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40026262858/2025-0126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2-25 | |
发布单位: | 住建局 | 有效性: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智造新城管委会、智慧新城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规〔2024〕2号)《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建城〔2024〕16号),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衢州市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4日
衢州市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省建设厅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规〔2024〕2号)《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建城〔2024〕16号)文件精神,有序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的部署,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的原则,以住宅电梯、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建筑节能改造等为重点,分类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以科技创新发挥建筑行业新优势,着力扩内需、惠民生、保安全,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绿色、智慧运行,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7年,对技术落后、不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节能环保不达标的设备,按计划全面完成更新改造。
——群众获得感进一步提升。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老旧电梯更新、厨卫换新的力度,解决老旧小区“一老一小”和特殊群体出行问题,提升居住环境水平。到2027年,完成加装电梯400台,老旧电梯更新200台,厨卫换新400户。
——绿色低碳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快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车辆装备以及智能化、无人化环卫作业机具设备,提升绿色低碳水平。到2027年,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0万平方米,更新新能源环卫车辆31辆。
——安全韧性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大推进燃气、供水、污水管网和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力度,提升城市安全韧性。动态排查燃气、供水、燃气老旧管网,对有缺陷管网进行提升改造,到2027年,完成老旧瓶装燃气厂站改建7个,新改造供水污水管网400公里,改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8座。
三、重点任务
(一)既有住宅电梯加装。按照“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导、各方支持”的加梯模式,稳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加强新增设井道、疏散通道等相关构筑物工程质量监管,电梯加装前应落实好使用管理、安全维护等责任主体。鼓励采取平层入户方式加装电梯,实现无障碍通行。通过社区、业委会、物业公司三方协同共治,组建加梯“帮帮团”等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加大加装电梯政策制度的宣传和解读,加强基层群众协商治理优秀经验案例的宣传,加大加装电梯对群众特别是对老龄人口幸福感获得感提升的宣传,不断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推广加梯矛盾纠纷化解经验,促进住户意见统一。2024年,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150台,到2027年,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400台。
(二)老旧住宅电梯更新。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7588)和《在用电梯安全评估规范》(GB/T42615)等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摸清群众更新意愿强烈与安全隐患突出的15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底数,评估电梯安全运行风险,制定更新、升级或大修计划。坚持“政府引导、业主主体、企业让利”原则,加强政策激励推进,鼓励通过业主出资、维修基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企业让利等多渠道筹措资金。2024年,完成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升级、大修)50台,到2027年,完成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升级、大修)200台。
(三)燃气管道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按照《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和《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等标准与规范,推动更新改造超设计运行年限、安全间距不足等不满足安全运行要求的厂站;更新改造检验不合格、超出使用寿命、主要部件严重受损、老化腐蚀严重、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的设备,包括燃气管道、储罐、装卸臂、压缩机、灌装系统、LPG泵、消防泵及管道阀门、消防及自控设备等;更新不符合现行《液化石油气钢瓶》(GB5842)标准的钢瓶。鼓励在更新改造基础上实施智能化提升建设,提高燃气领域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运营水平。推动燃气用户金属软管更换和报警装置安装工作,到2024年,燃气用户金属软管使用率达90%以上,生产经营场所报警装置使用率达100%;更新改造燃气管道10公里以上,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并持续推进更新改造。到2027年,老旧瓶装燃气厂站改建7个,老旧小区燃气管网更新改造20个以上。
(四)供水设施设备更新。加快推进存量已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更新存在影响水质达标、老旧破损、国家明令淘汰、能耗高、运行效率低等问题的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设备。根据省建设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及各地相应政策文件,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进一步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加快项目落地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强化专业化运行维护,2024年,完成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备20个以上,新建改造供水管网16公里以上。到2027年,新建改造供水管网100公里以上。
(五)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依据《城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实施方案》,推进污水处理企业更新改造不满足行业标准规范、国家明令淘汰、节能降碳不达标等问题的设施设备,包括水泵、鼓风机、污水和污泥处理设备、加药设备、监测及自控设备、除臭设备、闸阀及各类专用机械设备等。推动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改革,打造一批绿色低碳标杆厂。实施污水管网改造提升、“污水零直排”、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等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要素保障。2024年,完成改造污水处理厂1座,完成新建改造污水管网69公里以上。到2027年,新改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8座,新建改造污水管网300公里以上。
