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4782903115X/2024-12919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11-19 | |
发布单位: | 齐溪镇 | 有效性: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27日至10月2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齐溪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2月26日,县委巡察组向齐溪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齐溪镇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副组长,全体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纪委书记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整改工作的协调、督查、落实。镇人大加强监督,共同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县委巡察组提出的3个方面13大类39个具体问题,逐项进行研究,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站所、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做到节点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目前,县委巡察组反馈的39个问题已整改到位39个,完成率为100%;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第一种形态处理8人,其中批评教育5人,提醒谈话1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制定出台和修订完善制度4项。
一、已整改到位的问题情况
(一)在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针对“政治学习的‘敏锐性’不足。2020年11月17日,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为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要第一时间学习传达、研究部署、推动落实。但齐溪镇党委直到2022年12月5日才正式建立并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3月4日,镇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镇党委书记带头作自我批评,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作对照检查。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做到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完善台账资料。加强对下属基层党组织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的工作督查,镇党建办牵头开展专项检查,并逐一交办问题、整改问题。
责任追究情况:2024年4月1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镇党委书记作自我批评,其他班子作对照检查。
(2)针对“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欠佳。2017年至2022年期间,齐溪镇党委只有2017年和2020年完成招商引资目标,其余4年均未按县委要求完成招商任务”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①已强化组织领导,由齐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一名中层干部、一名招商条线干部组成齐溪镇招商组,主要领导带队招商干部常年在外招商,分管领导和招商条线干部留镇对接,力争完成年度任务;②形成合力,已对全镇招商资源大起底,各村根据招商需求上报在外乡贤名单,现已梳理有效乡贤信息39条,为拓展招商人脉奠定了良好基础;③自2024年2月成立招商组截至5月10日,外出招商7次,获取招商信息21条,对接企业26家,邀请至齐溪镇现场考察企业12家,完成注册企业4家,盘活闲置资产,引进龙上集团承租茶厂收购地方茶青,生产茶叶,预计年生产成茶10万斤,带动村民增收,引进亳州中草药企业承租田地种植中草药,现已完成200亩麦冬中草药种植。
(3)针对“支柱产业发展思路不清晰。齐溪镇党委虽然将茶产业作为全镇支柱产业来抓,但镇党委未组织全镇3家茶叶加工厂研究加工工艺及统一加工标准,未能凸显龙顶茶发源地的品牌优势”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3月24日下午,在大龙村召开全县共富茶园认领活动,通过认茶园、观茶景、品香茗,为打响齐溪镇大龙村龙顶发源地品牌,推动齐溪镇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打下良好基础。4月2日—3日,在齐溪镇丰盈坦村茶厂召开为期两天的茶叶加工制作培训,采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形式,涉及茶叶冲泡,加工,销售等内容。
2.关于重点工作执行标准不高问题的整改
(1)针对“重点项目谋划不全。如2017年水井苑安置小区项目建设选址在《钱江源湿地公园规划》中的生态修复区内,不符合规划致使无法取得项目建设所需的“一书三证”,加之建设资金和政策处理也未及时跟上,最终导致该项目暂停实施,造成前期投入的70.23万元资金浪费”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已于2023年年底向县发改委申报专项债项目争取资金,并完善《齐溪镇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同时,于2024年3月25日组织镇村干部学习完善后的《齐溪镇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2)针对“项目审核责任缺失。如2017年4月5日齐溪镇政府与山町户外运动俱乐部签署齐溪旅游路线采集合同(金额1.5万元),合同内容过于简单,无采集路线要求、具体成果验收、约定费用支付等条款,并且该俱乐部提交的十条旅游路线中有两条属何田乡旅游线路,镇政府却予以通过验收,并按合同支付相关款项”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①4月15日,在镇二楼会议室已组织全镇干部专题学习合同法,明确合同审核需分管领导审核。②建立合同审核机制。要求合同签订前分管领导需审核把关,资金拨付前需镇财务审核合同关键条款。③完善《齐溪镇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验收方面的条款进行优化,并明确相关支付条件。
