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753996260L/2024-12958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12-11
发布单位: 林山乡 有效性:
中共开化县林山乡菖蒲村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12-11 09:29 来源: 林山乡 浏览次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菖蒲村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24年2月26日,县委巡察组向菖蒲村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为加强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领导,菖蒲村收到巡察意见反馈后,村两委立即召开村两委会议,严明巡察整改重要性及工作纪律,切实提高村两委干部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认识,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同时,成立了由组团联村团长任组长,村党支部书记任副组长,其他两委班子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围绕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严肃的政治任务。

目前,反馈的7个问题已整改到位7个,未整改到位0个,完成率为100%;给予党纪政务处分0人、组织处理0人、诫勉0人、通报0人、批评教育7人。

一、已整改到位的问题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美丽乡村建设存在短板的整改。

(1)针对“菖蒲村有部分农房拆除后的宅基地未充分利用,影响村容村貌,如下村自然村方某、方某的宅基地和夏川自然村姚某的宅基地均存在杂草丛生的乱象,夏川自然村停车场乱堆乱放,坞头自然村旱厕未拆除”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①有效利用网格巡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卫生死角盲区,加大宣传、监督和农村清洁工程保洁力度;②对没有申请新建或者暂时没有能力新建的宅基地而造成杂草丛生的问题,村干部和网格员主动上门劝导进行清理,有效解决;③对夏川自然村停车场的乱堆乱放,加大对保洁员的教育和考核力度;④对旱厕进行拆除整改,并开展一轮美丽乡村建设自查,并跟进整改措施;⑤加强对各网格的平时考核,每季度进行排名晾晒,激发责任意识和干事活力。

2.关于民生实事重视不够的整改。

针对“下村自然村2处约60米的防洪堤被洪水冲毁、霞村自然村桥头路边有较大缺口,里夏川桥未安装防护栏以及通讯网线悬挂影响村民耕作,群众意见较大”问题。

整改措施:①下村自然村2处水毁防洪堤及路边的缺口,按照相关施工要求,已于2023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修复;②根据里夏川桥实际情况,制定改造提升计划,确保村民出行安全、便利;③加强应急小分队日常巡逻和应急巡逻管理,要求水印相机拍照打卡,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处置问题。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资产出租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针对“2018年5月3日菖蒲村将110亩火灾后松树林以5万元价格流转给江某,2019年1月1日菖蒲村将160亩茶园以每年5.12万元的价格租给方某,上述资产出租均未通过乡镇产权交易中心”问题

整改措施:①提高对民主决策的认识,加强“两委(包括监督委)”干部的思想教育,提高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高度,增强支部凝聚力、吸引力;②严格党员和村民代表队伍管理,按要求做好村民代表大会议事制度,将涉及到工程领域的都向乡政府产权交易中心报备后按照要求开展相应工作。

2.关于村干部重复领取报酬问题的整改。

针对“2017年,村文书余某领取固定报酬24000元,又领取误工补贴2650元。”问题。

整改措施:①清退村文书余某违规领取的2650元误工工资入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②村监会加强对村财务的审核把关;③再次组织村两委成员(含监委)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网格党小组活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针对“夏川自然村网格和菖蒲自然村网格‘五个一’内容停留在2022年6月份,下村自然村网格“五个一”内容缺失,三个网格均未按照要求每月开展网格党小组活动,未开展党员先锋指数考评活动”问题。

整改措施:①提高党小组活动规范意识,自查各网格“五个一”内容,于2024年5月1日前全部整改完成;②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月度网格党小组活动,补齐活动记录等台账,并不定期开展抽查;③再次组织各网格学习党内活动相关规定,不折不扣做好工作留痕。

2.关于党纪处分程序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针对“2019年7月党员郑某、方某因违规违纪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2019年9月时任村主任方某、2020年4月村文书余某因违规违纪分别党内警告处分,均未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一条‘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的要求落实’问题。

整改措施:①组织召开全村党员大会,将所涉及违纪村干部(党员)通报给全体党员和违纪本人;②强化党纪意识,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中央文件精神。

3.关于未及时交纳党费问题的整改。

针对“2021年一次性缴纳全年党费的有71人,缴纳半年党费的有4人,未交纳党费的有6人;2022年一次性缴纳全年党费的有92人,未交纳党费的有3人;2023年一次性缴纳全年党费的有68人,未缴党费的有28人”问题。

整改措施:①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中央文件精神,提高党员自主交纳党费意识;②按照规定做好党费补缴工作,于2024年5月1日前全部整改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可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反映:联系方式13757018399,邮政信箱:林山乡菖蒲村村民委员会,邮编324300;也可向县委巡察办反映:联系方式0570-6023577,邮政信箱:芹阳办事处永吉二路7号3号楼1411室县委巡察办,邮编32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