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决策公开)开化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4-07-09 17:12 来源: 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经过方案起草、情况调研、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现场座谈、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规定流程。确定方案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4年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89号)、《衢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衢州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教〔2024〕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开化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省市县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促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教育公平、优化教育生态,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名学生,努力让每个孩子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加快构建以教育促进和保障人口集聚的政策机制,赋能县域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助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先行地和中国式现代化山区县样板,奋力争当山区共同富裕教育先行典范。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保障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二)就近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规定。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就近入学要求在学区范围内招生。

(三)免试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四)阳光招生原则。开展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规定、程序、办法,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健全入(转)学长效机制,更好促进教育公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

(五)区域统筹原则。坚持区域统筹、合理安排。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学位供应、生源数量、校际均衡等,按生源类别分批次统筹安排入学,保障有序招生,保证公平招生。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我县义务教育段学校入学;保障搬迁到城区的家庭子女在城区学校安置入学。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范围和对象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划定的学区范围内严格按照户籍地就近入学要求招生(学区划分见附件)。

开化县天地小学、开化县钱学森学校小学部与开化县实验小学同学区招生。

开化县钱学森学校初中部(开化县崇化初级中学)在开化一中、开化二中学区内招生,2029年开始实施小学直升初中。

非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的县外学校一律不得在开化县招生。市外民办学校不得跨市域在我县招生。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具有本县户籍或非本县户籍但法定监护人在我县投资经商、务工的年满6周岁(2018年9月1日前出生)且未被各类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具有本县户籍或非本县户籍但法定监护人在我县投资经商、务工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生源类别分为三类:房户一致生、统筹生和政策保障生。

学区内儿童少年户籍、法定监护人户籍、家庭自有产权住宅三者一致均在学区内的为“房户一致生”,不完全一致的为“统筹生”。

统筹生分为以下几类:

A类统筹生: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学区范围内(2024年5月31日前取得),但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家庭自有产权住宅地址两者不一致或学区范围内无家庭自有产权住宅的适龄儿童。

B类统筹生:

①非学区内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购房或自建房,且已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2024年5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2018年2月1日后取得房产证的,小学需近6年内没有安排就读对象,初中需近3年内没有安排就读对象<报名对象与已就读者属同一监护人除外>)。政策性拆迁户未交房的可按原房产报名。

②祖孙三代在同一户籍但非学区内户籍,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区内有自购房或自建房,且已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2024年5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2018年2月1日后取得房产证的,小学需近6年内没有安排就读对象,初中需近3年内没有安排就读对象<报名对象与已就读者属同一监护人除外>)。政策性拆迁户未交房的可按原房产报名。

C类统筹生:非学区内户籍且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没有自购房或自建房,但实际租住在学区范围内,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范围内经商、务工的适龄儿童。主要有两类:

①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须在2024年2月29日前取得营业执照,县内户籍须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县外户籍需在开化县办理浙江省居住证。

②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须在学区范围内务工且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4年2月29日前开始缴纳,且期限内没有间断)。县外户籍还需在开化县办理浙江省居住证。

政策保障生: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县人才、营商优待政策对象子女;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外籍人员子女;符合国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出生的、同一对夫妻(至少一方为开化户籍且未离异)生育的第三及以上孩次的适龄儿童等符合政策保障的对象。

(二)招生计划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县教育局制定(详见招生公告),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为了控制学校办学规模,北门小学、华埠镇中心小学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

(三)招生报名

根据市教育局统一安排,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5月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发布招生公告,6月组织招生报名,7月分批组织录取,8月上旬完成录取工作。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及时通过网络平台、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及其他形式主动公开。

为推动教育入学“一件事”高效办理,2024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继续采用网上报名,招生信息、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信息登记、报名、审核、录取、公布结果等流程均在“开化县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适龄儿童家长须在规定的时间登录“浙里办APP”后,进入“开化县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资料,并确定报名就读学校或区域。房户一致生按户籍和房产所在学区填报就读意愿学校,统筹生中的A、B类统筹生可按户籍或房产所在地填报就读意愿学校,C类统筹生报名时填报就读意愿区域。报名时请准备相关材料,如:出生证等。不同类别的生源还需准备个性材料,如:县外户籍人员的浙江省居住证。

2024年天地小学和实验小学实行捆绑报名、统一录取、派位入学。即报名时将天地小学和实验小学作为同一个就读意愿学校,符合条件的新生报名时兼报两校,统一录取后通过派位确定入学学校。

政策保障生提供由相关部门(如:统战部、招商投资促进中心、人才办、人武部、消防救援大队、卫健局等)确认的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政策保障生持相关证明材料于2024年5月31日前到县教育局教育科报名。

本县户籍从外地回开化就读的对象,在我县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且审核通过的,享有与本地生源同等权利按照相应的录取规则参与学校录取;若错过报名时间,则由县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信息审核

