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4002626859K/2024-1295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12-09 | |
发布单位: | 马金镇 | 有效性: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金溪村支部委员会进行了巡察。2024年2月27日,县委巡察组向金溪村支部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金溪村党支部抓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组织领导情况;金溪村党组织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目前,县委巡察组反馈的9个问题已整改到位9个,完成率为100%。
一、已整改到位的问题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美丽乡村建设存在短板。南塘自然村与秀川自然村交界处高速桥底存在倾倒建筑垃圾问题;砸碗花湿地公园路边塑料袋等垃圾较多;南塘自然村沼气池管理用房堆放杂物”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一.在2024年3月29日村书记刘某和村委余某某联系高速公路执法大队和高速交通养护分管领导到现场踏勘倾倒建筑垃圾情况,经过4月2日再次沟通协商后,高速交通养护工程队在4月6日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清理,并在此处安装监控,同时要求网格员入户对秀川村民加大宣传,正确引导建筑垃圾的处理。二.砸碗花公园路边垃圾已在3月14日组织人员对点进行清理整改,在3月15日对南塘自然村沼气池管理用房堆放杂物进行清理,在下一步对美丽乡村建设加强风貌管控,加大网格巡查力度,即现即清。做好走村入户宣传,提高村民环境卫生意识,全面共建美丽乡村。
2.针对“基层治理存在短板。2020年马金自来水厂水管直接接入原来秀川自然村的管道,村民原村自来水用水量和自来水厂水量难以计量,产生6万元左右的水费纠纷,村未及时处置,村民信访不断”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在2024年5月6日村书记、支委一同与马金自来水厂总经理王某针对水费73467.5元进行协商,双方对水费的产生无异议,考虑到村集体经济困难,自来水厂同意水费按照分期打款方式进行支付。金溪村两委针对秀川饮用山泉水问题,也邀请自来水厂做针对秀川实际情况作重新接管工程预算,并提交到镇水利部门申请项目资金,彻底解决用水问题。后期村两委将积极主动发现村民反映的问题,在第一时间妥善处理,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3.针对“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村级灌溉水渠年久失修,影响农田灌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村委会在4月底针对春耕开渠工作做了部署,安排人员在5月13日陆续对金溪村各自然村的所有农田水渠开展了开渠通水工作,并在5月9日经马金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向开化县农业农村局提交修缮3000米农田水渠申请。待修缮项目同意后将第一时间进行实地修缮。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针对“重复领取务工工资。2020年12月29日-30日,方某重复领取务工工资200元;2020年12月11日,余某重重复领取务工工资 100 元”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金溪村已责令退还重复误工工资,方某200元、余某100元已在2024年3月6号退回村集体账户。同时村委会建立健全村级财务报账规章制度,财务事项发生时,经办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签字并注明用途,证明人审核签字后,交村监督委员会审批盖章同意后,由会计人员复核记账,按程序实行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一旦发生直接问责相关干部。
2.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一是“三重一大”执行不到位。2021年1月支付大淤、南塘党建文化墙制作费2.71万元,2021年1月支付秀川、忻岸党建文化墙制作费3.19万元,均无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记录。二是支付金额超票据金额,2021年1月27日支付郑某挖机费用2430元,所提供挖机票据总额为 2340 元,多付90元。2022年1月30日支付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挖机费 49655 元,与实际所提供挖机票据总额47945元不符,多付1710元”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一是加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务纪律,加强廉政建设,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确保以后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以前未到位,以后我们积极改善到位。二是村支部委员会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履行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制度,充分发挥村监会监督作用,加强对村两委党风廉政工作的教育和监督。三是对群众反映的重点关注事项进行监督,及时公布监督结果,做到财务、政务监督透明化,形成良好的村级内部监督系统,由村监委会主任余新军为责任人落实到位,在2024年3月6号,郑某90元和2024年5月16号余某挖机费1710元已退回村集体账户。
3.针对“合同签订不规范。2019年10月28日与郑某签订挖掘机租赁合同书,但2019年10月26日、27日就有台班结算单。2021年1月20日支付郑某挖机租赁费1.99万元时所附的挖掘机租赁合同书无签订日期。2021年10月12日与郑某签订挖掘机租赁合同书,租赁期却为2021年10月1日-2021年10月30日”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金溪村将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肃纪律,加强廉政建设,确保协议日期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确保以后严管核实通过。对相关人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针对“村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山林田地等村级资产被村民占用,未妥善处理。如忻岸自然村大坞塘山塘、大淤自然村石板桥头集体田、南塘自然村集体(田约20亩,地约5亩)大坞塘。二.是部分村集体山林、土地流转合同缺失,存在集体资产流失风险。如秀川自然村大坝头约20亩、秀川自然村杉树湾15亩、南塘自然村坑源集体土地”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一.是通过召开村两委会议,村两委统一思想,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对占用的资产一律强制收回并做好矛盾化解,对合同缺失的集体资产通过走访调查后,在2024年4月和5月由村书记和副书记分别对六处地块和山林的合同进行了找补,第一时间在金溪村委会做好存档工作。二.是通过此事巡查到问题,在以后涉及到集体资产的工作做到认真研判,长远考虑,做好台账资料存档等事宜来保障好集体资产。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针对“村支部战斗力不强。村民余某将集体道路20余平方米围入自家院子,村里未及时处置,群众反映强烈;忻岸自然村的新区开发进展缓慢,2021年启动,截至巡察撤点,仍未完成征地和道路用不强地性质调整”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一.在2024年4月10日村书记邀请镇纪委书记、驻村干部上门到余某家中做工作让其围墙大门拆除,用作村级道路使用,5月6日和8日村书记上门与其沟通,余某表示大门已安装不愿拆除,但同意大门24小时敞开,不关门不上锁用于村级道路使用。二.在2024年3月5日针对忻岸新区成立征地攻坚小组,期间多次进行上门土地征收,农户坚持要求一赔三的赔偿要求,村两委商议该赔偿要求未通过,土地征收工作将继续做农户思想工作,确保新区尽快落地用于农民建房。新区道路土地性质调整已在5月13日向马金镇人民政府提交永久性农田申请。三.忻岸新区土地出让的每一幢地基已做出让评估,并做好房屋建设图纸设计和规划。
2.针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2020年以来有5名党员被处分,其中 2020年12月原村书记叶某因违反工作纪律被留党察看处分”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一.是金溪村认真抓好党员“两学一做”、“三会一课”等学习教育工作,定期每月十五号召开支部党员会议,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以党支部为核心,逐个党员进行谈心交心,做一次党性教育摸底;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纪》和整顿党的作风问题方面的有关政策,提高所有党员全面的政治觉悟和政治斗争水平,使金溪村党支部成为金溪村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坚强的核心。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金溪村党支部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县委巡察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可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反映:联系方式18857010191、邮编324307;也可向县委巡察办反映:联系方式0570-6023577、邮政信箱:芹阳办事处永吉二路7号3号楼1411室县委巡察办,邮编32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