3.关于民生实事落实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1)针对“污水纳管工作滞后。如齐溪镇作为钱江源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但到目前为止,全镇仍有160户农户(占全镇约6%)污水未接入污水管网,对全镇环境卫生造成一定影响”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齐溪镇农村污水改造提升项目预计5月中旬完成设计方案,5月底完成设计方案评审,6月下旬完成项目预算和招投标,7月初正式开工。
(2)针对“违章建筑长期未处置。如1993年以来齐溪镇共有51宗超面积建筑未处置到位,且未有具体的整改计划”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①对存量违章建筑于2024年2月26日、4月12日积极与县资规局对接,目前处置政策标准未出台,待全县统一可操作的处置政策标准制定后,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分类处置;②对新审批建房将严格按照现行建房管控细则要求进行管控到位,防止超占地面积、超建筑面积、超层数、超高度,一经发现第一时间制止整改,防止违章建筑产生。③加强对新建房屋的巡查监管,严格落实“四到场”制度,确保农户严格按照审批建房,杜绝新增违章建筑。
(3)针对“民生项目落实不到位。如齐溪镇齐溪村休闲文化广场于2021年8月动工,由于项目资金未落实到位且个别农户征地工作未做通,导致该项目工地目前杂草丛生,处于停工状态”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2024年3月中旬已对项目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区域进行封闭。2024年4月中旬已完成项目预算,正在等待农业农村局和美乡村项目计划下达。
(4)针对“践行群众路线不力,为民办实事落实不到位。如镇政府便民中心无障碍电梯进出口空地处设置机动车停车位,停车后影响残疾人上下通行,致使无障碍楼道电梯未起到帮扶残疾人的作用”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已安排人员清除无障碍电梯进出口地面停车位标线,并由镇公共服务中心人员轮班,负责劝导车辆禁止停放在无障碍电梯进出口空地处,确保无障碍楼道电梯正常使用,方便服务残疾人士办事。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理论学习中学思践悟有待提升。如在学习贯彻党的部分理论方面以传达上级的会议精神为主,与会人员结合齐溪发展实际交流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认真贯彻执行“第一议题”制度,2-4月每月开展一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除传达学习外,分别围绕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主题,组织部分班子成员结合齐溪经济社会发展和本职工作进行交流发言,以学促干,增强学习实效。
(2)针对“开展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不规范。如2022年只记录了上半年研究意识形态的专题研讨会,未记录下半年意识形态专题会”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3月组织相关人员对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会的相关记录台账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并对责任人进行了口头的批评教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年初,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计划,计划于6月份和12月份专题研究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针对“违规公务接待。如2019年2月2号凭证,齐溪镇政府于2019年1月24日(星期四)在黄山市屯溪区余记菜馆接待义乌市闪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1人次,共计金额1497元,违反了《衢州市“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中‘在食堂和就近范围用餐’的规定”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相关人员已于2024年3月18日退回违规报销的公务接待费用1497元,并在3月18日周一夜学会上组织镇干部学习《开化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通知》。
责任追究情况:对时任镇财政所审核人胡某某,由镇党委向县审计局党组提出建议处理函,协助进行批评教育处理(运用第一种形态);经手人程某某已退休,建议不予处理。
(2)针对“工会账与财政账重复支出资金。如2021年7月工会3号凭证,支付全镇52名职工春秋游活动1.04万元(包含车费),但2021年10月财政77号凭证,又再次支出本次活动包车费3000元”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制定完善《齐溪镇工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镇工会干部负责资金账目管理,并由镇财政办负责人、镇纪委负责人等共同参与工会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每个季度对工会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联合检查,确保合规使用。对重复支付的3000元包车费用,已责令镇干部退还到位。
责任追究情况:对时任党委副书记张某某,由镇党委向池淮镇党委提出建议处理函,协助进行批评教育处理(运用第一种形态);时任镇机关工会主席吴某某已退休,建议不予处理。
(3)针对“违规列支工会专项资金。如2020年12月工会3号凭证,在没有具体活动及方案的情况下,支付开化县驴行者贸易商行运动服装3.42万元和以现金的方式支付2020年工会活动奖金3550元,以上两项都违反了《浙江省总工会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总工发〔2018〕11号)文件规定”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对3.42万元运动服装支出,已找到当时组织开展工作活动期间的相关活动方案及会议记录等佐证材料,经核实程序、支出均符合相关规定。对支付的3550元奖金,已退还到位。
责任追究情况:对时任党委副书记张某某,由镇党委向池淮镇党委提出建议处理函,协助进行批评教育处理(运用第一种形态);时任镇机关工会主席吴某某已退休,建议不予处理。
