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开化县妇女联合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
时间:2024-04-07 15:05 来源: 县妇联 浏览次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2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妇联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9月8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妇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开化县妇联党组坚持党组负总责,党组书记负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按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对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剖析,逐项细化,明确整改时间表、制定整改任务图,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科室、一抓到底的整改工作机制,对马上能整改的立行立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明确整改时限。召开以学促改学习会,其中专题党组会2次,提交党组会讨论议题4次,在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会上部署巡察整改工作10次,及时和巡办、巡察组做好对接汇报,确保有效整改。开化县妇联党组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对4个方面20个问题上做出了具体举措,并进行了整改。

目前,对县委巡察组提出的4个方面20个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已办结20个问题,办结率为100%;在巡察整改期间,对反馈的20个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已整改到位20个,完成率为100%;全体班子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给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累计8人41次;制定出台和修订完善制度15项。

一、已整改到位的问题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针对“坚守主职主业不够到位。县妇联党组对家庭教育工作重视程度逐年减弱,活动开展不正常。如2023年未将家庭教育指导员培训纳入年度工作安排;又如家庭教育课程逐年减少,2019年以来线下课程从百余场减至十余场,线上直播群人数从3000余人降至500余人”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①把家庭教育培训讲座列为重点工作,计划第四季度开展两期家庭教育培训班。2023年7月,县妇联制定家庭家教家风基层巡讲计划表,并根据计划表发动各乡镇妇联、机关妇委会及社会组织公益力量,以每月不少于一场活动为要求,认真策划,将家庭教育工作扎实落实到各个社区、学校、企业等场所。今后每年年初制定全年家庭教育培训讲座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定期开展活动。②加大家庭教育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设家庭教育宣传节目和栏目。联合县传媒集团线上开设“儿童友好 童享未来”广播节目专栏,多形式开展家庭教育工作,不断完善了教学内容,拓展了教学渠道。加强与教育、民政、婚姻家庭协会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凝聚家庭教育工作合力,每月联合开展家庭教育主题活动,不少于2场。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各具特色的家庭教育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社会对家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受众面。③加快形成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师队伍、家庭教育志愿者队伍、优秀家长骨干队伍、家庭教育讲师队伍等建设,并搭建各种平台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讲活动。县妇联与县教育局联合下文,聘用20位同志为开化县家庭教育讲师,同时组织省市县三级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送教,形成以县家庭教育讲师团为骨干、各类家长学校为阵地的家庭教育网络。今年9月县妇联与开化县家庭婚姻协会签订协议,要求其每月至少谋划两场家庭教育主题活动,创建了“儿童友好 周末去哪儿”家庭教育亲子系列活动,着力营造重视家庭教育的浓厚氛围,全面提升家长的家庭教育能力和素养。

人员追责情况: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

(2)针对“纪律观念不强。县妇联党组对会风会纪重视不够,日常工作存在散漫现象。如2023年以来4次参加县里会议出现迟到或未按规定时间入场情况,被县委县政府予以通报,特别是4月11日主要负责人参加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动员部署会迟到”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①配齐编制人员,对新进人员进行分工,加强办公室力量,会议通知落实工作已具体到人,由专人负责,责任到人,除口头电话通知、浙政钉书面通知外,会前半小时将再次通知。制定《开化县妇联工作落实和督促检查责任制》、《开化县妇联首问首办负责制》确保工作形成工作闭环。②对相关责任人,通过“记工分+排名”进行扣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

人员追责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

(3)针对“‘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规范。非党员的领导班子参加党组会参与表决,如2021年2月以来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县妇联党组会议时对议题决议进行表态发言,且在党组会议纪要的‘与会人员’处签字”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①严格遵循《开化县妇联“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严格规范执行。②县妇联将认真学习党务工作文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上党组会的要求,规范内容,做好记录。③开展自查自纠,对问题进行整改,制定《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末位表态”实施细则》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相关要求,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到位。

