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
汪婷委员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开化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建议》(第013号),已由县政府转交我单位办理。首先感谢汪婷委员对我办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接到提案后,我办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贵局进行联系,并就议案内容进行研究,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2020年,根据《关于将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纳入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交易的通知》(开农﹝2020﹞45号)要求,自2020年6月1日起,我县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统一纳入衢州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交易活动由线下转为线上,有效盘活农村闲置资产,增加了村集体收入,而且交易事中可监管、事后可追查,全程留痕,保证了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但受未设置本地的服务机构、交易标准未统一等因素影响,还存在着市场功能发挥不充分、交易项目覆盖率不高等问题。
按照交易规则统一、流程统一、标准统一的原则,建立县级农村综合产权网上交易平台,有利于进一步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的流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行为,有利于实现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优化配置及“政府监管+平台交易”运营模式的综合承建,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交易环境。
据了解,目前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谋划的全省统一农村产权交易线上平台已取得全国试点,并将相应地出台相关制度细则。我们可以以全省统一农村产权交易线上平台为主导,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落实好制度的制定、监督和指导。我办将立足本职,积极做好协助配合工作,为我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工作贡献力量。
以上协办意见,供贵单位在答复委员时参考。
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