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824/2024-12233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01-26 | |
发布单位: | 县国网供电有限公司 | 有效性: |
2023年,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开化供电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电力监管条例》、《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规定》、《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省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广大电力客户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企业供电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情况
(1)电量情况:2023年全社会用电量11.490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84%;售电量10.610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10%。
(2)负荷情况:2023年全社会最高负荷20.8702万千瓦,同比增长30.09%。
(3)用电户数:178270户。
2.供电基本情况
(1)“两率”基本情况:2023年农网供电可靠率99.9900%,同比上升0.9249个百分点;农网电压合格率99.898%,同比上升0.034个百分点。
(2)全年停电情况:全年未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
(3)故障抢修情况:2023年共处理工单755张,城市故障报修平均到达现场时间35.55分钟,农村故障报修平均到达现场时间43.41分钟。
二、企业供电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制度建设,机构设置情况
2010年起,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分管营销副总经理为副组长,运检部、党建部、发建部、财务部、安监部、人资部、纪委办、物资供应分中心、调控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办公室、营销部、运检部、党建部、发展部、财务部、人资部、纪委办、物资供应分中心、调控中心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
1.规范信息公开公示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信息公开公示管理,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机制、公开内容、监督考核事项以及内部职责分工等内容,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拟定管理细则,持续优化信息公示工作流程;建立信息中台机制,各方经审核后的信息汇聚至信息中台后并行转至全渠道进行公示,增加多道复核程序,确保信息公示准确、及时、同源,满足信息公示业务需求的同时,线上、线下全渠道全过程统一管控。
2.建立信息公示核查监督机制
全渠道信息公示同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开。建立信息公示核查监督机制,定期每月核查校对全渠道信息公示内容,不定期抽查全渠道信息更新情况,确保下发到位、宣贯到位、公开到位。
(二)主动信息公开工作内容
2023年,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开化供电公司主要通过开化县人民政府官方门户网站(www.kaihua.gov.cn)、微信服务号(国网浙江电力)、95598智能互动网站(www.95598.cn)、“网上国网”手机App、供电营业厅、开化电视台等渠道进行公示公开,线上线下全渠道认真做好供电质量、停电信息、电价调整、代理购电以及业务流程等主动公开工作;受理并答复电力客户等申请人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供电企业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督促指导公司系统所属供电企业切实做好有序用电、代理购电等有关信息的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保障信息发布的实效性。主要公开内容包括:
1.开化县人民政府官方门户网站
(1)企业介绍: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开化供电公司简介、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开化供电公司资质、电力业务许可证。
(2)服务承诺及投诉电话:服务投诉举报电话、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十个不准”、2023年度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情况通报。
(3)停限电公告:开化县计划停电信息公告。
(4)供电质量及“两率”:2023年度各季度供电质量及“两率”情况。
(5)电价目录及收费标准:国网浙江电力关于开展代理购电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相关文件。
(6)办事程序:用电业务办理程序、信息公开申请表、用电业务办理告知书等相关文件。
(7)法律法规及制度标准:供电监管办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家电网公司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公司计量标准管理办法。
信息公开年报及指南:电网信息公开表、(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用户受电工程信息公开平台入口、企业信息公开年报、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指南。
用电受电工程市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行为认定指引等国务院、国家能源局相关文件。
2.95598 智能互动服务网站
(1)停电公告;(2)营业网点;(3)用电业务办理指南;(4)电费电量;(5)政策法规;(6)最新电价公告;
3.供电营业厅
各类业务办理指南、12398能源监管热线标识标牌、销售电价表、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员工服务十个不准、收费标准。
4.电子服务渠道
通过“网上国网”手机 APP、“国网浙江电力”微信服务号等渠道公开电量电费信息查询、停限电公告、2023年度各季度供电质量及“两率”情况、代理购电价格信息、供电营业厅信息等内容,并受理各类办电业务。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信息情况
截至12月31日,我公司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或不予公开申请。
(四)向监管部门报送信息的情况
1.定期每月组织编制所属供电企业主动公开信息情况表上报监管部门,主动上报供电企业信息公开情况和工作机制。
2.按时报送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要求报送的营商环境监管等各类相关信息。
3.在“网上国网”手机 APP、“国网浙江电力”微信服务号上按时发布 12398 能源监管热线宣传内容。
(五)自行制定管理制度和标准
2023年国网浙江开化县供电有限公司未制定涉及用户利益有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
(六)因供电企业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在报告年度,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9 | 0 | 5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单一、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公开信息不多。二是虽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但是存在对信息公开政策领会不深、业务不精等现象,偶尔无法对信息公开的范围等作出准确的判断、对信息界定上有偏差。
改进措施:运用多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内外并举的监督制约,督察督办工作机制。加强服务意识、提高专业技能,培养专业人才。
七、下一步企业信息公开和供电服务工作开展计划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开化供电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省政府、浙江能源监管办要求,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有关工作。同时,切实加强对公司系统所属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提升信息公开能力,加强宣传引导,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服务广大电力客户、服务社会。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