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40026262858/2024-12544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05-28 | |
发布单位: | 住建局 | 有效性: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10月1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住建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11月14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住建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县住建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为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领域上下联动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县住建局党委立即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明确工作举措、整改时间、责任人员。党委班子按照分管领域认领问题落实整改,举一反三,制定全面的问题整改方案。组织召开3次专题研讨会,由党委班子成员牵头汇报整改进展,针对巡察整改问题逐条分析,逐条整改。
目前,县委巡察组反馈的9个问题已整改到位9个,完成率为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9人次,其中提醒谈话5人次,批评教育4人次。制定出台和修订完善制度7项。
一、已整改到位的问题情况
(一)在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有关安全生产部署要求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生命至上理念树得不够牢固”问题的整改
(1)针对“政治执行力不够强。县住建局党委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没有把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7月21日对防汛救灾工作、2022年3月21日对东航客机坠毁事故、4月30日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局党委会‘第一议题’内容进行传达学习”问题。
整改措施:①2023年12月,局党委“第一议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7月21日对防汛救灾工作、2022年3月21日对东航客机坠毁事故、4月30日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②强化“第一议题”制度落实,积极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如2023年11月24日传达学习习近平对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一办公2楼火灾事故作出重要指示、2023年12月27日传达学习习近平对甘肃临夏州积石山县6.2级地震作出重要指示、2024年1月31日传达学习习近平对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火灾事故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对云南昭通市镇雄县山体滑坡作出重要指示等安全生产事故指示精神等,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落细。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听取本行业、本单位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不够经常,如2022年仅在4月9日主持召开局党委会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与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局党委会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每年不少于4次的要求有较大差距”问题。
整改措施:①2024年1月局党委听取了城市运行和建筑施工专委会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并要求定期向局党委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②2024年2月完成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主管部门与施工企业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以文件形式确定和落实安全责任。
2.关于行业监督管理未到底到边,履行主责主业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针对“县住建局作为建筑施工行业主管部门,对林山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项目的日常巡查、监督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督促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22年1月7日,施工人员余某未规范佩戴安全帽、未绑定安全带,发生高处坠落后死亡”问题。
整改措施:①以“智慧监管”为平台,强化在建工程巡查,执行“企业自查+第三方巡查+主管督查”的“三维监管体系”,实施“检查+服务”的检查制度,累计检查在建工程370个次,下发整改通知书 183份,提出整改意见545条,实现检查覆盖率100%。②2023年12月制定工程质量安全“六大”专项整治方案,定期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主体责任、危大工程、高处作业、起重机械、市政设施和安装工程等,累计检查在建工程370个次,有效整改问题545个,创县优良工地31个,市优良工地16个,省优良工地3个,县优质工程12个,市优质工程10个,衢江杯6个,钱江杯1个。③强化联合执法,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开展质量安全大检查,累计检查在建工程5个次,约谈企业3家,停工在建工程4个,移交执法2个,扣除信用分4家。
(二)在对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措施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安全生产风险意识不够强,防范化解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针对“截至 2023年9月,县住建局未牵头组织开展燃气行业的安全应急演练,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
