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开化县水利局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办事指南
时间:2025-02-17 11:08 来源: 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一、适用范围

(一)工程已按批准设计全部完成; (二)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已经有审批权的单位批准; (三)各单位工程能正常运行; (四)历次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 (五)各专项验收已通过; (六)工程投资已全部到位; (七)竣工财务决算已通过竣工审计意见中提出的问题; (八)已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 (九)运行管理单位已明确管理养护经费已基本落实; (十)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报告已提交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十一)竣工验收资料已准备就绪。

二、申请条件

法人

三、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出具

单位

备注

申请报告附件

纸质版

原件或复印件

必要

申请

单位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纸质版

原件或复印件

必要

申请

单位


四、提醒事项(办理过程中常见问题或需要注意的点)

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6010292具体咨询

五、申请方式

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请,或现场窗口申请

六、受理机构:

开化县水利局 

七、业务经办科室及负责人、联系方式:

水利管理科 王兰兰 电话:6010292

八、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4个工作日(不包含专家评审和申请单位修改申请材料时间)

承诺期限:14个工作日

九、结果送达方式:

浙江政务服务网(网上自行下载)或现场领取

十、办公地址:

开化县政务服务中心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