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40026267528/2024-1295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12-09 | |
发布单位: | 芹阳办事处 | 有效性: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2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桃溪村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24年2月26日,县委巡察组向桃溪村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桃溪村党支部在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①立即召开村两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集中力量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将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列入重点工作,对问题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②成立了组团联村团长胡俊航为组长,其他“两委”班子成员任组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任务明确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提出整改工作具体方向。针对反馈意见,桃溪村两委干部深刻反思,挖掘问题根源,统筹进行全面部署,通过分领域推进,层层抓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目前,县委巡察组移交的0件信访件,已办结0件,办结率为0%;反馈的12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2个,未整改到位0个,完成率为100%;给予党纪政务处分0人、组织处理0人、诫勉0人、通报0人、提醒谈话1人次;制定出台和修订完善制度3项。
一、已整改到位的问题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村党支部反诈骗工作宣传不到位、2023年2月10日至20日,十天内连续发生两起电信诈骗案件,被骗金额达11万元,致使村民遭受财产损失”问题
整改措施:①桃溪村于2024年2月26日下午召开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的两委会议,分管反诈宣传的村委吴某在反诈宣传管理不到位方面作了深刻的检讨;②村党支部责成吴某制定工作计划,加大反诈政策宣传力度,每月在各网格线上、线下开展3—4次反诈宣传;③村党支部将不定期开展检查,如发现问题将对分管人员进行问责。
2.针对“如村分管村民建房的村主任余某、土地协管员徐某未按要求对各自然村的巡查,未能及时发现村民段某、程某违章建附房,直至上级考核时才发现、处置,导致被扣分。”问题
整改措施:①2月26日下午召开村两委会,村主任余俊、分管的村委(土地协管员)徐某在会上针对该问题作了深刻检讨;②村党支部责成余某、徐某每天对各网格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与芹阳办事处国土、执法中队沟通及时处置;③村党支部将不定期开展检查,如发现问题未处置的将对分管人员进行问责。
(二)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针对“租金未及时收缴,村党支部在租金催收方面不够主动,解决租金拖欠问题的办法不多、能力不足。如方某拖欠2022年以来的来料加工基地租金47.2万元未缴纳。”问题
整改措施:①针对租金收缴难的实际情况,村委会于2024年1月聘请律师通过司法途径协助解决,2024年3月法律判决书生效,按照法院民事调解书意见进行收缴;②2月26日下午召开村两委会,村主任余某、主持支部工作丰某对该问题作了深刻检讨;③加强村两委干部“三资管理”业务学习,并结合实际制定桃溪村三资管理制度。
2.针对“资产出租不规范问题。如2020年7月24日将垅田坞新村村口约200平方米空地以6万元价格转让给戴某;2021年6 月8日将金坞坪72号来料加工点厂房以年租金30万元价格出租给方某;2023年9月30日将桃溪路89号5间店面以年租金7.5万元价格出租给潘某,上述资产出租均未通过乡镇产权交易中心。”问题
整改措施:①2月26日下午召开村两委会,村主任余某在会上针对该问题作了深刻检讨;②结合实际制定桃溪村三资管理制度,并利用周二组团联村日组织村两委干部开展集中学习;③开展同类问题自查工作,举一反三,今后涉及集体“三资”的出租、出售等相关事宜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针对“居家养老服务不到位。巡察走访发现桃溪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处于关闭状态,无法为高龄、留守、孤寡等困难老人提供锻炼、休闲等居家养老服务。”问题
整改措施:①2月26日下午召开村两委会,分管的村委吴某针对该问题作了深刻检讨;②针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点位所处的环碧自然村人口少、地域较为偏僻等实际情况,经和上级有关部门现场查看后,决定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调整设置在村便民服务中心。原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环碧自然村)作为分中心,每星期一至星期五晚上17:00-19:30开放,星期六、星期天全天开放;③村党支部将不定期地开展检查,如不按规定的时间开放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问责。
4.针对“项目未立项审批,直接发包。2018年5月30日,桃溪村未经审批直接与潮峰钢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桃溪村20户农居房’项目施工合同,签约合同价800万元,违反《关于加强乡镇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意见》(开政办发〔2014〕110号)文件关于50万元以上项目必须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的要求”问题