(4)针对“超标准支付会议餐。如2021年2月31号凭证中镇政府分别于2020年2月5日、19日、9月10日三次召开会议,共27人次参加会议,会议餐费标准为40元/人,但实际按照60元/人支付,超出标准20元/人,多支付540元”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3月18日,召开周一夜学会,组织全体镇村干部对《衢州市“公务餐”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进行专题学习。对超标支付的540元费用,已退回镇财政资金账户。
(5)针对“存在做虚假公务接待账目的嫌疑。如2021年3月19日至24日齐溪镇政府连续接待休宁县龙田乡政府干部6批65人次,共计招待费9250元”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相关人员已于4月11日退回招待费9250元,并在3月18日周一夜学会上组织镇干部学习了《开化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通知》。
责任追究情况:对时任党委副书记张某某,由镇党委向池淮镇党委提出建议处理函,协助进行批评教育处理(运用第一种形态)。
(6)针对“票据审核不严。2020年12月146号凭证,清单中购宿舍楼门1扇1200元,报销时实付1300元,多支付100元”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相关人员已于3月20日将多支付的100元退缴至镇财政,并在3月18日周一夜学会上组织镇干部学习了《开化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通知》。
2.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如2022年6月20号凭证、12月23号凭证中齐溪镇工作人员潘某某、江某某两人使用不能作为报销凭证的票据当作车票报销差旅费;又如2020年7月15号凭证中支付公务接待费,对方公务活动联系函中出现齐溪镇工作人员姓名”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潘某某、江某某已分别于3月18日退回已报销的车费30元、100元,并在3月18日周一夜学会上组织镇干部学习了《开化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通知》。
责任追究情况:对镇财政所负责人余某某予以批评教育。
(2)针对“落实集中采购制度不到位。如2021年1月至12月期间齐溪镇政府采购A4纸共计7483.6元、空调9997元,上述物品未在“政采云”上集中采购,违反了《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1号)文件规定”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严格执行集中采购制度,明确由镇党政综合办、镇财政办等科室具体负责集中采购的审核把关,并组织业务干部对集中采购目标及标准进行专题学习,提升业务能力。
责任追究情况:对时任党委副书记张某某,由镇党委向池淮镇党委提出建议处理函,协助进行批评教育处理(运用第一种形态)。
(3)针对“工会经费使用未附附件。如2019年12月7号凭证,镇工会支付开化县映山红旅行社春秋游费用5800元,没有附方案、合同及参加人员名单”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制定完善《齐溪镇工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镇工会干部负责活动方案、资金账目等台账资料的保存和管理,并由镇财政办负责人、镇纪委负责人等共同参与工会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每个季度对工会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联合检查,确保合规使用。同时,组织工会干部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对工会相关制度规定的理解和执行。
(4)针对“会议经费未及时报销。如2021年度村干部会议用餐8.09万元直到2022年12月镇财政才支付镇食堂,违反了2022年8月1日起施行的《衢州市“公务餐”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3月18日,召开周一夜学会,组织全体镇村干部对《衢州市“公务餐”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进行专题学习,并由镇党政办和财政办等定期开展“回头看”检查。
(5)针对“会议签到表重复使用。如齐溪镇政府食堂在2018年至2021年期间报销会议餐费,重复使用同样的签到表共计1228人次,报销餐费4.91万元”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对财务报销管理制度进行规范管理,强化财务、会计、出纳等岗位干部教育,提升工作责任心,强化对相关报账资料审核。对不规范不完整的一律退回。
责任追究情况:对经手人镇干部张某某予以批评教育。
3.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如2019年龙门村在公厕旁永久基本保护农田上新建停车场,项目总投资69.69万元,由于永久基本农田未调出就开始建设,被上级部门要求恢复原样,最终造成约38万元的损失;又如2021年左溪村新建左溪新村农旅产品配套用房,项目总投资29.55万元,由于门口没有道路导致至今闲置”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①针对龙门村停车场问题,2023年8月龙门村已整改到位退还占用耕地,目前该地块已用于农业生产。②左溪新村农旅产品配套用房将进行装饰装修,盘活资产,用于千人团接待。③完善《齐溪镇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前期管理方面条款进行优化,并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流程执行。
责任追究情况:对项目具体负责人、时任齐溪镇资规所所长郑某某予以批评教育。
(2)针对“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如齐溪镇大龙村地质灾害滑坡治理工程施工期间,镇政府工作人员未督促项目经理参加图纸会审、进度协调等会议,导致工期延期”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①组织规划建设岗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②加强项目规范管理,图纸会审、进度协调等环节均严格按照制度、合同履行,要求施工项目经理严格履行职责,未按合同规定条款履行的予以处罚,确保今后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工。③相关责任人员已于2022年11月被通报处理,分管领导副镇长汪某某受到批评教育处理,具体业务负责人郑某某受到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④建立完善定期督查通报制度,组织人员定期对在建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超工期问题及时通报整改。
