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40026265921/2025-0076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1-20 | |
发布单位: | 县公安局 | 有效性: |
机构全称: | 开化县公安局 |
机构简称: | 县公安局 |
机构职能: |
开化县公安局是开化县人民政府主管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全县人民警察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它担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 二、负责全县各类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涉毒案件的侦查工作。 三、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组织查处治安案件,处置突发性事件;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负责指导并依法监督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及群众性治安保卫防范工作。 四、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等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指导、监督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 七、主管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工作,实施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八、负责县看守所监管和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打击食品药品、生态环境、森林、知识产权领域犯罪行为。 十、组织实施来开化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技术防范和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工作。 十二、按规定权限,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实施领导和指导。 十三、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依法从严治警,加强公安队伍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促进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知识化和现代化建设,保证公安机关各项业务工作和执法活动的顺利进行。 十四、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
机构地址: | 浙江省开化县芹阳办事处解放街54号 |
联系方式: | 0570-6025600 |
机构负责人: | 龚进升 |
办公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夏令时:8:30-12:00,14:30-18:00;冬令时: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