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00262663X4/2024-1290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11-11
发布单位: 水利局 有效性:
【业务办理】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审批、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审批)申请办事指南
时间:2024-11-11 14:49 来源: 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一、适用范围

1、建设项目符合防洪规划和流域综合规划; 2、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 3、对河道行洪、河势稳定、水利工程安全无不利影响或影响较小,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 4、不影响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或采取补救措施。

二、申请条件

个人/法人/其他组织

三、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出具

单位

备注

申请文件

纸质版

原件

必要

申请单位


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纸质版

原件

必要

申请单位


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提供与第三人签订的协议原件

纸质版

原件

必要

申请单位


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仅在占用水域审批时提供)

纸质版

原件

必要

申请单位


专家组意见

纸质版

原件

必要

申请单位


建设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纸质版

原件

必要

申请单位


拟报批水工程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仅在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时提供)

纸质版

原件

必要

申请单位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仅在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时提供)

纸质版

原件

必要

申请单位


占用农业灌溉及灌排设施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原件(仅在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时提供)

纸质版

原件

必要

申请单位


建设项目设计文件(报批稿)原件、移民安置方案及政策处理的相关材料原件(仅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时提供)

纸质版

原件

必要

申请单位


临时占用水域承诺书原件(仅在临时占用水域审批时提供)

纸质版

原件

必要

申请单位


临时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施工方案、度汛方案原件(仅在临时占用水域审批时提供)

纸质版

原件

必要

申请单位


 

四、提醒事项(办理过程中常见问题或需要注意的点)

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6010292具体咨询

五、申请方式

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请,或现场窗口申请

六、受理机构:

开化县水利局 

七、业务经办科室及负责人、联系方式:

水利管理科 王兰兰 电话:0570-6010292

八、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2个工作日(不包含专家评审和申请单位修改申请材料时间)

承诺期限:12个工作日

九、结果送达方式:

浙江政务服务网(网上自行下载)或现场领取

十、办公地址:

开化县政务服务中心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