(3)针对“项目资料不全。如开化县西大线K0+500边坡塌方处理工程项目资料中无开工报告、开工令、设计合同、结算书;又如龙门村赖某某等4户房屋后塌方应急治理工程项目资料中无开工报告、开工令、竣工报告”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①建立和完善规范的项目台账管理制度,明确台账管理责任人,专人负责台账资料的收集、归档、接收等,人员调动台账资料交接规范化,制作交接清单,明确责任人,确保项目台账规范化管理。②定期组织人员对项目工程台账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台账资料齐备。
4.关于资金资产使用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房屋租金收缴不及时。如齐溪镇政府于2016年5月1日将原林业站用房租赁给汪某某且约定租金每年5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但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期间的租金,至2023年9月尚未支付”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汪某某已于2023年10月17日上缴房屋租金。
(2)针对“资金使用绩效低。如2019年3月至2022年12月,齐溪镇政府分别向开化源头广告工作室和开化南天数码电子商行租赁3台复印机,约定支付租金15.22万元,已支付12.75万元,尚需支付2.47万元。经查询“政采云”系统,同型号的复印机采购指导价只需1.82万元,租金折算可购买7台,造成财政资金浪费”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已于3月8日终止与开化源头广告工作室和开化南天数码电子商行关于3台打印机的租赁合同,并积极对接通过“政采云”系统采购办公所需打印机。
(3)针对“固定资产报表更新不及时。如齐溪镇2005年12月购买桑塔纳轿车一辆,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时由县财政局统一收回拍卖,但由于工作人员未更新“资产云”系统,导致车辆依旧在政府名下”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已更新“资产云”系统,将2005年12月购买的桑塔纳轿车核销,镇综合督考办和镇财政所加强沟通和对接确保以后及时更新固定资产报表。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到位。如2017年与2018年镇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及下属站所签订的责任书缺失;又如因纪检监察岗位人员变动导致2021年党风廉政台账资料丢失”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严格执行《齐溪镇机关档案管理制度》,明确由镇纪委负责党风廉政台账资料管理,每年年底统一收集台账资料,统一归档,并建立台账目录清单。涉及人员调动、岗位调整,按照归档流程做好党风廉政台账交接保管工作,并制作好交接清单,明确责任人员,规范交接流程。
(2)针对“干部队伍教育管理不到位。如2017年至2023年齐溪镇全镇受党纪政务处分共计36人39次,其中开除党籍6人,留党察看5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出台《关于从严管理镇机关干部队伍推动作风提效的十条措施》《关于严明“五带头、五严禁”要求强化村干部队伍管理的通知》,强化镇村干部队伍日常教育、监督、管理。
2.关于党员规矩意识不强,党员发展资料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
(1)针对“民主生活会存在‘走过场’现象。如2022年度部分班子民主生活会报告材料内容不完整,如吴某、徐某某、余某某等8名班子报告内容缺少重大事项报告,徐某某、方某某等3名班子报告材料未对照6个重点方面剖析问题”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3月4日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民主生活会议制度,4月1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吴某等6名同志就个人存在的民主生活会报告材料内容不完整等方面问题作情况说明并开展自我批评。
责任追究情况:2024年4月1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党委委员、副镇长等人作出情况说明,并开展自我批评。
(2)针对“工作不严谨,自查自纠工作不到位。如2023年6月12日上报的《开化县齐溪镇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自查及整改情况表》徐某某、舒某、程某等8人表格未填以空白形式上交,并且自查汇总表无内容、无主要领导签字、无党委盖章”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3月中旬已责令镇干部补填相关整改情况表,经核查相关8人无经商办企相关情况,并补齐经商办企相关台账资料;4月1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副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等人作出情况说明,并开展自我批评。
责任追究情况:2024年4月1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副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等人作出情况说明,并开展自我批评。
(3)针对“党员档案存在缺陷。如上村村2022年9月吸收的预备党员程某某《入党积极分子公示情况登记表》和《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中公示结论姓名均写成严某某;又如龙门村2022年11月入党的赫某某档案资料中出生年月、籍贯前后不一致;再如仁宗坑村2021年11月入党的汪某某《入党志愿书》中无培养联系人签名”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针对上村村程某某党员档案公示情况登记表中公示结论姓名均写成严某某问题,已于4月中旬对相关登记表进行改正;针对龙门村赫某某出生年月、籍贯前后不一致问题,镇党建办经核查,确认无误后,以情况说明形式归入到档案进行补充;针对仁宗坑汪某某《入党志愿书》无培养联系人签名,已于4月底补签。
责任追究情况:责令上村村党支部书记程某某、龙门村党支部书记汪某某作出书面检查。
3.关于干部工作作风不实问题的整改
