体来开考察、洽谈项目合作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7.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5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自然资源事务管理中心等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2.1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50.84万元,下降65.50%,主要是工作经费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8.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5.1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7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41789.35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 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积金。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 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反映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开发适应性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2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反映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反映自然资源部门用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支出。
2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项):反映基础测绘、航空摄影、地理信息应用与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2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的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类)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类)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用的开支。
28.城乡社区支出(类)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类)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30.城乡社区支出(类)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支出、现代种业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31.城乡社区支出(类)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3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3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用于自然灾害防治方面的支出。
3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矿山安全(款)其他矿山安全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用于矿山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3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