网络报名时间截止后,县教育局组织专门的力量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对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漏报、错报的信息及时反馈给家长,家长应及时予以纠正,县教育局进行复核。审核结束后,根据报名入学儿童少年户籍、监护人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监护人营业执照、监护人养老保险缴纳等情况进行分类,按积分排序(A类统筹生积分办法:按入学儿童少年学区内户籍取得时间每满1个月计1分,不足1月按1月计;B类统筹生积分办法:按学区内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每满1个月计1分,不足1月按1月计,排序时B1类按积分从高到低排在前,B2类按积分从高到低排在B1类后;C类统筹生积分办法:按营业执照办理或养老保险缴纳时间每满1个月计1分,不足1月按1月计,两项积分不累加,退役军人服军役时间视同缴纳养老保险。各类积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5月31日),按生源类别通过“开化县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开化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分批次公布审核结果并公示,审核不合格的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五)招生录取

2024年开化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基本流程为:招生信息发布→平台报名→信息审核分类公示→“政策保障生”“少体校举重生”录取→“房户一致生”录取→“A类统筹生”统筹录取→“B类统筹生”统筹录取→“C类统筹生”统筹录取。

各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按招生计划分批次录取各类生源。原则上“房户一致生”在学区内学校录取,“房户一致生”超招生计划的通过电脑派位录取(双(多)胞胎适龄儿童并号实行电脑派位录取);“A类统筹生”根据招生计划按积分从高到低统筹录取;“B类统筹生”在“房户一致生”“A类统筹生”录取后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积分从高到低(B1类排在B2类之前)先在所填志愿学校统筹录取,所填志愿学校未录取的在其他学校的“B类统筹生”录取完成后统筹录取;“C类统筹生”在“房户一致生”“A类统筹生”“B类统筹生”录取后根据招生计划按积分从高到低统筹安排录取学校。城区小学统筹顺序:实验小学和天地小学←→钱学森学校→北门小学→城东小学→芹阳小学。城区初中报名钱学森学校初中部(崇化初中)的“房户一致生”“A类统筹生”和“B类统筹生”未被录取的回原学区学校(开化一中或开化二中)统筹安排入学,“C类统筹生”的统筹顺序:钱学森学校初中部(崇化初中)→开化县第一初级中学→开化县第二初级中学。实验小学和天地小学统一录取的新生按两校录取相同数量的同类生源原则,由电脑派位确定新生最终入学学校(有兄(姐)在实验小学或天地小学在读的新生可申请同校就读,不参加派位)。

“政策保障生”的入学由监护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对口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由县相关部门联合研究决定安排入学学校。“政策保障生”录取名额从学校相应的招生计划中核减。“政策保障生”需逐级申报、审核和按规定公示。

开化县少年业余体育运动学校与开化一中签订联合办学协议,进一步明确权利和义务,由开化一中协助少体校开展学员的文化教育等教学管理。教育局和开化一中派员随行监督少体校的招生工作,同时对学员品德、学业等进行相关考察,最终名单需教育局、少体校、开化一中共同确认,与“政策保障生”同批次录取。所招收的学员在开化一中注册学籍。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由县特殊教育评估专家组评估鉴定后分类安置。盲童到浙江省盲人学校报名就读(联系电话:0571-63167096);聋哑儿童少年到衢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联系电话:0570-3854063);中重度智障儿童到开化县培智学校就读(联系电话:0570-6212598),轻度智障儿童到学区内学校随班就读。其它类型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到学区内学校随班就读。适龄残疾儿童中无法到学校参加正常学习的,经家长申请,由开化县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安排送教上门,需要延缓入学的必须办理缓学手续。

(六)录取名单公示发布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县教育局通过招生平台、开化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分批次公布城区每一所学校的各类对象录取名单,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将录取结果抄送各招生学校,由各学校通知录取学生法定监护人。

(七)编班与学籍注册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设置班级数,严格按规定控制班额(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各校要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等,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编班。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非必要不得在学段的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严禁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格执行取消“择校生”“借读生”的规定,严禁挂靠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所有初中毕业生均以初中的学籍信息作为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的主要依据。

四、管理与监督

(一)加强招生过程管理与督查力度

县教育局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和考核,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禁学校或教师干扰学生家长填报入学志愿,严格执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有序进行。

教育科要充分发挥责任督学对学校经常性督导的优势,对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招生等方面进行过程性监督,逐步形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工作的常态化监控机制。

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协助解决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完善招生入学政策与区域统筹

完善招生入学政策,保障特殊群体规范入学。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转)学保障政策。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有关规定,切实保障持有居住证及符合入(转)学条件的随迁子女享有公平、同等的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积极有序推行“居住证+积分排序”梯度提供入(转)学服务的举措,优先安排父母和本人均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入(转)学。按省民生实事落实基本要求,全面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家长常住地入学,切实做到应入尽入、应转尽转。加强与随迁子女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帮助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在户籍地依法依规入学。为落实好国家优化生育政策,方便家长接送子女,探索“长幼随学”,实施“长随幼转学”政策,即:在不突破基准班额的前提下,根据家长意愿,允许兄(姐)转入二孩、三孩等的学校就读。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对搬迁到城镇的村民子女入学,优先保障城镇优质学校学位。与残联等部门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对接,根据分类安置原则,采用专家评估确定入学安置方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联系电话:13675706286),落实“一人一案”入学工作要求,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加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质均衡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通过加大管理骨干、名优教师交流,推进教育共同体、集团化办学,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等举措,统筹推进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户籍生入学信息发布和预警机制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8〕100号),建立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户籍生入学信息发布和预警机制。公办学校出现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三)落实招生违规问责与“双减”措施

