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002627413D/2024-0054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1-23
发布单位: 税务局 有效性:
2023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开化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3 10:41 来源: 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开化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衢州市开化县芹阳办事处灵山路47号,电话:0570-666989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开化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相关文件要求,以保障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知情、参与和监督权利为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扎实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开化县税务局通过衢州市税务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0条,通过开化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5条,合计75围绕税收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最多跑一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做好税收法律法规、税收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法规信息公开和纳税人权利义务、办税指南、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办税地图、办税日历等纳税服务信息公开;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信息双公示”;做好年度、季度税收收入统计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列明申请接收渠道公开申请受理流程,公布专用电子邮箱。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诉讼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谁产生、谁采集、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主动公开信息发布流程,明确主办处室提供、法规审核和保密审核三道程序同时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本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确定其内容是否仍符合不予公开的情形对因情形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主动保障公民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省、市税务局要求,县级税务部门不单独开设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2023年,我局配合衢州市税务局和开化县政府做好网站规范建设,不断提高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制作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的宣传作品通过总局、省市税务局官方微信发布。

(五)监督保障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中,并每半年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评,并注重结果运用,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平稳高效有序运行。同时持续加强业务知识更新学习,通过学习兴税”APP组织分管局领导、局内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等18人参加线上专题培训,增强干部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税收宣传形式丰富性有待提高、政策宣传针对性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需要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开化县税务局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宣传形式创新,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紧贴热点、紧扣重点、紧抓亮点,制作具有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实用性的税宣精品佳作。二是加强税收政策解读,聚焦重点难点疑点,深入基层开展需求调研,靶向施策,精准宣传。三是加强教育培训配优配齐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专项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岗位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开化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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