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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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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5-02-27 10:00 来源: 县住建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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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化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衢委办发〔2018〕57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民防局)牌子。

第三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编制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牵头监督指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负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保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组织拟订人民防空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二)负责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住房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资质资格管理和人民防空从业企业资质管理。参与查处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建筑活动监管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协调城市建筑工地、城镇基础设施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建筑、房地产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建设、管理与运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并指导全县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标准规范。

(五)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拟订城市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物业管理、房屋征收补偿、房屋使用安全、房屋白蚁防治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拟订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参与推进城市化工作,负责并指导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城市管理。组织或参与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作。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方面的国家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和对外交流合作。

(七)拟订村镇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房设计、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

(八)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监理造价咨询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承包工程。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土建、安装、装饰等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

(九)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政策。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实施建筑业技术政策,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创建工作。

(十)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相关管理。监督指导城市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建设要求。监督指导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监督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平时的开发利用、战时的平战转换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开展人防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公用人防工程使用、维护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一)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及政策,监督实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街名村保护、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管理、城市雕塑建设等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战备工作。拟订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负责制定人民防空演习计划、方案,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实战化训练演练。指导人民防空救援专业队伍、民防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整组和训练。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和防空防灾演练。

(十三)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负责人防防空信息网络、指挥信息系统、通信警报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人民防空无线电频率使用管理。组织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指导各级开展警报信号发放工作。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目录。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和战时抢修方案。监督检查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应急疏散场所的建设与管理。

(十五)参与军民融合建设,组织指导各地开展人防战备资源服务政府应急管理、服务民生工作。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依法筹集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监督检查各地人民防空经费使用情况。负责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和学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战时根据县委、县政府决定,发布人民防空的有关命令和指示。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1.按照“两个高水平”建设目标,全面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保障,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力,高质量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全面实施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全面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设水平。

2.深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牵头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巩固拓展“多测合一、多审合一、多图合一”改革成果。继续精简、取消建设行业的办事事项,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切实履行人民防空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使命任务,推动人防建设与经济社会民生深度融合,构建形成全民防护体系,铸就坚不可摧的护民之盾。坚持战备建设牵引,推进人民防空指挥部常态化建设,构建适应现代战争的人防组织指挥体系。坚持城市防护与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并重,提升人防建设信息化水平,构建基于信息系统的综合防护体系。坚持平战结合,深度开发利用人防资产资源,不断提高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2025年开始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行一本账,下属各事业单位预算统一至局本级预算。

二、2025年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根据表01实际情况表述,删除表中金额为空的项目);支出包括:国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根据表01实际情况表述,删除表中金额为空的项目)。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24759.55万元。

(二)关于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收入预算24759.5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632.22万元,下降28%,主要是项目资金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381.12万元(上年结转9608.11万元),占78.28%;政府性基金收入3078.43万元(上年结转1844.79万元),占12.43%;其他收入2300.00万元,占9.29%;(根据表02实际情况表述,删除表中金额为空的项目)。  (三)关于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支出预算24759.5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632.22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国防支出25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75.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8.5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3.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970.50万元、农林水支出100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76.2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044.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67.17万元、其他支出1844.79万元。(根据表03实际情况表述,删除表中金额为空的项目)。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777.21万元,占11.220%;日常公用支出243.27万元,占0.98%;项目支出21739.07万元,占87.8%。(根据表03实际情况表述,删除表中金额为空的项目)。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459.5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9381.12万元、政府性基金3078.43万元。(根据表04实际情况表述,删除表中金额为空的项目);支出包括:国防支出25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75.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8.5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3.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670.50万元、农林水支出100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76.2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044.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67.17万元、其他支出1844.79万元。(根据表04实际情况表述,删除表中金额为空的项目)。

(五)关于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381.1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4.76万元,增长0.54%,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国防支出250.00万元,占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75.00万元,占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8.57万元,占2.0%;节能环保支出43.08万元,占0.2%;城乡社区支出14201.86万元,占73.3%;农林水支出1000.00万元,占5.2%;交通运输支出576.26万元,占3.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279.19万元,占6.6%;住房保障支出1267.17万元,占6.5%。(根据表05实际情况表述,删除表中金额为空的项目)。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其他国防动员支出(项)250万元,主要用于1101指挥所建设项目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37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客厅体育公园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4.7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9.2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本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4.6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本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单位部分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108.13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医疗费补助,离退休人员体检费,离退休人员福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31.78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精简生活补助费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43.08万元,主要用于开化县城区垃圾转运站项目费用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201.6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1849.4万元,主要用于绿化养护经费、城镇危旧房动态监测管理、开化县梧桐苑小区加装电梯项目等项目资金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6518.28万元,主要用于开化县老城区排水能力提升工程及亮化维护项目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423.17万元,主要用于垃圾分类工作经费、餐厨垃圾处置费、城区保洁经费、填埋场专项经费、临时工专项经费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65万元,主要用于施工图审查费、监理巡查服务采购项目、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服务。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3144.36万元,主要用于农污设施提升等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灾毁修复项目、既有住房加装电梯补贴、个人购房补贴、2024年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工程项目建设与行业管理等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1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化县第二水源茅岗水库饮水二期工程支出。

(1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576.26万元,主要用于开化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及改造提升项目支出。

(1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1279.19万元,主要用于旧房装修和厨房局部改造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11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384.53万元,主要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配租型住房保障(项)532.52万元,主要用于公租房租赁补贴经费及物业管理费。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98.87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40.52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购房补贴支出。

(六)关于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20.48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2777.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根据表06实际情况表述,删除表中金额为空的项目);

日常公用支出243.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费(根据表06实际情况表述,删除表中金额为空的项目)。

(七)关于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078.4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150.18万元,下降79.1%,主要是2024年年中追加项目资金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468.64万元,占15.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765.00万元,占24.9%;其他支出1844.79万元,占59.9%;(根据表08实际情况表述,删除表中金额为空的项目)。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318.37万元,主要用于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150.27万元,主要用于集镇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支出。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制造业(项)765万元,主要用于旧房装修和厨房局部改造支出。

(4)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1844.79万元,主要用于开化县朝阳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开化县上茨区块市政新型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支出。

(八)关于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3.92%,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5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12.5%。主要用于接待市外单位人员来访、招商引资接待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相关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7.5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单辆定额为3.5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参公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请删除)。

2025年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合并一本账,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3.2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4.23万元,增长35.87%,主要是2025年与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合并实行一本账。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8.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5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3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31739.07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其他国防动员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反映体育场馆建设及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9.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万元: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改造更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改造、农村电器化建设等支出。。

2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反映公路新建和改扩建支出,特大型桥梁建设、公路客货运站(场)以及公路相关设备设施建设支出。

2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制造业方面的支出。

2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制造业(项):反映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安排的纺织、轻工、化工、医药、机械、冶炼、建材、交通运输设备、烟草、兵器、核工、航空、航天、船舶、电子及通讯设备等制造业支出。。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反映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配租型住房保障(项):反映用于配租型住房保障方面的支出。包括筹集、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支出,向住房保障对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支出等。

3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原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市县))_2025-02-2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