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开化县科学技术协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
时间:2024-04-02 10:03 来源: 县科协 浏览次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18日至6月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科协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23年9月6日,县委巡察组向县科协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县科协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压实整改责任,直面存在问题,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全面扛起本次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深挖根源,坚持标本兼治全面整改。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把巡察整改作为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实践。党组负责人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整改落实情况实时跟进、实时督导,强化审核把关。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深化结果运用,力求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巡察成效转化为解决具体问题、推动中心工作的强大力量。

巡察期间收到《立巡立改建议书》1件,完成办结1件,办结率100%;在巡察整改期间,对反馈的25个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已整改到位25个,未整改到位0个,完成率为100%;给予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5人;制定出台和修订完善制度7项。

一、已整改到位的问题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上级重要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未按要求组织开展有关学习。如未按要求在党组会议上组织学习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的指导意见》(科协发学字2017)42号)的通知、《习近平关于科技创新论述摘编》《2022年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工作要点》《浙江省科技创新发展“十四五”规划》等与科学技术有关的文件精神。

整改情况:①5月29日专题学习《2022年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工作要点》和《浙江省科技创新发展“十四五”规划》,6月12日专题学习《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的指导意见》(科协发学字〔2017〕42号)的通知、《习近平关于科技创新论述摘编》并结合当前工作交流心得体会;②三会一课落实“第一议题”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③坚持周一夜学制度,及时传达上级重要精神。

(2)学习上级重要精神不够深入,贯彻落实有差距。如2019年4月22日《浙江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纲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2022年1月7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分别仅在述责述廉会、党组会议上做简单传达,未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研究讨论,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

整改情况:①7月10日专题学习习近平在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2023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当前贯彻落实意见;②坚持周一夜学制度,及时传达上级重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抓好贯彻落实;③开展自查,确保上级各项部署、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到位并结合科协实际做好贯彻落实。

2.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规范。

(3)未严格执行“一把手”未位表态制。如2020年9月29日、2021年9月18日、2022年10月13日、2022年11月16日四次党组会议讨论科普画廊制作及展板更换服务费、车辆维修费、科普广告宣传费等议题时,主要领导先行表态。

整改情况:7月17日专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明确“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3.履行科协主责主业存在不足。

(4)履行科协主责主业存在不足。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不规范,存在重复评定初级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的现象。如何田乡高升村水产养殖户邱某,分别于2019年、2021年两次被县农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农民助理技师。

整改情况:①开展自查,确保没有重复评定的现象。②邱廷英的农民职称评定有效时间为2019年;发布《关于重新认定2021年开化县农民技术人员职称(初级)评定结果的通知》(开农职评办〔2023〕2号),新文件上删除了邱廷英的名字;③完善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电子档案,加强农函大教学点管理,强化审核把关。

4.争先创优意识不强。

(5)班子进取心不足,缺乏拼劲,执行力不强。如2019年至2022年连续4年综合争先考核排名倒数;2020至2022年度在衢州市全民科学素质建设考评工作中,连续3年全市排名倒数第一。

整改情况:①已制定《干部“工分+排名”考核办法》,加强结果运用,做好干部激励;②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干部思想动态,激发班子成员干事创业热情;③加强与市科协对接,争取全民科学素质建设考评排名有较大提升。

(6)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存在短板。如2022年3月、9月在创文擂台赛中宣传教育、整改情况、“志愿浙江”使用频次等工作,2次被开化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黄榜批评。

整改情况:① 8月7日召开专题会议,重新学习创文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②开展“一日三巡查”、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确保考核不失分;积极开展交通文明劝导,获通报表扬;③根据县里创文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相关活动,较好地完成了创建办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作风建设不扎实。

(1)2017年12月拨付汶山村农村科普画廊建设补助资金1万元,未成功,后工作人员未察觉也未跟踪,导致补助资金直到2019年3月才完成支付。

整改情况:①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与项目主体保持日常对接沟通,加强资金拨付管理,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②持续开展“四风”问题专题警示教育,开展“作风建设大家谈”活动。

(2)2019年8月9日党组会一项内容为“给予芹南社区科普画廊10000万元经费补助”,实际补助金为1万元。

整改情况:①及时修正会议记录,全面开展相关会议记录自查;②强化会议记录审核把关,建立“第一读者”制度;③开展会议记录自查,确保没有记录错误。

(3)2023年4月11日因工作人员疏忽未通知,导致主要领导参加十五届开化县委第三轮逃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迟到。