人员追责情况:对时任分管领导进行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

2.关于“落实县重点工作标准不高”问题的整改

(1)针对“推动全县来料加工产业发展规范化方面有所欠缺。如2009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来料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不能适应当前来料加工行业的发展,但县妇联党组未推动重新制定;又如2022年以来来料加工扶持资金调整为‘区域协调资金’,县妇联党组未能推动出台新的扶持政策”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①目前,开化县妇联已经推动县来料加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出台了《开化县来料加工共富产业发展“八大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②目前已经争取400万,分三年执行。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新时代来料加工共富产业发展的扶持办法》的通知,预计每年4月份左右拨付上一年度的扶持资金。

人员追责情况: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2)针对“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如根据《关于印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乡镇、工业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方面主要职责规定的通知》(开政办发〔2017〕18 号)文件精神,来料加工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由县妇联牵头负责,但自2017年以来县妇联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又如未对乡镇来料加工点安全隐患开展定期排查,已查问题未及时跟踪督办整改,未形成闭环管理”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①已经制定《开化县来料加工业安全生产分类管理方案》,已形成管理机制。②制定年度来料加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属地责任。③成立县来料加工联合整治小组,形成多家单位联动协作的县来料加工安全检查机制,今年8月已经开展第一轮检查,将继续实施该项安全检查联动机制。④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对乡镇的“记工分+排名”考核,加强对已查问题进行内部管理跟踪督办整改,确保形成闭环管理。

人员追责情况: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

(3)针对“补助审核程序不到位。如2017至2019年县妇联终审的来料加工台账资料中除了年度补助资金明细表和手写的审核汇总清单外,无其它过程性审核资料及相关会议汇报资料”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①县妇联将根据补助要求,要求乡镇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纸质版证明材料,纸质证明材料包括:银行流水、工资发放单、从业人员银行回执清单等,进行现场核实验收,如核实有误或不清楚,将退回乡镇补足材料,对确定达不到要求的直接取消资格或者另选他人。②核实无误后,在开化新闻网上公示补助名单。③县妇联根据核查验收结果,提出政策兑现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拨付政策补助资金。

人员追责情况:对时任分管领导进行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规定动作不到位,如2017年至2019年县妇联党组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未达到至少2次的要求,2020至2021年党组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仅1次;又如2017年至2022年开展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分析会未达到至少1次,2017年至2019年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专题学习未达到至少1次的要求;再如2017年至2022年党组未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述职时未见党组书记述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及其他班子述‘一岗双责’情况”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①针对2017年至今没有学习到位的意识形态的相关文件,制定学习计划,定期开展集体学习,完成既定要求学习任务。②按照规定要求,党组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次,每年要按照规定开展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分析会1次,开展意识形态领域、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专题学习会1次,及时分析研判涉及妇女和儿童的网络舆情,制定相关会议方案,按照要求落实到位。③县妇联党组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述职报告,要求党组书记述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要求及其他班子述“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人员追责情况:对时任分管领导进行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如2021年12月60号、61号凭证中,从浙江省妇女儿童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资金用于文明创建包干区楼道保洁,不符合专项资金使用范围”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①针对文明创建包干区楼道保洁费已从省专项经费调整到财政专项工作经费奖励性经费中列支。②今后将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把项目经费支出管理关,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使用项目资金, 严格控制项目资金支出范围,杜绝不符合规定的支出,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对于短缺的项目资金,积极对接财政,增加或调整项目预算资金。③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工作,加强财务人员、各科室负责人开展财务专题培训工作,以此次巡察发现的问题为着力点,全面系统组织学习各项财务制度,保证每一名工作人员都要适应财务管理的新常态,紧绷规范财务管理工作这根弦,用好每“一分钱”,不触“高压线”、不打“擦边球”、不存侥幸之心、不做出格之事,保障好今后单位财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人员追责情况:对时任分管领导、相关责任人进行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

(2)针对“会计核算主体错位。如县妇联党组将社会团体来料加工协会的费用放在县妇联核算,2019年至2021年8月审核报销来料加工协会支出费用”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①根据《开财预〔2022〕8号文件》规定,对非财政拨款保障的社会组织、村(社区)、事业单位等,各部门不得直接予以财政补助。从2020年起,县妇联未给予运行来料加工经纪人协会资金补助。如后续政策允许给,我们将纠正会计核算主体错位这个问题,不将社会团体来料加工协会的费用放在县妇联核算。②对于确需拨付给来料加工协会的资金,将以补助资金的形式予以拨付。③县妇联对于拨付给来料加工协会的补助资金,定期开展资金使用进度和用途审查,确保来料加工协会规范使用该项补助资金。

