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0026260583/2025-0037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1-14
发布单位: 县统计局 有效性:
开化县统计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25-01-14 10:41 来源: 县统计局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和公示工作的函》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总体情况

(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一是推动统计系统干部对统计法律法规“先学一步”、“学深一点”,打造统计法治领域专家。紧扣“统计造假”被纳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全局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做到学深学实。紧扣上级统计督察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第三次修改,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2次,全体干部大会学习1次。组织全局青年干部参加全国、全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征文比赛,1人获得优秀奖。

二是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习教育,积极推动将统计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内容列入党委政府、部门集体学习、专题学习内容,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确保“关键少数”学习贯彻常态长效,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组织者、推动者带头了解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引导领导干部树牢与党性立场相一致、与党的根本宗旨相吻合、与新发展理念相符合的政绩观,自觉做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今年以来提请县委、县政府通过常务会、常委会学习6次。

三是根据《<开化县统计局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明确了局领导班子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局长承担第一责任,班子成员承担主体责任,分管纪检负责人承担监督责任,并以党组会议的形式多次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建设等工作,切实强化了对局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宣传,优化执法环境。

1.抓好“关键人群”集中学。突出统计调查对象和镇、村统计人员“关键人群”,深入开展“融入式”“嵌入式”培训学习,以专业培训会、统计执法检查、数据质量检查、基层调研等契机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知法守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12月下旬开始的各专业统计年报会上,将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纳入必学内容之一,共开展年报会9场,培训500余人次。

2.抓好“全覆盖”普法目标。抓好基层统计人员普法工作,通过专业培训会、入户走访指导等形式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向辅助调查员、记账户、相关统计从业人员以及统计调查对象大力宣传和解读统计法律法规,以案释法、以案讲法,加强统计法治宣传。今年全县15个乡镇(芹阳办)和1个经开区及6个相关部门(交通、住建、市场监管、农业局、发改局和经信局),已全部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以及新修改统计法的宣传教育。

三是抓好“关键节点”强宣传。多形式开展普法,结合统计开放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12月8日统计法日活动,现场发放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折页。针对经济普查调查对象3万余户,发放宣传短信6万余条,通过精准宣传,切实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持续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环境。

(三)强化执法,提高检查力度。

一是提升统计督察效能。进一步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今年以来将“追溯倒查统计造假问题”纳入全县“三支队伍”建设实施方案,配合县委巡察2次,推送2名干部纳入县委巡察人才库。11月,邀请纪检组驻点,联合纪检组对乡镇、重点部门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学习情况以及督察整改情况开展走访监督。

二是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统计执法长效机制,开展经常性统计执法,依法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和弄虚作假行为,杜绝统计数据虚报瞒报、迟报拒报等行为。全年完成“双随机”执法检查15家,跨部门双随机检查2次。

三是加大数据质量核查力度。聚焦源头统计数据质量监督和管理,积极开展数据质量核查。突出问题导向,综合日常监管数据异常波动、部门对比数据差异等数据质量评估结果,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行业的核查,提高核查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以来,国家、省、市、县四级共核查企业(个体)350余家,样本村11个。9月,全市工业核查大练兵在开举行,对我县39家规上工业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取得良好效果。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统计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一方面,部分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法制观念淡薄,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不足,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缺乏足够认识,依法报送统计资料的自觉性有待提高。另一方面,部分企业统计人员和乡镇统计人员变动较为频繁、兼职多,业务水平不高、法律意识不强,造成对统计业务、统计法律知识掌握不全面。

(二)执法队伍建设需要加强。目前我局共有8人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从数量上看,我局统计执法队伍人员数较多,但是执法工作人员只有1名,且身兼数职,统计执法力量难以得到有力保障。从执法力度来看,查处统计违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够高。 统计执法机构发现企事业统计数据存在失实后,在执法过程中往往也会考虑营商环境或招商引资等影响因素,统计违法行为追责上一般按照统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从轻处罚”,行政处罚存在“宽松软”。

(三)普法形式单一,普法效果有待加强。一是普法形式较为传统,不够丰富,在媒体宣传和微视频、动漫视频制作方面还有欠缺。二是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展,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部分企业对统计法律法规还比较陌生,对统计违法的后果认识不够充分。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强化统计法治意识。持续推动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学习,增强统计法治精神,树立依法统计意识,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举措维护统计工作的权威性。

(二)进一步落实管控机制,强化质量管控体系。落实省、市、县各级统计局关于数据质量管控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我县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两意见一制度”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数据生产流程,切实加强对基层源头数据质量的管控,加强关联数据审核、评估。建立健全全员、全流程、全领域的数据质量管控体系。

(三)进一步完善基础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认真落实《关于全面优化统计生态的若干意见》,改善乡镇统计工作条件,稳定基层统计人员的队伍,加强基层统计阵地建设。

(四)进一步健全防惩责任,提升协同监督质效。推动乡镇、部门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建立完善部门间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进一步推动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开化县统计局  

2025年1月10日

2024年度开化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行为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