整改情况:①吴某负责定时查看协同办公系统,确保会议通知、有关文件第一时间传达到位;②持续开展“四风”问题专题警示教育。

(4)夜餐费发放表与附表多次不符,2019年至2022年间多领取夜餐补助共计17次,涉及金额680元。

整改情况:①根据巡察组出具的《立巡立改建议书》(2023第3号),认真核对每一笔夜餐补助,确认发放事实;及时开展收缴,已退还违规发放钱款8320元至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②加强学习。开展夜餐补助及相关财务知识学习,专题学习《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开财预[2022]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开财行[2021]2号)及相关文件精神;③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夜餐费管理制度,明确加班必须满4小时、领取出差补贴不得同时领取加班补贴等规定,强调报纪检组备案、不得变相发放福利等纪律要求;实行加班事前申报以及“刷脸”打卡制度。

2.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5)一是享受公务出差补贴的同时领取夜餐补助。如2019年4月28日、5月22日汪某分别在衢州、常山出差,仍申报加班。经巡察组统计,2019年至2021年间俞某等5人享受公务出差补贴的同时领取夜餐补助,共计18次,涉及金额720元。二是工作时间发放夜餐补助费。经巡察组统计,2022年3月至4月期间邹某等6人,领取工作日白天加班夜餐补助费共计67次,涉及金额2680元。三是申报加班时间未达到标准。如2019年国庆期间邻某等5人白天值班未达4小时,共计58次,涉及金额2320元;2022年4月、6月、7月汪某等6人参与核酸检测执勤申报晚上加班,时间未满4小时,领取夜餐补助共计24次,涉及金额960元。四是备勤人员领取夜餐费。如2022年10月,余某等4人作为安保维稳备勤人员领取夜餐补助各6次,共计24次,涉及金额960元。

整改情况:①根据巡察组出具的《立巡立改建议书》(2023第3号),认真核对每一笔夜餐补助,确认发放事实;及时开展收缴,已退还违规发放钱款8320元至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②加强学习。开展夜餐补助及相关财务知识学习,专题学习《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开财预[2022]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开财行[2023]2号)及相关文件精神;③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夜餐费管理制度,明确加班必须满4小时、领取出差补贴不得同时领取加班补贴等规定,强调报纪检组备案、不得变相发放福利等纪律要求;实行加班事前申报以及“刷脸”打卡制度。

3.公务接待不规范。

(6)存在违规接待现象,公务接待函存在“一函两用”。如2019年3月28日、29日两天接待省科协综合服务中心谢某等12人支出1832元、2025元,与(浙委办发[2014]42号)文件“每批接待对象可以安排一次工作餐”的规定不符。

整改情况:①巡察期间已开展公务接待工作进行“回头看”,全面排查类似问题;②7月24日开展专题学习,学习中央八项规定、财务知识等;③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杜绝“一函二用”。

(7)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2019年9月16日公务接待餐费418元,至2020年10月26日才刷卡支付;2019年9月6日公务接待餐费1080元,至2020年10月26日才结算报销;2020年4月28日公务接待餐费870元,至7月8日才刷卡支付。

整改情况:①巡察期间已开展公务接待工作进行“回头看”,全面排查类似问题;②7月24日开展专题学习,学习中央八项规定、财务知识等;③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明确工作要求,及时完成支付。

4.违反财务开支规定

(8)2019年工会福利支出,在购买所发放的节日慰问品发票中,未注明数量;2019年10月16日,6名党员活动餐费为288.40元,按(开组[2018]37号)文件人均40元规定,总计超过标准48.40元;2020年7月3日,赴长虹乡库坑特委纪念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餐费超支280元;列支2020年8月21日汪某等4人赴宁波招商引资餐费(茶水费)80元。

整改情况:①7月31日专题学习《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②“党员活动餐费超标”问题,超标的48.40元费用由与会人员补缴;“赴长虹库坑主题党日超支”问题,超支的280元由相关人员退缴财政专户;“列支餐费(茶水费)”问题,列支的80元餐费由相关人员退缴财政专户;③7月24日开展专题学习,学习中央八项规定、财务知识等。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党组织建设方面存在不足。

(1)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2019年、2021年、2022年未专题讨论研究机关党建工作,2020年仅5月11日召开科协机关党建工作专题学习会部署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情况:①7月17日专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明确党组的党建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职责,并制定履责清单;②7月26日召开上半年党建专题工作会议,12月18日召开年度党建专题工作会议;③按时完成“三会一课”等规定动作并录入红色根脉系统。