人员追责情况:对时任分管领导进行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

(3)针对“大额支出附件资料不全。如2018年1月63号凭证支付两癌救助款未附班子会议纪要;又如2019年9月42号、49号凭证支付来料加工经纪人协会宣传资料制作费、来料加工协会房租费未附会议纪要;再如2019年12月9号凭证支付文艺汇演视频制作费未附会议纪要及合同”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①加强财政业务学习,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各科室发生经济业务时,及时签订业务合同,同时加强会计人员支出材料审核,确保原始凭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②加强内部管理,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开化县妇联财务审批、报销制度》,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严格执行财务报账制度,将财务规定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到位。

人员追责情况:对时任分管领导、相关责任人进行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

(4)针对“财务报销滞后。如县妇联2022年2月至8月产生9笔招待费直至当年10月才统一报销,未做到一餐一结算且报销跨期较长”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①对存在报销不及时现象,现已整改到位,建立《开化县妇联公务接待制度》《开化县妇联差旅费管理制度》,10月中旬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实行一次一结算,不得签单、赊账;公务接待费票据报销期限为公务活动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公务接待费用报销执行“五单合一”的报销制度,缺一不可报销。②要求每名干部都要办理本单位的公务卡,谁接待谁经手谁报销,目前全员都办理了公务卡。③举一反三,差旅费也必须严格按照差旅费报销制度,严格做到事前审批,出差结束后一个月内报销。

人员追责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针对“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如县妇联党组自2020年10月起向县婚姻家庭协会购买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服务,但调解员与县妇联出纳系夫妻关系,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①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针对调解员与县妇联出纳系夫妻关系,已责令婚协解除与调解员的工作关系,另让婚协推荐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②加强妇联党员干部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排查岗位风险点,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内部管理。③县妇联党组将落实好廉政建设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不断增强党组班子的党性意识、政治站位,严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人员追责情况:党组书记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2)针对“党风廉政责任体系不完善。如县妇联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有两份未签署责任时间;又如2022年度对上级《关于贯彻落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两个意见”的通知》《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行为进一步推动亲清政商关系的通知》等两份文件仅作口头传达,未组织专题学习和研究贯彻落实具体工作举措”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①县妇联党组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情况报告,专题分析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层层落实、压紧压实,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同妇联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②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③健全谈心谈话制度,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和所分管人员都常态化地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全体人员的思想状况和廉政情况,全面开展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

人员追责情况:对时任分管领导进行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

2.关于“党务政务会议记录混淆”问题的整改

(1)针对“2023年1月至3月,党组会、班子会、机关干部例会的会议记录未严格区分,混记在一个记录本上”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①明确党组会、班子会、机关干部例会的会议记录人,分工明确,专人记录不同会会议,要求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班子会、党组会、主席办公会议以及机关干部会议记录的要点,确保各类会议记录规范无误。②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上党组会的要求,开好党组会和班子会,认真记录好相关会议记录,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相关要求,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到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

责任追究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

3.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开展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支部换届工作不及时。如妇联机关支部应于2022年8月进行换届,但截至2023年6月才完成换届工作,延期达10个月”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①县妇联党组将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严格按党规办事的意识,强化内部工作机制的执行,使党支部任期制度、换届选举制度真正严起来。②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开展党务工作知识的培训和学习,强化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开好“三会一课”等固定动作,强化组织建设,努力把妇联党组织建设成为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的队伍。

