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编办发文规定部门职责填列,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经济、信息化、科技、商务、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科技、商务、粮食、物资储备及引进外国智力等领域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
(二)监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组织拟订并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三)贯彻实施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统筹推进产业强县建设。组织拟订并实施工业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工业园区、产业基地、小微企业园等平台建设。组织拟订并实施服务型制造、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政策,指导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发展。
(四)负责工业投资管理,牵头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实施。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牵头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中小企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重点领域和方向。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推进产业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推进智能制造,推动企业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指导协调有关产学研合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军民融合。牵头推进绿色制造工程。组织拟订并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指导工业节能。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推进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和材料工业发展。推动重大装备国产化,培育和发展大健康、新能源、新材料、智能机械及轻工机械等产业。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
(五)负责两化融合与电子信息制造工作。统筹推进两化融合与电子信息制造发展,组织拟订并实施两化融合与电子信息制造发展规划,推进信息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负责两化融合与电子信息制造工作。指导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指导推进重点工业领域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六)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企业。牵头推进企业减负降本,组织协调服务工业企业的重大活动。指导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动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创新管理。负责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组织拟订相关政策措施。负责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融资和信用担保等服务,开展中小企业梯度培育。
(七)按照分工承担全县工业园区、小微企业园的有关管理工作,推进产业集群发展。指导全县工业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工作,承担县工业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协调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八)统筹推进全县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制定大科创政策,推进大产业创新体系。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全县基础研究、科技攻关、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协调管理和监督实施县级各类科技计划。牵头建立统一的县级科技管理平台,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参与编制重点科技创新基地和重点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县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九)组织拟订科技相关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统筹编制县重大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牵头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培育工作,推进企业科技研发机构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十)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设。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大平台建设。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推进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开展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牵头推进引进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创新载体。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建立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科学普及规划和政策。
(十二)统筹商业贸易流通工作。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商贸服务业发展。推进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和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拟订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推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负责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提出全县加油站和成品油行业发展规划意见,负责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培育老字号等商贸品牌。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管理。负责电子商务综合协调和行业管理工作。
(十三)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和商品价格,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推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做好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电商)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推广新型贸易方式,加快跨境供应链建设。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结构优化升级。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管理。促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负责进出口管理和促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管理。按权限承担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大型成套设备进出口管理。负责国际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工作。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推进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推动服务贸易交流合作平台建设。负责协助省商务厅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和贸易救济调查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完善对外贸易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指导全县各类贸易摩擦案件和产业安全的应对工作。组织拟订展览业发展政策。指导境内外展览平台建设和展览活动。
(十五)负责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管理。监督检查外商投资方面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负责外商投资年度考核、统计监测。指导全县外商投资促进工作。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服务。负责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本县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境外投资监督管理。负责对外经贸交流工作。牵头推进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多双边经贸往来与合作。协助上级组织境内外重大经贸交流活动。
(十六)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负责县级储备粮棉肉糖行政管理。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粮食和重要物资、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制定全县粮食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监测粮食等重要商品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市场调控的具体工作。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县级投资项目。负责全县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承担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负责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工作。保障军粮供应工作。负责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1.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建设以数字经济为核心的制造强县。强化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加强全县经济运行态势的监测分析,关注行业和企业发展动态,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2.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完善消费促进体制机制,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新型贸易中心建设和中高端消费集聚平台打造,推动流通领域数字化、平台化、品牌化发展,打造流通强县。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和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新业态,提高出口产品竞争力,建设高品质产品产销地,优化外资结构,强化外商服务,建设高质量外资集聚地,有序引导对外投资,建设高水平对外投资策源地,不断拓展对外开放深度,提高对外开放效益,打造对外开放强县。
3.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加强县级储备,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形成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测,提高粮食和物资储备防风险能力,发挥储备在保障安全大局、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市场方面的作用。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根据全省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及动用指令,监督储备主体做好收储、轮换,确保储备物资收得进、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4.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强县战略和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目标,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绩效管理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改进项目评审、机构评估和人才评价机制,推进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加强科研机构的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
5.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减少微观管理实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推进本部门数字化转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工作效能,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推进全县两化融合和电子信息制造发展工作,牵头拟订全县两化融合和电子信息制造发展等工业信息化领域产业、应用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数字经济发展,政府数字化转型、电子政务发展、城市数据大脑建设、数据资源管理、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信息化(除“两化融合”外)管理职责,以及相关部门政务和社会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职责。协调重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推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等“多网”融合发展,组织编制全县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
2.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政策;负责粮食和棉花、肉类和食糖等重要物资储备收储、轮换和管理。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节能降耗、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实施节能地方标准和能源“双控”政策,按规定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指导监督全县能源监察(监测)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全县电力运行管理;编制全县粮食和棉花、肉类和食糖等重要物资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
3.与县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作出动用中央调拨的救灾物资和省、市、县级救灾物资的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中央调拨救灾物资、省、市、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4.与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职责分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推进重点工业领域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县委网信办统筹协调全县网络安全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2025年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5423.62万元。
(二)关于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收入预算5423.6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27.19万元,下降14.6%,主要是政策兑现资金预下达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23.62万元(上年结转956.35万元),占100.0%。
(三)关于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支出预算5423.6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27.19万元,下降14.6%,主要是政策兑现资金预下达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697.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5.65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820.9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40.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0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5.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859.40万元,占36.6%;日常公用支出111.15万元,占2.2%;项目支出3103.07万元,占61.2%;。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073.6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5073.6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697.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5.65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820.9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40.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0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5.00万元。
(五)关于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23.6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21.32万元,下降8.4%,主要是上级下达项目资金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0万元,占0.4%;科学技术支出1697.25万元,占3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5.65万元,占15.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820.92万元,占35.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40.72万元,占12.6%;住房保障支出104.08万元,占2.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5.00万元,占0.3%;。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20万元,主要用于海关战略合作协议经费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123.17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工资奖金等单位运转经费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81.97万元,主要用于政策兑现审计费及工作经费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项)21万元,主要用于人才政策兑现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471.11万元,主要用于工业扶持专项及数字经济扶持专项等项目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1.25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单位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0.62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单位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583.46万元,主要用于精简遗属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70.32万元,主要用于二轻遗属费支出。
(1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1.32万元,主要用于依旧换新补贴兑现支出。
(1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产业发展(项)1410万元,主要用于省工业与信息化专项支出。
(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17万元,主要用于煤矿管委会运转经费补助等支出。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392.6万元,主要用于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支出。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支出(项)662.48万元,主要用于商贸流通扶持专项、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及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经费等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328.24万元,主要用于跨境电商示范基地项目经费及省商务促进发展专项等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7.91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6.17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购房补贴支出。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食盐储备(项)15万元,主要用于食盐储备代储费用。
(六)关于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70.54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1859.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111.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关于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317.34万元。主要是暂无项目需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付。
(八)关于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万元,增长20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7.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安排外出招商考察东南亚海外市场。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万元,增长25%。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访调研、外地客商项目考察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外商考察接待等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散办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1.1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6.13万元,下降19.03%,主要是工作经费压减,节省非必需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6.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6.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或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2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3103.07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本单位离退休干部局统一管理的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本单位未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指除上述项目意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管理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项):指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8.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