整改措施:①2月26日下午召开村两委会,针对该问题村两委进行了深刻的反思;②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进行自查自纠;③加强村两委干部学习,利用周二组团联村日、村两委会议等时间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严格遵照相关文件执行。
5.针对“项目支出未经审计。‘桃溪村20户农居房项目’直接支付工程款693.99 万元,项目未进行审计。”问题
整改措施:①2月26日下午召开村两委会,村两委就对该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并认真分析原因;②明确村监会工作职责,在日后工作中要加强对村各项工程支付的监管,严格按照村三资管理制度执行;③经常性加强村两委干部对上级各项文件、制度的学习。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针对“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如杨某、江某、陆某等3名同志被确定发展对象时间为2019年12月8日,被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问题
整改措施:①3月15日下午召开村党员大会上(时任村党支部组织委员江某由于在工作上马虎,责任心不强)村党支部组织委员丰某在本次会议上针对该问题进行检讨;②自查其他党员发展程序材料,做好举一反三工作;③加强村党支部学习,按照程序规范执行。
2.针对“党员发展材料不严谨,如吸收鲍某、吾某等2 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材料中,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2020年3月11日写成2022年3月11日;在吾某入党发展对象政审表中,将申请入党时间2018年5月8日写成2017年2月11日。”问题
整改措施:①2月26日下午召开村两委会,村党支部组织委员丰某针对该问题进行检讨;②与芹阳办事处组织委员对接,根据实际时间进行更正,整理归档;③组织会议记录人员进行规范记录学习,并对其他党员发展材料开展自查,做好举一反三工作。
3.针对“档案材料不完整。如杨某、江某、陆某、鲍某、吾某等5名同志被吸收为发展对象的公示材料缺失。”问题
整改措施:①2月26日下午召开村两委会,村党支部组织委员丰某针对2019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19日5位同志入党材料缺失问题进行检讨,并负责收集材料,在限期时间内(2024年4月18日)完成材料补充;②完善村级档案管理制度,指定1名村支委(村党支部组织委员丰某)负责收集材料、保存、归档;③组织档案整理人员进行学习,并对其他党员发展档案材料开展自查,做好举一反三工作。
4.针对“如桑淤、桃坑、横坑、环碧等四个网格在‘开展一次学习’、‘汇报一块工作’、‘协商一些难题’等‘五个一’落实情况方面存在内容、照片雷同,活动开展不真实。”问题
整改措施:①2月26日召集桑淤、桃坑、横坑、环碧等四个网格的党小组长开会,党小组长分别对各自网格党小组活动不真实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检讨,并根据实际开展“五个一”落实情况进行上墙更新;②认真开展党内组织生活,按规定召开党小组会议,制定各党小组2024年学习的计划,并由专人记录做好台账资料,责任到人;③村党支部将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发现不实的活动将进行问责。
5.针对“2019年9月,时任村书记叶某因违规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但未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一条‘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的要求落实。”问题
整改措施:①2月26日下午召开村两委会,村两委对该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制定整改方案;②在限期时间内,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对受处分党员的违纪案例进行补充通报;③加强党支部教育学习,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纳入学习计划,提高党支部业务水平。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桃溪村党支部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县委巡察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特别是党纪条规、党建业务知识学习,狠抓村党员教育的管理,确保党建工作不流于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行动上紧起来,进一步加强村干部的管理。
(二)进一步抓建章立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实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
(三)进一步抓合力攻坚。涉及已整改完成并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严格执行整改方案,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强化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台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保持整改工作效果,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村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可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反映:联系方式13750708248(688248),邮编324300;也可向县委巡察办反映:联系方式0570-6023577,邮政信箱 芹阳办事处永吉二路7号3号楼1411室县委巡察办,邮编324300。
中共开化县芹阳办事处桃溪村支部委员会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