人员追责情况:对时任分管领导进行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

(2)针对“党员发展管理不到位。如干部发展党员档案中缺少2022年3月之后的思想汇报材料”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①县妇联党支部从制度层面、操作层面、管理层面,全面规范发展党员工作,配齐培强支部力量,全面提升县妇联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②要求单位发展党员对象干部在规定时间内上交2022年3月之后的思想汇报材料。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中层干部做好传帮带,着力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可靠、敢于担当、能力突出的年轻干部。③结合县妇联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坚持党建和妇联业务深度融合,把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做细做实。加强工作落实,明确党务工作每年的重点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强工作闭环,积极发展党员,规范党内生活,坚强党员队伍建设。

人员追责情况:对时任分管领导进行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

4.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1)针对“巡察材料提供不及时。如县委巡察机构分别于2023年4月11日、6月25日要求县妇联党组准备台账资料,7月5日巡察组入驻,但截至7月11日仍有2017年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审计报告等15项材料未提供或未及时与巡察组对接,配合巡察工作存在拖拉现象”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①县妇联党组将进一步提高对巡察工作的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虚心接受,强化责任落实,第一时间细化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坚持领导带头、层层示范,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工作措施,改进工作作风。②加强工作谋划,明确年度、季度、月度重点工作目标和任务,提高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③加强内部分工协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坚持党建带妇建,增强干部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创新妇联活动载体和内容,不断增强妇联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

人员追责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

(2)针对“工作闭环意识不足。如2022年4月至8月,县妇联未按县大督考专班要求对各乡镇的‘美丽庭院(一米菜园)’‘来料加工促增收’工作开展考核被通报,后续也未按通报要求进行复盘整改”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①县妇联党组要加强对单位内部管理,杜绝在公文收发传阅中发生遗漏。②要加强对“工分制”考核办法、督考抓落实机制迭代等工作的重视度,要加强对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认真解读、思考和复盘,对后续及时跟进落实落细,要用好考核通报指挥棒,以督促改,形成工作闭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

人员追责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

(3)针对“少数领导干部规矩意识不强。如副主席未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浙政钉通讯录用户头像信息的通知》(开政办通〔2020〕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政钉”群管理的通知》(开政办通〔2023〕4号)文件精神规范使用清晰头像,未达到大数据管理规范化要求”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①按照《关于规范浙政钉通讯录用户头像信息的通知》(开政办通〔2020〕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政钉”群管理的通知》(开政办通〔2023〕4号)文件精神要求,立即通知相关责任人立即改正,同时对全体机关干部再次强调此项要求,确保管理规范。②加强妇联班子自查和学习,增强规矩意识、政治意识和担当意识,加强对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加强领导干部的担当意识。③党组加强内效能建设和内部管理机制健全,通过工分制考核,督办机关单位人员及时落实工作县妇联将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决策部署,并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始终与党中央、上级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努力做到政治过硬,令行禁止。

人员追责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

(四)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往来账长期挂账未处理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上一轮巡察指出县妇联党组‘未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二十二条、二十九条的要求执行,其它应收款长期挂账未处理,2017年末其它应收款中三年以上款项有云丰茶庄的款项’,本轮巡察发现,上一轮巡察反馈后县妇联党组通过衢州永泰会计师事务所对该笔经费进行专项审计并认定该笔资金符合确认坏账损失的条件,但县妇联党组后续并未走相关核销程序仍挂账”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在上一轮巡察整改中,县妇联党组通过衢州永泰会计师事务所对该笔经费进行专项审计并认定该笔资金符合确认坏账损失的条件,拿到审计报告后及时向县财政局、县国资中心口头汇报,要求核销此笔资金,但财政给出不符合核销条件意见。2023年7月17日县妇联再次向财政局书面请示要求核销该笔坏账,走签发核销程序。8月4日得到开化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答复,《开国资委〔2023〕122号关于妇联核销“双学双比”资金的批复》:“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第二十九条坏损损失核销有关规定,你单位涉本系及的‘双学双比’资金,不符合核销条件。请你单位进一步加强应收款项管理。”2023年9月开始咨询律师。12月11日开始走司法程序,继续追讨资金。

人员追责情况:党组书记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县纪委12月7日对党组书记进行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对时任分管领导进行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可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反映:联系方式0570-6014530,电子邮箱5136789@qq.com;也可向县委巡察办反映:联系方式0570-6023577,芹阳办事处永吉二路7号3号楼1411室县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