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0026262858/2024-1285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10-09
发布单位: 县住建局 有效性:
【保障性住房办事指南】开化县公租房保障申请办事流程
时间:2024-10-09 17:02 来源: 县住建局 浏览次数:

公租房保障实行常态化受理,申请人持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在法定节假日到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无差别受理窗口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开化县公租房保障申请表》,现场签字确认,领取受理单。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查询申请人户籍、婚姻状况、经济收入、住房、信用、不动产登记及房产交易、车辆登记、社保缴纳、公积金缴纳、工商登记、税务缴纳及财政供养等情况。经审核,符合公租房保障的家庭在开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姓名、经济收入及住房情况等。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审核结果生效,由县住保办通过电话及短信告知并予以登记确认公租房保障资格。经审核,不符合公租房保障的家庭,县住保办发函予以书面告之并说明理由。

新列入保障的一档公租房保障家庭采取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保障方式,如实物配租房源不足,采用轮候政策,轮候期间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

新列入保障的二档和三档公租房保障家庭采取发放货币补贴的保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