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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01-14
发布单位: 文广旅体局
开化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工作规则(2025版)
时间:2025-01-14 16:53 来源: 县文广旅体局 浏览次数: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化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衢委办发〔2018〕57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有关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业、体育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体制机制改革。

(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正确导向,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具有全县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县性重大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活动。

(四)负责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县重点及基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

(五)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数字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六)负责全县文物的保护利用、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县文物安全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考古工作。负责博物馆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抢救工作,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传承、保存、弘扬、普及和振兴。推进全县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七)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旅游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广电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文化广电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体育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负责美食产业发展和监管,促进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九)监督管理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规范市场秩序,推动文化和旅游企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

(十)指导、管理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十一)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监管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全县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落实广播电视应急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机构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十二)指导监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协调全县性、跨区域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重大案件和查处,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指导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安全监督管理。

(十三)组织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指导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负责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监督检查。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体育社会指导员(三级)技能鉴定工作。组织管理健身气功。

(十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组织落实全县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深化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大力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持续推进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加快推进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事业及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数字化建设和智慧文旅建设,努力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产业更加壮大,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文化创造力传播力影响力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