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中共开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开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中共开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中共开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中共开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中共开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中共开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中共开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中共开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中共开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中共开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机构编制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县委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职能编制管理的法规、政策。起草有关机构职能编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调整优化机构职能编制。
2.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组织实施县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职能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开发区(园区)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设置。
3.协调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县级各部门与乡镇(芹阳办事处)、工业园区之间的职责分工。指导县级有关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
4.审核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及县政府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全县行政编制总额,安排上级下达的行政编制和专项编制。协助管理省以下实行垂直管理部门设在我县的行政机构职能编制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机关编外用工的范围和总量控制,审核县乡机关编外用工的范围和总额。
5.审核县人大、政协、纪委监委以及民主党派、群团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6.统筹事业单位改革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审核全县事业单位的机构职能编制。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管理事业单位报备员额。指导协调全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范围和总量控制,审核全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范围和总额。协助管理省、市有关部门设在我县的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工作。
7.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职能编制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负责查处机构职能编制管理违规行为。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空编和股级职数使用核准。
8.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9.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10.有关职责分工
(1)统一发放工资职责分工。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审核县纳入统发工资范围的各单位的性质、编制和职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各单位的人员编制数、职数,审核县级纳入统发工资范围的人员和工资总额。财政部门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提供的人员入(出)编和在编人数以及核定职数情况,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提供的人员名单、应发工资总额进行预算安排。各单位按照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核准的工资信息发放工资。
(2)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职责分工。机构编制部门对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的用编计划和股级职数使用进行审核;根据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录(聘)用、调动通知办理人员入(出)编手续,根据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务任免文件办理职务调整备案登记手续;健全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并与相关部门数据库互联共享。组织部门在核准的编制使用范围内,办理公务员调动、招录手续;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股级职数使用范围内,审核用人单位提交的科(股)级职数配备方案。人力社保部门在核准的编制使用范围内,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调动、招录(聘)手续。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开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预算包括:中共开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级决算。
二、2025年中共开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开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开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开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收支总预算394.37万元。
(二)关于中共开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开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收入预算394.3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41万元,下降1.11%,主要是2024年有人员调出。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4.37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100.0%。
(三)关于中共开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开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支出预算394.3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41万元,下降1.11%,主要是2024年有人员调出。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8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62.06万元,占91.8%;日常公用支出32.31万元,占8.2%。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中共开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共开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4.3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94.3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83万元。
(五)关于中共开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开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4.3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41万元,下降1.11%,主要是2024年有人员调出。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76万元,占7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58万元,占15.9%;卫生健康支出5.20万元,占1.3%;住房保障支出34.83万元,占8.8%。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政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85.8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5.9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运行。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7.71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3.85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1.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干部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9.98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障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20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7.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7.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干部职工缴纳的购房补贴支出。
(六)关于中共开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开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4.37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362.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32.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关于中共开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中共开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中共开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开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5万元,增长10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来进行检查、考核、工作指导、交流、政策调研、招商引资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中共开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3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03万元,下降8.57%,主要是2024年有人员调出。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中共开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共开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中共开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0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0.0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