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4002626613H/2024-1289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11-05 | |
发布单位: | 农业农村局 | 有效性: |
开化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沿用开化县地方特色农险承保“共保体”单位的公示
时间:2024-11-05 15:15
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浙财函〔2021〕33号)规定:“各地应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公开公示的原则遴选承保机构。遴选方式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的有关方式确定,承保机构一经确定,有效期原则不少于三年(承保机构变更、重组、破产等除外)”。根据文件要求,我县地方特色农险承保“共保体”三方协议签订有效期为2021年11月1日——2024年10月31日。
2024年10月9日,县农险办牵头召开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会议,就开化县第二轮政策性农业保险特色险种承保机构遴选工作开展研究。为与省级遴选工作开展保持一致,经向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决定沿用上期遴选结果,即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化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衢州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化县支公司继续作为我县地方特色农险“共保体”单位直到省级相关要求出台后再开展县级遴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5日——11月12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开化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开化县农业农村局 戴文心
联系电话:0570-6011197
开化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