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824/2024-1233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03-05 | |
发布单位: | 根宫佛国管委会 | 有效性: |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发展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发展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发展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发展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发展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发展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发展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发展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根据《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发展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开编委〔2022〕1号)规定,根宫佛国发展中心为县政府管理的一类公益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县级,挂开化钱江源省级旅游度假区发展中心、开化根艺文化创意产业园发展中心牌子,经费形式财政全额补助。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国家、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区域内贯彻实施工作。
2.承担拟定实施区域内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产业研究,提出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等工作。
3.承担区域内项目谋划、项目洽谈、对外合作和招商引资等相关工作。
4.承担区域内对外交流、宣传推广和重大活动组织等相关工作。指导协助区域内相关企业做好旅游形象策划、旅游市场及旅游产品的开发、营销工作。
5.承担区域内重大项目、重大产业开发的协调服务工作。协助做好资源监测、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社会事务管理等工作。
6.承担区域内旅游度假区等各平台的考核、创建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8.有关职责分工: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承担旅游度假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对接、协调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根缘小镇、开化根艺文化创意产业园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对接、协调工作;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发展中心承担区域内各平台日常的服务、管理工作;属地乡镇(芹阳办事处)承担区域内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发展中心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2024年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发展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发展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发展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50.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78万元、其他收入7.6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468.70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2222.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02.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68.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23万元、其他支出1778.00万元。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发展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9405.11万元。
(二)关于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发展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发展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9405.1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017.35万元,增长27.31%,主要是当年新增公共文化广场运维费项目以及徐谷青股权转让缴纳个税奖励资金项目。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50.81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54.8%;政府性基金收入4246.70万元(上年结转2468.70万元),占45.2%;其他收入7.60万元,占0.1%。
(三)关于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发展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发展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9405.1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017.35万元,增长27.31%,主要是当年新增公共文化广场运维费项目以及徐谷青股权转让缴纳个税奖励资金项目。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科学技术支出2222.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02.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68.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23万元、其他支出1778.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701.84万元,占7.5%;日常公用支出41.08万元,占0.4%;项目支出8662.19万元,占92.1%。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发展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发展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397.5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5150.81万元、政府性基金4246.70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2222.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94.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68.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23万元、其他支出1778.00万元。
(五)关于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50.8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73.66万元,下降3.26%,主要是当年部分项目削减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2222.00万元,占43.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94.43万元,占5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15万元,占1.1%;住房保障支出79.23万元,占1.5%。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2222.00万元,主要用于醉根文旅产品研发项目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旅游宣传营销。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615.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人员支出以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129.2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文化广场运维费以及根雕艺术节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6.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8.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6.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人员的公积金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2.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人员的公积金补贴缴费支出。
(六)关于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42.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1.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41.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发展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发展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246.7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2246.70万元,增长112.34%,主要是当年有5A景区政策兑现放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2468.70万元,占58.1%;其他支出1778.00万元,占41.9%。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468.70万元,主要用于5A景区政策兑现。
(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1778.00万元,主要用于5A景区政策兑现。
(八)关于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发展中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发展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4万元,下降6.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严格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保持一致。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一致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4万元,下降13.33%。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考核、招商引资、旅游宣传促销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领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关于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以及衢州市范围内执行公务餐管理,切实严格接待标准,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5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保持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单位不需要购置新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按照县里的公车预算标准执行。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发展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4.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7.50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发展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发展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2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8662.19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省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指在境内开展各类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支出,包括驻外旅游机构宣传费、境外宣传促销费、境内宣传促销费、海外记者及旅行商接待费、旅游宣传品制作费及设备购置费等。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指用于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的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