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负责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省公司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单位有关规定及工作部署。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及省公司发展总体规划,会同各专业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并管理公司和全县电网发展规划、能源互联网规划、智能电网规划(含主网架、配电网、城农网规划、新型储能规划、抽水蓄能发展规划,通信网等二次规划)、电网设施布局规划;受委托制定政府电网发展规划,配合编制政府能源、电力发展规划,将公司电网规划纳入政府、国网、分部相关规划。负责电网、新能源发展和消纳等重要专题研究;负责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双碳”、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相关工作,开展重大问题研究;负责电网项目可研及前期相关工作,独立二次项目可研工作;负责用户、集中式电源、储能、增量配电网和微电网接入管理;负责提出35千伏及以上电网发展需求,开展负荷调查及预测,审查本地区10千伏及以下电网建设技改项目需求;负责10 千伏专线及35 千伏以上用户、集中式电源、储能、增量配电网和微电网接入管理;负责35千伏及电网项目可研及前期工作;负责编制本地区35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建议并报市公司审定;组织开展10 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可研评审,配合取得辖区内各电压等级电网项目支持性文件;负责组织并会同项目业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35千伏、10千伏电源和用户的接入系统设计;负责出具需地(市)核准的电源项目接入电网评审意见;参与10千伏及以上业扩项目供电方案评审。按照省公司分解下发的综合计划,组织落实计划安排,开展执行情况检查分析;负责生产经营计划管理;负责综合计划归口管理,组织专业部门开展目标论证、需求上报、项目储备管理;负责电网基建项目投资、固定资产零购管理,电网项目投资评价;负责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管理与考核,售电量、线损归口管理,电力市场供需预测,年度电力电量平衡,组织负荷实测;归口公司碳管理,负责编制公司碳管理规划,组织公司经济活动分析,节能减排归口管理;负责开展统计监督调查与监测分析。负责统计归口管理;负责电力生产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能源消耗统计、电网设备统计、新能源及农网统计及相关信息资料管理;负责地方政府统计报送工作,负责统计调查与分析,负责统计数据发布,负责发展专业对标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经济活动分析。负责所辖区域电网项目的建设管理。负责所辖工程进度、安全、质量、造价、技术、环保、水保等管理工作,负责基建技术管理、工程设计管理、基建新技术研究和应用;负责对所属建设队伍的专业管理。负责所辖电网建设项目的进度、计划管理、依法建设与建设协调,执行上级下达的电网建设进度计划;负责所辖电网建设项目的结算管理;负责所辖35千伏电网项目的招标专业管理、合同管理、信息与档案管理等;负责组织职责范围内的项目启动投运;负责所辖区域上级电网建设项目的属地协调工作;负责推进所辖项目部标准化建设,监督检查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关键人员配置及履职情况;负责全面提升所辖电网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水平、用工效率;负责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管理监督与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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