(2)对机关党建重视不够。机关党支部于2019年1月换届,2022年1月届满,2023年4月才启动换届程序。

整改情况:①5月15日召开全体党员换届选举大会,6月21日获机关工委批复,吴某同志新一届支部书记,汪某、邹某为新一届支部委员;②7月17日专题学习党务知识,明确相关工作的时限要求,确保下一轮支部换届按时完成。

2.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

(3)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不健全。未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因私出国(境)监督管理的通知》(开组[2019]30号)等文件精神,及时更新完善本单位管理规定。

整改情况:①4月12日已制定《开化县科协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及时根据上级要求做好更新完善;②7月17日开展专题学习,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出入境管理。

(4)因私出国(境)证件未集中管理,如邹某共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和普通护照两本证件,证件签发时间均为2018年6月,其中往来港澳通行证于2023年4月收缴集中管理,护照未收缴集中管理。

整改情况:①邹某的护照、通行证已经收缴;②7月17日专题学习《开化县科协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并强调相关工作要求;③加强自查,其他人员无因私出国(境)。

(5)人员信息登记备案不及时。邹某自2007年7月以来便就职于县科协,直至2023年4月19日,工作人员才将邻某向县出入境管理大队登记备案。

整改情况:科协全体干部职工已在县出入境管理大队备案登记,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

(6)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监管不到位。邹某于2018年6月21日未经审批因私前往中国香港。

整改情况:①7月17日专题学习《开化县科协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②加强自查,其他人员无因私出国(境)。

3.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短板。

(7)在编干部存在兼职现象,俞某未向本单位及县委组织部报备,2020年任职县婚姻家庭协会专委会主任,2019年实际履行部分职能。

整改情况:① 俞某已在巡察期间辞去兼职职务;该职务并未正式发文任命;②7月31日专题学习《关于规范干部行为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落实文件精神;③全面开展自查,邹某任知联会任副会长,已经组织部、统战部批准,其他人无兼职。

(8)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短板。干部个人兼职事项排查不到位,未及时排查发现俞某存在兼职行为,未开展2020年干部廉政谈话。

整改情况:①开展个人兼职事项自查,邹某在知联会兼职副会长,已经组织部、统战部批准;俞某辞去兼职;其他人没有兼职;② 7月31日专题学习《关于规范干部行为的若干意见》(开组[2020]117号),明确干部兼职的相关要求;③落实廉政谈话有关规定,主要领导与班子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分管领导与责任科室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

(9)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2020年未开展党风廉政风险排查。

整改情况:①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自查,2021年、2022年度、2023年度均正常开展党风廉政风险排查;着重排查财务、车辆管理、项目建设等重点岗位、重点工作,坚决防范廉政风险;② 7月17日专题学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确保落实到位。

4.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

(10)干部队伍干事创业动力不足。干部普遍有“松口劲、歇歇脚、等退休”的心理,进取精神不足,综合排名考核争先进位意识不强,习惯于运用老思想老办法解决问题,创新招法不多。

整改情况:①1.认真开展“工分+排名”“四维考评”,并加强结果运用,鞭策后进,表彰先进,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②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干部思想动态,退二线干部俞某积极参与创文、组团联村等中心工作。

(11)执行干部人事制度规定不够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与纪实材料自相矛盾,2022年6月科协提交的《关于吴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报告与会议记录中均体现“民主测评”环节,但实际并未进行民主测评工作。

整改情况:①8月14日专题学习《开化县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落实文件精神;②强化会议记录审核把关,建立“第一读者”制度;③开展自查,避免此类错误再次发生。

县科协党组将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科协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理论学习,不断在更高更深层次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政治定力,不断推进党内政治文化建设。通过本次巡察整改,倒查制度缺陷,排查风险隐患,着力解决制度漏洞,提升制度落实执行力,形成一套科学完善、公开透明的制度体系,构建形成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对标对表,不断提升工作要求,做到精益求精。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建引领,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责任担当,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科协事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可及时向县科协党组织反映,联系人:吴忠棠,联系电话:13735089108,电子邮箱:165567789@qq.com,邮编:324300;也可向县委巡察办反映,联系方式:0570-6023577,邮政信箱:解放街65号县委巡察办,邮编324300。

中共开化县科学技术协会党组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