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0026262933/2024-12266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开教发〔2024〕12号 公开日期: 2024-02-04
发布单位: 教育局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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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教育局关于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4-02-05 15:13 来源: 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

各县属学校(单位)、乡镇中心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不断增进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福祉,根据民政部等十五部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民发〔2023〕62号)、《浙江省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浙民儿〔2024〕10号),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大提升”的进度安排,到2026年,全县教育系统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精神素养明显提升,监护体系更加健全,关爱帮扶工作更加精准高效,安全防护水平显著加强,基层基础更加坚实,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氛围更加浓厚,关爱服务高质量发展态势持续巩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权益保障更加充分有效。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精神素养提升行动

1.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各学校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德育工作全过程,将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作为重点对象,加强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和文明礼仪教育。要根据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不同年龄段的认知水平和特点,采取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方式,分类提供有针对性的思想道德教育,引导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思想道德素质。

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要把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定期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和分析,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对心理异常的及时开展个案辅导,完善“一人一档”。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要及时开通并公布心理咨询热线,确保热线畅通,为有需要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专业心理服务。如有必要,可会同妇联、家庭教育专家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开展重点指导和个案帮扶。

3.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各学校要组织开展劳动体验、环境保护等各类社团活动、兴趣小组、课外活动实践,机制化开展“多彩暑假”“亲轻寒假”系列活动,动员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参与。

(二)实施监护提升行动

4.加强监护干预工作。各学校要加大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力度,加强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师生、家长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监护人监护能力,提升监护人监护职责。

(三)实施精准帮扶行动

5.开展摸底走访建档。各学校要落实数据动态更新机制,每学期开学初要完成学校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全面摸底排查,留守儿童摸排范围:父母外出务工时间一般要连续3个月以上,外出地点一般要跨县域(不包括地级市设立的城市主体核心组成部分的市辖区之间)。要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档案管理,做到一人一档,推进档案电子化建设。健全学校领导带队,各班主任、任课教师定期走访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其动态。

6.提升教育帮扶能力。各学校要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教育、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制度,落实困境儿童教育资助政策,加大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力度,确保应返尽返。要根据复学学生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教学计划,做好教育安置工作,坚决防止辍学反弹;建立学校教师、志愿者等与学业困难儿童“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帮助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增强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能力。

(四)实施安全防护行动

7.加强安全教育引导。各学校要充分运用宣传条幅、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采取学生易于接受的方式,宣传普及安全常识和常见的意外伤害等知识,提高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安全防护、应急避险和自防互救能力。要在寒暑假放假前组织一次安全教育,提高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8.加强安全风险防范。各学校要常态化开展“护校安园”专项工作,加强对学校的风险隐患防范。要高度重视汛期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对校园内及周边的建筑物、围墙、山体、水域等进行细致排查,按照要求强化学生涉水安全防范,依法严惩针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实施固本强基行动

9.加强安全教育引导。各学校要积极配合民政、公安等部门,加强“浙里护苗”数据信息共享,建立互联互通机制,确保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相关信息数据准确有效。

三、阶段安排

(一)部署启动(2024年3月底前)。各学校(单位)要将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评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或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阶段目标、方法步骤,建立指标化管理、赋色管理和部门协作机制,突出重点谋划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倒排行动实施。

(二)重点推进(2024年4月至2025年12月底)。各学校(单位)要坚持“一个都不能少”的原则,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着力协同各方力量,补短板强弱项,加大攻坚力度。2024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预期目标。

(三)巩固提升(2026年1月至2026年10月底)。各学校(单位)要对标工作要求,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及时梳理工作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和协作方式,巩固阶段性工作成果,对存在的困难困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持续推进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高质量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筹划。各学校(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将其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服务保障水平。

(二)强化督查,及时总结。县教育局将根据工作实际,会同民政、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团委、妇联等有关部门,对各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结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对于工作开展不力的学校将严肃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各学校于每年10月底前将本学校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报县教育局教育科。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单位)要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在工作中要注意保护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个人隐私,引导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自觉履行监护责任,强化强制报告主题法治意识。要注重挖掘、广泛宣传关爱服务工作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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