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4002626488W/2025-0036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1-14 | |
发布单位: | 华埠镇 | 有效性: |
一、2024年工作总体情况
1、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是夯实执法工作基础,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八机制”,涵盖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执法办案机制、执法保障机制、执法监督机制、协作配合机制、日常管理机制、信息化管理机制和行风效能等八方面共计30条制度。配齐配全执法记录仪、执法车等执法装备,进一步夯实行政执法基础,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二是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强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中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按照行政执法类型,制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
2、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文明执法
截至2024年底,华埠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共有28名队员,整合了综合执法、市场监管、资源规划等派驻部门人员力量,做到“一支队伍管执法”,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健全考核机制,从工作纪律、日常执法、值班制度、设备保管等方面作了严格规定。华埠镇围绕“一支队伍管执法”,主动承接有效开展赋权执法事项执法工作。2024年华埠镇共立案287件,包括简易程序案件175件,一般程序案件112件,其中立案后移送其他部门重大案件9件。从办案类型看,职能覆盖自然资源、建设、水行政、生态环境、农村环境卫生、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林业等9大领域,涉案金额568889.97元。违法处置效率得到显著提升。
3、加强法治宣传,提升执法公信力
华埠镇紧跟“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新格局步伐,全面推进依法治镇,通过加强对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社会联动普法,形成了责任明确、资源整合、有机联动的普法工作格局。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是执法专业能力有差距。赋权执法事项涵盖领域广泛,原执法人员知识结构单一,难以适应复杂多样的执法任务。“大综合一体化” 改革后,执法人员需要面对多个领域的执法任务,短期内难以全面精通,导致在执法过程中对复杂问题判断不准确、执法尺度把握不当。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法制审核力量薄弱的问题,华埠司法所及其他已考取行政执法证的干部都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均不具备法制审核从业资格,目前行政处罚中法制审核工作由综合执法队内部承担,确实存在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情况。
二是执法信息化水平不高。各部门的数据共享存在障碍,信息资源整合不够充分,无法为综合执法提供全面精准的数据支持,致使执法人员在案件办理时需重复采集信息。监管执法数字化水平较低,大数据分析、智能监控等新技术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行为的能力不足,难以实现精准监管和提前预警。
三是职能整合协同不通畅。按照要求,业务主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和属地乡镇应建立健全执法联动、统筹协调机制,但在执法实践中,部分领域职责界定仍不够清晰。不同部门间存在职能交叉、边界模糊地带,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影响执法效率与效果。根据文件精神,主管部门仍承担监管职责并相应指导。但在实际执法活动中,普遍存在执法队将监管和执法统揽的现象,增加了队员的工作压力。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争当综合执法改革先锋。坚持创新思维,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指引,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探索“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路径,通过“1+X”片区执法模式,强化辐射桐村、杨林的区域联动执法。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理顺日常运行机制,提炼出可复制、可操作、可推广的“华埠经验”。深化“综合查一次”执法模式,组织学习新划转职能和新领域先进办案经验,全面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是争当城市品质提升先锋。随着华埠镇集镇城市化管理区域扩展至接近原面积的两倍,这对执法队伍的工作标准与要求提出了更高的挑战。华埠镇将以“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为契机,推动城市管理范围扩面、理念转型、机制下沉、成果下沉,提升乡镇主要道路、核心区域、农贸集市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乡镇居民获得感。
三是争当民生实事模范先锋。以创建“枫桥式”综合执法为契机,转变执法理念,从“末端执法”向“前端普法” 转变,以“三服务”为切入口,搭建“商户之家”交流平台,实施“综合执法开放日”、“居民议事厅”活动,积极回应民生诉求,妥善处理各类信访举报件,化解矛盾纠纷、消除安全隐患,干出群众满意度,争取在“规范化”的基础上,创成市级“枫桥式”综合执法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