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002626795M/2024-12534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长政〔2024〕17号 公开日期: 2024-05-22
发布单位: 长虹乡 有效性:
文件登记号:
开化县长虹乡人民政府关于长虹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实施办法
时间:2024-05-22 09:36 来源: 长虹乡 浏览次数:

乡属各办、中心:

认真做好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竞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委办2009138《关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施后有关问题的意见(浙人社发2013106号)、《关于加强山区海岛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调控的意见》(人社发202315)、《开化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试行)》(开人社202420)的文件精神,按照县人社局相关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内容如下:

一、竞聘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人才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与能力,充分调动事业单位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单位事业的良性发展。

二、竞聘范围

开化县长虹乡公共服务中心现有在编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以下人员不得参与竞聘:

1.《开化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试行)》(开人社202420)中第五条规定不得晋升岗位等级人员:(1)不符合文件中第四条规定;(2)受到处理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上一年度单位考核排名后20%(人数不足1人按1人算);(5)影响晋升岗位等级的其他情形。受处理处分的,影响期不计算为晋升岗位等级的任职年限;

2.近三年年度考核内有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3.未取得基本任职条件和相应的职称证书。

三、竞聘条件

(一)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必须是取得相应岗位要求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其中晋升专技十二级,须取得助理级职称证书;晋升专技十级须取得中级职称证书;晋升七级须取得高级职称证书,按相关规定,拟聘任人员取得的职称应符合单位业务范畴。

2.达到基本任职年限。

1)副高级岗位。在设岗限额内,需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中级岗位。在设岗限额内,需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任八级岗位,须在九级岗位上工作3年及以上;任九级岗位,须在十级岗位上工作3年及以上。

3)助理级岗位。在设岗限额内,需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任十一级岗位,须在十二级岗位上工作1年及以上。

(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本次拟聘任岗位状况

竞聘岗位要在当年县人社局核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岗位数额内进行,本单位现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个(七级岗位1个),中级岗位6个(八级岗位2个、九级岗位2个、十级岗位2个),初级岗位9个(十一级岗位5个、十二级岗位4个)。

本次竞聘岗位有: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1个。

(此次保留原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及以上各层次岗位人员,剩余空缺岗位则采用竞聘方式,即本次参与竞聘有十一级1个)。

四、竞聘办法

1.职称积分。职称积分按照取得专业技术证书年限计算,1/年(未满1年按1年计算)。首次竞聘计算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431日。

2.表彰积分。在聘任当前层级期间内,获得县级表彰的分值为2/次,获得市级表彰的分值为3/次,获得省级表彰的分值为4/次。该项总分超过10分的按照10分计算。同理,在聘任该层级期间内,因受到县级以上通报处分的,扣2/次,该项扣分项上限不封顶。

3.工分积分。在聘任当前层级期间,上年度工分排名每季度在总排名前1/3的,加0.5/每季度;总排名后1/3的,扣0.5/每季度。在聘任期间内,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1/次,该项总分超过3分的按照3分计算。

最后将职称积分、表彰积分、工分积分相加得出个人总分,个人总分纳入评议参考范围内。

五、岗位聘任程序

采取竞聘的方式,注重实绩,择优聘任,具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成立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工作组。小组成员由乡分管人事领导、人事干部、纪检监察干部组成,负责制定竞聘规则、公开竞聘岗位,组成岗位竞聘,审核竞聘人员任职年限、相关统计竞聘积分、公示竞聘人员,向人社局报送竞聘结果。

2.公布竞聘办法。工作组出台《开化县长虹乡人民政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实施办法》,经乡党委审核后,公布竞聘岗位、竞聘条件及竞聘上岗办法等事项。

3.个人书面提出申请。根据文件要求,个人向工作组填写并递交附件《事业单位岗位竞聘申请表》的纸质材料,由工作组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参加竞聘人员进行公示。

4.进行组织测评和业绩考核。专业技术竞聘人员在本单位开展竞聘述职,并同步参照各竞聘人员总积分,对竞聘人员进行综合评议。

5.确定拟聘对象。经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岗位拟聘人员,各级别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以后,根据要求将竞聘结果报送县人社局人事科审核确认。

6.聘任并兑现相关待遇。报县人社局人事科审核之后确认的结果,本单位开展聘任程序,次月兑现工资待遇。

六、附则

1.本方法提到的任职条件和资格均截止到202431日;

2.其他内部岗位晋升参照《开化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试行)》(开人社202420)文件要求执行;

3.其中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岗位3开展一次,专业技术十一级每年开展一次,特殊情况按《开化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试行)》(开人社202420)文件要求执行;

4.特别说明:未成功竞聘上一级岗位者,无须同当前岗位层次人员开展竞聘程序(即保留当前岗位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