(1)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不严肃。如2021年5月6日召开班子会上讨论与浙江日报合作事宜,费用60000元,会议记录中,将‘60000元’写成‘60000万元’;2023年2月15日召开民主生活会,但出席名单出现未参会人员程某某;又如全镇2023年春节困难党员慰问,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中按每人500元进行慰问,但龙门村2名困难党员却填写为2000元,与实际不符”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党政综合办开展全面自查自纠,规范会议记录,在周一夜学上集中组织学习相关制度业务知识。同时,加强对参加党政重要会议负责会议记录的干部进行纪律强调,要求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2)针对“研究人事程序不规范。如2021年8月16日召开班子会讨论关于聘用汪某为助理会计师事宜,会议记录未记录每位班子表态意见”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严格规范研究人事议事程序,并全面举一反三,在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时,各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并在会议记录上详实记录表态意见。
(3)针对“重大支出未如实记录。2017年以来齐溪镇班子会审议通过的5000元以上资金支出,班子会会议记录中只记录5000元以上资金支出的数量,没有记录具体支出明细,也没有附上附件”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党政综合办开展全面自查自纠,规范会议记录,在周一夜学上集中组织学习相关制度业务知识。同时,加强对参加党政重要会议负责会议记录的干部进行纪律强调,要求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4.关于退休人员违规返聘问题的整改
(1)针对“2020年1月时任齐溪镇文旅办主任程某某已退休,同月,经党委会研究又通过齐西保洁服务部以购买服务的方式重新进入齐溪镇政府工作,齐溪镇定期将服务经费支付给齐西保洁服务部,存在以购买服务名义变相返聘退休人员”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2024年1月已终止齐溪镇政府与齐西保洁服务部会议服务合同,不再由齐西保洁服务部通过会议服务形式将程某某同志派遣至镇政府服务;程某某于5月23日退还2020年至2022年期间的考核奖奖金1.8万元。
责任追究情况:2024年4月1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副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5.关于因私出国(境)动态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证照收缴不及时。如余某2019年1月到齐溪镇工作,直到2022年11月护照过期都未上交;又如方某某2023年7月到齐溪镇工作,未及时向组织说明往来港澳通行证遗失一事,直到巡察组指出才作出说明”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余某、方某某同志于3月15日向镇党委说明证件过期未上交、遗失情况,方某某于2023年11月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遗失作废手续。
责任追究情况:对镇干部余某、方某某予以批评教育;对镇干部张某某予以提醒谈话。
(2)针对“证照保管移交不到位。原镇干部邱某负责证照保管工作,于2019年11月调出后,自己护照取走未签字,也未及时与后任负责证照保管工作的人员做好工作交接,导致镇所保管的护照清单数量与实际证照数量不符”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3月18日召开夜学会,对全镇机关干部和村主职干部开展因私出国(境)及证件管理等方面相关制度专题培训;针对村主职干部、镇全体干部出国(境)证照管理安排党建办专人负责,并定期出入境调查,并动态管理镇村干部出国(境)证照,4月30日镇党建办开展镇干部因私出国(境)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核查备案人员证件数及出入境情况,经核查统一保管证件数量和备案人员办理的证件数量一致;建立健全干部调动档案交接管理制度,并执行落实到位。
责任追究情况:对当时负责党建具体工作的镇干部邱某,由镇党委向县政协办和专委提出建议处理函,协助进行批评教育处理(运用第一种形态);对镇干部张某某予以提醒谈话。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齐溪镇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县委巡察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力以赴持续抓好整改落实。
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逐项整改、彻底整改、全面整改,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落实到位。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进行的整改任务,责任再压实、力度再增强,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驰而不息,确保整改落实有始有终、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二)不折不扣担起监督两个责任。
坚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作为重大政治要求,记牢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层层传导压力,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严肃党的纪律,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做到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进一步增强监督的实效。
(三)持续不断深化巡察成果运用。
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重点中心工作以及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切实把整改工作与各项工作相互结合、相互贯联,总结好、提炼好、运用好巡察成果,以良好的工作作风促进党风、政风的再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可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反映:联系方式:0570-6076100,邮政信箱: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邮编324300,电子邮箱:zjqzkhqxz@163.com;也可向县委巡察办反映:联系方式:0570-6023577,邮政信箱:芹阳办事处永吉二路7号3号楼1411室县委巡察办,邮编32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