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4002626795M/2024-12973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12-20 | |
发布单位: | 长虹乡 | 有效性: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桃源村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24年2月26日,县委巡察组向桃源村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桃源村党支部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目前,县委巡察组反馈的7项10个问题已经整改完成10个。巡察反馈后,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追回资金3780元,问责追责6人;制定出台和修订完善制度4项。并适时予以公布。
一、已整改到位的问题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桃源村大举、长芦两个自然村污水处理不够到位,部分农户家污水管未纳入总管,造成污水直排现象”工程的问题。
今年桃源村将做好预算编制,继续向上级申请,计划2025年底完成桃源行政村全部的污水处理项目。
(二)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1.项目管理不规范。造价管理不严格。存在工程项目审计核减率较高的问题。已于2023年开始加强村级项目前期谋划工作,确保预算、结算价格的准确性;加强对在建项目的管理,严格按实施内容、规定要求建设施工;严格按照工程管理、财务管理等规定拨付资金、开展验收。
2.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一是财务把关不到位。已于2023年11月23日收回程某1与程某2重复领取务工工资1710元;接下来,组织学习用工管理办法,严格把关用工登记,杜绝重复用工情况的发生;下一步,定期对用工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
3.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二是财务票据不规范。范某已于2024年3月4日补开税务发票;吴某已于2024年3月5日收回领取垫付的医药费、餐费2070元;邱某已于2024年3月15日补开税务发票;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报账审核程序,坚决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4.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三是资产资源出租合同签订不规范。已于2024年3月5日重新补签补充协议,完善合同条款;下一步,着重将做好自查自纠,邀请乡农经干部针对农村三资管理办法进行业务培训。
5.采购交易不规范。一是采购物品流程不到位。已重新补签会议音响设备采购合同;桃源村已于2024年3月5日组织全体两委干部、报账员进行项目管理办法学习,要求在今后工作中务必严格按照流程实施项目。
6.采购交易不规范。二是询价流程不到位。已完善采购比价报告单报价;已成立桃源村村级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采购管理工作,杜绝出现类似问题。
7.村集体经营性债务未偿还。已于2024年5月8日还清20万元借款;对村集体债务进行全面摸排,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下一步,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三)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的问题
1.基层党建工作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1)针对流动党员管理不够规范,2015年至2021年,村党支部一直联系不上党员邹某,2015年至巡察撤点也未参加村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党员邱某于2022年2月18日流出,截至巡察撤点未纳入流入地管理等问题。邹某已于2024年1月1日返回家乡,正常参加村组织活动;邱某因在深圳工作确实繁忙挤不出时间回乡。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摸排掌握流动党员去向;在党员微信群中定期推送学习要点等,将进一步提升流动党员教育管理质效及提高党员纪律意识。
(2)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桃源村存在一年一收交党费的问题。已于2024年1月份开始每月上缴;加强党费的规范化管理,及时催缴党费。
前期的认真纠正、严肃整改,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接下来,桃源村将继续按照县委巡察组的要求,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扩大战果;对还未完成的整改问题,紧盯不放,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可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反映:联系电话:13587028827,联系地址:中共长虹乡桃源村党支部委员会,邮编324305;也可向县委巡察办反映:联系方式0570-6023577,邮政信箱 芹阳办事处永吉二路7号3号楼1411室县委巡察办,邮编32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