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82410/2025-0053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1-15
发布单位: 财政局 有效性:
开化县财政局机构职能(2025版)
时间: 2025- 01- 15 09: 55 来源: 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机构全称: 开化县财政局
机构简称: 财政局
机构职能:

县财政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全县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建议,研究财政发展战略,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制度。起草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三)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全县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政府投资基金财政出资的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县本级预决算公开,指导部门和乡镇的预决算公开。完善县对乡镇(办事处、园区)财政体制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乡镇财政工作。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负责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广。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组织制定财政专户、预算单位账户及资金存放管理制度。负责县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负责编制全县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

(六)负责全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负责县本级政府采购事务。负责建立全县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

(七)负责管理政府内外债。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负责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归口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业务。

(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集中统一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国有资本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汇总和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支出政策和管理制度。

(十)按权限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负责汇总和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政策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参与制定社会保险政策,管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县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负责编制县级政府投资预算和县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表。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实施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十三)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指导各单位部门内部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县与乡镇(办事处、园区)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县乡财政关系。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组织实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2.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债务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范隐性债务风险。

3.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强化对国有企业的监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实体化、市场化转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非税收入管理的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县税务局、县公安局等执收单位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有关规定,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计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及时共享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

2.公务用车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执法执勤用车(行政执法专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控购管理工作。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负责党政机关其他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3.统一发放工资职责分工。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审核县纳入统发工资范围的各单位的性质、编制和职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各单位的人员编制数、职数,审核县级纳入统发工资范围的人员和工资总额。财政部门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提供的人员入(出)编和在编人数以及核定职数情况,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提供的人员名单、应发工资总额进行预算安排。各单位按照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核准的工资信息发放工资。

内设机构17个,分别是:办公室、政策研究室、人事教育科、预算局(税政科、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乡镇财政管理科、综合科、预算执行局、行政事业科、社会保障科、政府采购监管科、企业科(金融科)、农业科、经济建设科、财政监督局(法规科)、会计科、绩效管理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下属事业机构5个,分别是开化县国库支付中心、开化县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开化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开化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服务中心、开化县财政预算编制中心、开化县数字财政管理中心。

机构地址: 浙江省开化县芹阳办事处岙滩新区永吉二路8号
联系方式: 0570-6013271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夏令时:8:30-12:00,14:30-18:00;冬令时: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