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400262663X4/2024-12325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03-05 | |
发布单位: | 县水利局 | 有效性: |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开化水库建设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开化水库建设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开化水库建设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开化水库建设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开化水库建设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开化水库建设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开化水库建设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开化水库建设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开化水库建设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开化水库建设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开化水库建设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编办发文规定部门职责填列,主要职责是:
1、负责开化水库库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报批和管理,负责工程前期的项目建议书、工程科研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设计审查等前期审批手续申报工作。
2、组织实施开化水库工程及旅游、文化、体育等资源环境综合开发拓展项目的前期论证、谋划包装和审批管理。
3、贯彻执行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制定与实施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移民政策、移民安置计划。
4、做好库区农民集体土地征收和移民外迁用地的政策处理、土地征收、农转用等申报工作。
5、做好开化水库库区工程、移民安置点的预选址和规划许可初审工作,以及旅游、文化、体育等资源环境综合开发拓展项目的规划布局、前期申报。
6、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组织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开化水库建设中心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2024年开化水库建设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开化水库建设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开化水库建设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开化水库建设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112680.58万元。
(二)关于开化水库建设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开化水库建设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112680.5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9537.4万元,下降34.57%,主要是2023年度预算下达10亿元用于归还国资绿色债券资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510.44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83.0%;政府性基金收入19170.14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17.0%。
(三)关于开化水库建设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化水库建设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112680.5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9537.4万元,下降34.57%,主要是本年度无归还借款支出,项目资金下达国债资金8亿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0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633.00万元、农林水支出93415.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20万元、其他支出12537.1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83.88万元,占0.4%;日常公用支出211.56万元,占0.2%;项目支出111985.14万元,占99.4%。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开化水库建设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开化水库建设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2680.5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93510.44万元、政府性基金19170.1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0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633.00万元、农林水支出93415.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20万元、其他支出12537.14万元。
(五)关于开化水库建设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开化水库建设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3510.4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1656.83万元,下降35.58%,主要是2023年度下达10亿元用于归还国资绿色债。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06万元,占0.01%;农林水支出93415.18万元,占99.9%。
3.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5.3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2.6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职业年级缴费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600.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事业运行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92815万元,主要用于开化水库主体工程、征地移民支出等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5.3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1.8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补贴缴费支出。
(六)关于开化水库建设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开化水库建设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95.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3.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211.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开化水库建设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开化水库建设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9170.14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7880.57万元,下降29.13%,主要是2024年度下达8亿元国债资金用于水库项目。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6633.00万元,占34.6%;其他支出12537.14万元,占65.4%。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6633万元,主要用于征地移民概算外项目支出。
(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12537.14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出资。
(八)关于开化水库建设中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开化水库建设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开化水库建设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7万元,下降25.93%,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无人员因公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7万元,下降25.93%。主要用于接待市外来访交流考察人员用餐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保留公务车。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开化水库建设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化水库建设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开化水库建设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11985.14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省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反映未纳入基本建设计划管理的南水北调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理、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从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8.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反映除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其他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除上述项目以外的,用于其他方面的公益性资本支出。
19.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