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存在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举行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或拒绝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的,县教育局查实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校长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法依纪给予处分。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均衡分班要求,一律不得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编班;不得有意引导或干扰学生家长志愿填报;若有以上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等处理,并在学校学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中给与降级处理。

(四)招生政策咨询与监督

招生咨询地址:开化县教育局教育科(开化县芹阳办事处永吉二路7号四号楼1304室)

招生咨询电话:0570-6021525

招生监督电话:0570-6523259

附件:1.小学、初中招生学区划分范围

2.开化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流程图

开化县教育局

2024年5月28日

附件1

小学、初中招生学区划分范围

一、小学学区划分(户籍登记地址或自有房产所在地址)

1.实验小学、天地小学、钱学森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江滨南路、江滨中路、江滨北路24号以上,工人路双号数,解放街1-60号,渠东路1-40号,渠西路1-40号;芹南路单数号截止1-33-8号,芹南路双号数截止2-38号,岙滩村、岙滩新区、凤栖花苑、凤翔苑、龙腾苑、御龙家天下、兴岙小区、凤凰盛世、一品梧墅小区,江滨东路、建学路、凤凰路、古溪路1-26号。

2.北门小学招生范围:江滨北路1-24号,芹北路,工人路单数号,解放街60号以上,渠东路40号以上,渠西路40号以上;星群村、龙潭村(上溪、蟠桃山)、桃溪村(横坑、环碧)、密赛村;林场路,桃溪路,芹南路单数号33-9号以上,芹南路双数号38号以上区域。

3.城东小学招生范围:小桥头村、黎明(原坝山底、陈村、塘口)、梓林(原梓坑、林坞)、泉坑、文圣(原更生、横枝)等行政村的适龄儿童;芹阳中心安置小区(东城新苑)、东城锦苑等区域,原金村乡。

4.芹阳小学招生范围:金丰村(包店、杨邵)、山甸村、青联村、新安村、下茨村、独山村、下溪村、朝阳村(新下、新建、皂角)及工业园区等区域。

5.华埠镇中心小学招生范围:金星、华东、华民、昌谷、华一、华阳、毛力坑、华兴、叶溪、华锋、东岸居委会、横街居委会、枫树底居委会、果木场、永丰村、界首村。

6.中国海外马金希望小学按原招生范围招生。其他小学按户籍在本乡镇内学校就近就便报名入学。

二、初中学区划分(户籍登记地址或自有房产所在地址)

1.开化一中招生范围:江滨北路1-24号,工人路单数号—解放街60号以上—渠东路40号以上—渠西路40号以上;龙潭村(原上溪、蟠桃山)、星群村、国庆村;林场路,桃溪路,芹南路单数33-9号以上,芹南路双数38号以上,芹阳办翁村(原翁村、后江)、汶山(原汶山、田里、丰新)、十里铺(原十里铺、塔底、农场)、高坑坞(原高坑坞、坞口)、岔里、丰源、桃溪(原横坑、环碧)、密赛村,罗丰村;音坑乡、中村乡、村头镇、大溪边乡。

2.开化二中招生范围:江滨南路、江滨中路、江滨北路24号以上,工人路双号数,解放街1-60号,渠东路1-40号,渠西路1-40号;芹南路单数号截止1-33-8号,芹南路双号数截止2-38号,岙滩村、岙滩新区、凤栖花苑、凤翔苑、龙腾苑、御龙家天下、兴岙小区、凤凰盛世、一品梧墅小区;江滨东路、建学路、凤凰路、古溪路,小桥头村、黎明(原坝山底、陈村、塘口)、梓林(原梓坑、林坞)、泉坑、文圣(原更生、横枝)等行政村;芹阳中心安置小区(东城新苑)、东城锦苑,金丰村(包店、杨邵)、山甸村、青联村、新安村、下茨村、独山村、下溪村、朝阳村(新下、新建、皂角)等区域;原金村乡,林山乡。

3.开化三中:华埠镇(不含开化二中学区范围)、桐村镇、杨林镇。

4.池淮镇初中:池淮镇、长虹乡。

5.苏庄镇初中:苏庄镇。

6.马金镇初中:何田乡、马金镇、齐溪镇。

7.钱学森学校初中部(崇化初中):芹阳办事处;林山乡;音坑乡;中村乡;村头镇;大溪边乡;华埠镇青联村、下茨村、新安村、独山村、下溪村、朝阳村、罗丰村等。

三、未在划定学区内的新建小区(凤凰天成、凤鸣府、悦江府、中梁望府、中梁华府、贝林星月湾、升龙苑、云栖珑庭、云栖雅苑、凤凰合院、云庐小区、铂悦府等)在2024年5月31日前取得房产证并已入住的业主子女,允许就便选择就读意愿学校报名。

附件2

开化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