整改措施:①2024年1月9日,已组织鑫顺、巨能燃气完成四季度应急演练,并就安全作业开展宣讲。②2023年12月初,县住建局牵头制定了巨能、鑫顺、天然气公司2024年度应急演练计划、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并按时序推进。
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情况方面
1.关于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督检查措施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针对“2023年9月9日,开化升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城华庭’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进行项目施工并完成桩基工程,县住建局仅下发《建设工程停工督办通知书》,对业主单位开展约谈。截至巡察进驻,未及时将涉嫌违法线索移送执法机关”问题。
整改措施:①加大建设工程安全隐患预控防治,2023年12月制定《开化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并加大隐患排查处理。②2023年11月5日,下发《开化县住建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县建筑市场突出问题专项督查的通知》,开展对全县建筑市场各项检查工作。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开展抽查工作,并对2个项目开具市场行为整改通知单,并于当月完成整改。③2023年12月6日,与开化县综合执法局对建筑工地现场施工用电及冬季施工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展开联合检查工作。2023年12月22日,与开化县消防大队开展联合行动,并顺利移交一起“电气焊无证作业”案件,最终对“观潮府项目”电气焊作业人员200元罚款,对施工管理班组处500元罚款。
2.关于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问题的整改
(1)针对“在未核准场所存放燃气。2023年5月24日,检查人员发现华埠镇余某在家中储存41个已充装的燃气瓶,执法机关对其教育提醒,并处罚0.5万元。6月8日‘回头看’发现该处仍然存放10个已充装的燃气瓶,公安机关对其作出拘留2日的处罚。9月13日,联合执法再次发现该处存在‘在未核准场所储存已充装燃气’以及‘涉嫌非法经营’”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2023年12月完成全县乡镇供应站站点情况摸排,并指导音坑、桐村、池淮等乡镇完成站点选址工作,如桐村等站点已完成数字化平台归集工作。②2024年1月5日,联合综合执法局开展违规运载燃气钢瓶现象频发专项整治行动。1月19日,联合公安局、综合执法局,查处无证经营燃气案件一起。
(2)针对“跨区域非法经营燃气。2023年6月8日,联合执法发现华埠镇汪某从华埠镇收取空燃气瓶至江西德兴市充装燃气,同时实施了未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被处以罚款5.1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0.18 万元”问题。
整改措施:①2023年12月委托了浙江煤气热电设计院,对我县两家瓶装液化气企业,进行许可评估。1月,已按企业申请及相关文件要求,注销11家三级供应站经营许可,并在政务网公示,及时清退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和不满足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企业,做到合格一家许可一家。②2024年1月,城运专委办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调度视频会议、宁夏富洋烧烤店“6·21”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警示教育视频会议。并牵头印发《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开展非居民燃气用户安全全覆盖检查,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培训。③2024年2月初,指导“开燃配送服务有限公司”完成数字化平台建设、完成4000余只新瓶采购。推进自有瓶改革。
3.关于安全生产事故未严格落实“四不放过”原则问题的整改
针对“2022年7月31日,开化县经开区创业谷四期建设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受伤。8月15日,开化凯晟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对事故开展了调查,出具了事故调查报告,该次事故调查未彻底全面查清脚手架上空挡洞口产生的原因”问题。
整改措施:①2023年12月完善开化县建设工程安全事故调查制度,针对项目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查清事故原因,项目经理、安全员、项目总监等安全管理人员责任落实并相应处罚、现场整改情况书面材料提交并进行现场复查、项目现场施工班组人员均根据事故原因进行安全教育。②2024年1月联合应急局在合成材料搬迁项目和芹阳新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期进行普法宣讲,宣贯解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内容。③2023年12月完善应急处置保障机制,组织开展开化县国家公园城市EOD项目(工业平台)新安生活配套项目、王家村集体经济标准产业用房建设项目消防演练,对照项目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提出整改意见,提高方案的操作性、实战性。
4.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后半篇”文章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针对“2023年开化县杨林镇、苏庄镇、齐溪镇的燃气跨区域经营问题被衢州市列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5月15日,县城市运行专委办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截至巡察进驻,专项整治行动尚未发现上述3个乡镇跨区域经营燃气的问题线索”问题。
整改措施:①根据前期摸排线索,县住建局、公安局、综合执法局在杨林设卡。2023年1月19日,查获华埠汪某无证经营、运输液化气案件一起,已移交综合执法部门。②2023年12月完成对杨林镇、苏庄镇、齐溪镇三个乡镇进行燃气安全业务指导。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可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反映:联系方式0570-6529753,邮政信箱开化县凤凰中路55号518办公室,邮编324300;也可向县委巡察办反映:联系方式0570-6023577,邮政信箱 芹阳办事处永吉二路7号3号楼1411室县委巡察办,邮编324300。
中共开化县住建局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