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4002627587N/2024-12696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08-02 | |
发布单位: | 县营商办 | 有效性: |
开化县营商办工作规则
时间:2024-08-02 10:24
来源:
县营商办
浏览次数:
县营商办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营商环境建设、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营商环境建设、政务服务管理的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营商环境建设、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年度计划、专项计划并监督实施。牵头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提出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二)协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指导协调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流程,负责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重大事项的协调。统筹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负责县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县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和标准化工作。
(三)统筹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涉及政务服务、涉企服务等相关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含“浙里办”)推广使用,推动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一站式办理。负责建立健全涉企服务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和涉企问题闭环解决督促。
(四)统筹推进信用开化建设。拟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规划和政策,推动并参与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信用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整合与运用。
(五)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负责“双随机”抽查监管的协调推进、跟踪督促和检查考核工作,推动抽查信息公开和结果运用。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