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40026274218/2025-0003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1-03 | |
发布单位: | 县经信局 | 有效性: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25日至10月1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经信局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23年11月13日,县委巡察组向县经信局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县经信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局党委高度重视,对巡察反馈意见照单全收,坚决抓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2024年1月底基本完成整改,3月中旬通过评估。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局党委及时成立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小组,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取得实效。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相继制定完善了《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开化县经信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规定(试行)》等制度,逐步形成了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目前,对县委巡察组在巡察整改期间,对反馈的8个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已整改到位8个,未整改到位0个,完成率为100%;问责追责7人次,其中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2人次、批评教育4人次、约谈1人次;制定出台和修订完善制度2项。
一、关于在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有关安全生产部署要求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全面、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1)针对“针对“执行力不够强”问题。
整改措施:①建立健全“第一议题”制度。10月9日县经信局召开党委会,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列入“第一议题”进行专题学习;②县经信局党委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有关安全生产部署要求的学习,列入局党委会“第一议题”专题学习,确保重要精神及时贯彻到位;
(2)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落细”问题。
整改措施:①完善定期汇报制度。10月13日、16日,县经信局两次召开党委会,县经信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及全体班子成员,分别听取了商品混凝土行业、工业企业领域、商贸流通领域等三个安全生产专题汇报;②制定年度专项工作计划。每年1月31日前,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编制,将党委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年度计划,确保每年4次以上,党委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本行业、本单位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
2.行业监督管理未到底到边,履行主责主业存在短板”问题。
针对“县经信局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不够深入,部分企业仍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巡察组现场发现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的磷化铝储存库中无温度计、湿度计,未按要求定时进行检查与记录;磷化铝安全周知牌缺失,未拴挂安全技术说明书;未在输送氮气的管道上张贴介质标识及流向标识”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粮食收储公司对问题开展立行立改,在粮食储存库入口悬挂磷化铝安全周知牌,在输送氮气的管道上张贴介质标识及流向标识,在磷化铝储存库新增配了温度计、湿度计,并进行了温、湿度检查;②对粮食收储公司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开展1次安全培训;③县经信局将联合安全生产第三方专业公司对粮食收储公司库点开展安全检查1次;④长期坚持。明确工作体系,由商贸发展科负责商贸领域、贸易流通行业服务中心负责加油站领域、行业综合管理科负责工业领域、粮食管理科负责粮食安全领域、散装水泥发展中心负责预拌混凝土企业安全生产,并且制定各自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明确年度检查计划,严格按照年度计划,对企业开展监督指导工作。对监督指导中发现企业存在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应依法作出现场处置措施,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存在违法行为需立案的,应及时将相关材料移交县应急管理局依法立案办理;
二、在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措施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安全生产风险意识不够强,防范化解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针对“未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问题。
整改措施:定期演练促安全。每年1月31日前制定当年各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计划,对归口工业企业、大型商超、加油站站点、预拌混凝土企业开展每年不少于1次的安全生产应急演。
(2)针对“小微企业园管理体系不健全”问题。
整改措施:①根据《浙江省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县经信局已下发工作提示函至经开区和三江生态投资有限公司,要求对绿色产业孵化园、三合小微企业园开展园区安全生产风险评估;②督促孵化园、小微企业园管理部门按要求开展园区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对评估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3)针对“安全生产培训不够广泛深入”问题。
整改措施:①每年邀请安全生产专家为归口工业企业、大型商超、加油站站点、预拌混凝土企业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1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②将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列入局年度检查计划中,确保每年对上述行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安全知识培训1次以上。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情况方面
1.关于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督检查措施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针对“县经信局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不够深入,加之前期取证工作存在短板,2021年以来,发现安全隐患线索并移送执法机关的案件未破‘零’”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加大安全隐患线索查处力度。11月2日傍晚,县经信局工作人员在351国道杨林段发现1辆疑似非法运输柴油的皮卡车,存在安全隐患,当即联系县交通运输局运输执法大队到现场处置,实现了移送案件“零”的突破。②持续加强安全生产检查。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对大型商超、加油站站点、归口工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企业的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对重大安全隐患或多次不改的隐患及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
2.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后半篇”文章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针对“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隐患不够重视,整改后出现反弹,如2023年4月20日,检查发现东方广场超市安全出口通道堆放杂物,经反馈后得到整改;2023年8月17日,市安委办联合排查中又发现东方广场超市存在疏散通道堆放杂物”的问题。
整改措施:11月8日,东方广场超市安全出口通道堆放杂物的问题,企业已整改到位,同时加强常态化管理措施。①东方超市加强内部管理。定期利用晨会等对员工强调安全通道严禁堆放物品的要求;安排人员加强对安全通道进行巡查,严禁堆放物品。②加强“回头看”检查。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对大型商超安全隐患进行“回头看”,落实闭环管理,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后半篇”文章。③县经信局将持续加大对大型商超、加油站站点、归口工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企业整改,对多次不改的问题发函至相关执法部门,督促企业把常态化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下一阶段,局党委将进一步把推进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在县委巡察办的指导下,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深化整改成果,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更高的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可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反映:联系方式0570-6016255,邮政信箱 开化县凤凰南路2号9楼921室,邮编324300;也可向县委巡察办反映:联系方式0570-6023577,邮政信箱 芹阳办事处永吉二路7号3号楼1411室县委巡察办,邮编324300。
中共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委员会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