(六)全面实施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以科技护航“生命线”,守护城市安全,推进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逐步实现对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运行数据的全面感知、自动采集、监测分析、预警上报。加快监测物联网建设,推广安装数字智能水表和数字智能燃气表阀,加强日常监测和风险识别,实现“从看不见向看得见、从事后调查处置向事前事中预警、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的根本转变,全面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提升城市居民幸福生活指数。到2027年,安装物联智能感知设备300套,累计完成安装智能水表60000只以上。
(七)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按照《环境卫生技术规范》(GB 51260-2017)《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及《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47-2016)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等要求,开展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排查,建立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库,积极推进高耗能、技术落后、故障频繁、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改造更新,包括环卫车辆、中转站、焚烧厂等,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车辆装备以及智能化、无人化环卫作业机具设备。2024年,完成新(改、扩)建生活垃圾处理厂1座,完成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7座,完成环卫车辆新能源化更新4辆,到2027年,共计完成新(改、扩)建生活垃圾处理厂6座,完成全市既有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完成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36座,完成环卫车辆新能源化更新 31辆。
(八)建筑施工设备更新。按照《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160)、《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JGJ/T189)等标准与规范,加强对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力度。鼓励施工企业更新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积极引导施工企业租赁技术先进和安全性能好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鼓励施工企业更新购置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和智能升降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设备。2024年,完成建筑起重机械更新20台。
(九)建筑节能改造更新。贯彻落实住建部、省建设厅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标准,提高既有建筑的能源使用效率,促进可再生能源利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改善室内环境。鼓励对超出设备使用寿命、故障率高且无维修价值、能效水平低的空调、照明、智能化等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支持新建建筑采用能效水平达到2级及以上的用能设备,优先选择以电为能源的设施设备。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因地制宜有序推动存在安全隐患的既有居住建筑更新改造,综合提升建筑安全性、耐久性、便捷性、低碳性等方面特性。鼓励既有公共建筑屋面新增太阳能光伏系统,全面推动建筑光伏发展。2024年,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5万平方米以上,到2027年,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0万平方米以上。
(十)家装厨卫换新。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让利等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制定家装厨卫换新惠民工程方案,重点排摸房龄20年及以上的城镇老旧小区居民住房厨房、卫生间装修改造需求清单。根据厨卫换新采用装配化装修推进情况,统筹使用省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提供一站式厨卫换新装修服务套餐,明确装修改造内容、质量标准、工期进度、让利内容。培育整合一批集成装饰、整屋定制、厨卫设备等本地产业资源,探索建立“厨卫换新+装配化装修技术”企业名录库、产品库等,扶持一批装配化装修示范企业(基地)。打造一批应用场景,储备一批试点项目,加强科技赋能,试点推广装配化装修,切实提升建筑品质,让老百姓更多获得感。2024年,全市试点家装厨卫换新60户,到2027年,累计完成家装厨卫换新400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以大规模设备更新为契机,加快行业领域补齐短板、升级换代、提质增效,提升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整体水平,加强市、县两级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同,完善协调联动推进机制,出台配套政策,细化工作目标责任,落实各项举措,形成上下联动、各方协同工作格局,高质量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
(二)加强项目推进。各县(市、区)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梳理确定更新改造需求清单,制定工作计划并有序推进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加快更新淘汰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老旧高耗能等不达标设备。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清单管理,适时组织开展年度进展跟踪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三)加强要素保障。深入挖掘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项目,积极做好项目储备、申报、管理等工作要求。加强相关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特别是对开展迁建改建的不符合规范厂站,在选址和用地指标予以保障。探索建立供水费、污水处理费、燃气费与垃圾处理费等价格和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运用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相关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
(四)加强宣传引导。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厨卫换新纳入全市物业宣传月活动内容,组织属地建设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本地企业、特种设备检验单位进小区设摊宣传住宅加装电梯、电梯更新升级和厨卫换新,提高居民群众对加装、更新电梯、厨卫换新和装配化装修知晓度。加大新闻报道,以正面典型推动召开现场推进会,营造工作氛围,提高属地工作热情,持续提升广大居民参与住宅加装电梯、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和厨卫换新的积极性。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