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波生育福利别错过
时间:2024-01-23 16:25 来源: 县卫健局 浏览次数:

《开化县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若干措施》及配套实施细则,正式印发。推出各项善育奖励优惠,如果身边有符合申请的对象,请您@TA,一起来看看申领条件。

01

辅助生殖补助

对确需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生育的家庭,在衢州市内具有辅助生殖资质医疗机构开展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的费用,自费部分按照每户累计不超过10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申报对象

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或一方具有开化县户籍;

2.生育行为符合国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

3.经具有辅助生殖资质医疗机构评估确需实施辅助生殖技术;

4.2023年3月16日零时起,在衢州市内具有辅助生殖资质医疗机构开展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的家庭;

5.如成功生育子女的,新出生子女需落户开化县。

已享受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其他辅助生育补助的不重复享受。

补贴标准

自费部分累计低于10000元的,按照每户实际自费金额进行全补;自费部分累计超出10000元的,按照每户10000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

申报时间及地点

1.夫妻双方实施辅助生殖技术治疗未成功的,可于首次治疗之日起两年内一次性向实施生育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的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夫妻双方实施辅助生殖技术治疗后成功生育且所生子女一年内落户开化县内的,可在当年度一次性填写《开化县辅助生育家庭补助申请表》。

2.实施生育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的医疗机构对申请家庭是否确需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进行评估,为其提供依法实施人类辅助生殖生育的相关医疗证明材料并签署审核意见。

3.县卫健局在收到申请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拟补助的对象进行资格确认。                                                                                               

申请材料及咨询电话

申请者需提供《开化县辅助生育家庭补助申请表》;夫妻双方结婚证、户口本;如成功生育的需提供新出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本;依法实施人类辅助生殖生育及确需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相关证明材料;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治疗自费部分清单、发票等。

如有问题,可联系开化县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570-6021905。

02

育儿补贴

对在衢州市内助产机构生育二孩、三孩且子女落户开化县的家庭,每年分别发放5000元、10000元的育儿补贴,直至子女满三周岁(36个月)止。按年计算,每年发放一次。

申报对象

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或一方具有开化县户籍;

2.拟申报补贴的二孩、三孩为夫妻共同生育且符合国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形不计入子女数:①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②夫妻收养的子女;③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④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以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3.拟申报补贴子女在衢州市内助产机构生育且落户开化县;

4.拟申报补贴子女在2023年3月16日零时后出生,且年龄在0-3周岁(即在36个月)之内;

育儿补贴发放对象的确认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和拟补贴子女户籍由外地迁入的,需在原户籍地未享受过同类型补贴。

申报时间及地点

符合条件的家庭应于每年3月向新出生子女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办事处提出育儿补贴申请,填写《开化县育儿补贴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离婚或丧偶的由具有抚养权的一方申请;当年度未申报的,可在下一年3月进行补报,逾期不予补发。

申请材料及咨询电话

申请者需提供《开化县育儿补贴申请表》;夫妻双方结婚证、户口本;拟申请补贴子女户口本;夫妻共同生育的所有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其他资料:如夫妻一方非开化县户籍的、夫妻和拟补贴子女户籍由外地迁入开化的,需提供(原)户籍地卫健部门出具的未享受过同类型补贴的证明;有离婚情况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有配偶或子女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等。

如有问题,可联系开化县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570-6070670。

03

托育补贴

在开化县内托育服务机构入托的一孩、二孩、三孩家庭,按孩次每年分别发放500元、1000元、2000元的托育补贴。托育补贴发放对象的确认以家庭为单位。

申报对象

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或一方具有开化县户籍;

2.拟申报补贴的一孩、二孩、三孩为夫妻共同生育且符合国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形不计入子女数:①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②夫妻收养的子女;③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④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以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3.在开化辖区内的托育服务机构入托且入托满4个月;

4.入托子女年龄在0-3周岁(36个月)以内。

发放方式

托育补贴发放对象的确认以家庭为单位,按年计算,每年发放一次。上一年度的9月1日至本年度的8月31日为一个补贴周期(首次申报起始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申报时间及地点

符合条件的家庭应于每年9月向拟补贴子女入托的托育服务机构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办事处提出托育补贴申请,填写《开化县托育补贴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离婚或丧偶的由具有抚养权一方申请;未在年度周期内进行申报的原则上可在该子女三周岁内进行补发,三周岁后逾期不补。

申请材料及咨询电话

申请者需提供《开化县托育补贴申请表》;夫妻双方结婚证;户口本;夫妻所有共同生育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托育服务机构收费票据和入托证明;有离婚情况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有配偶或子女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等。

如有问题,可联系开化县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570-6021905。

04

三孩家庭入学优待

申报对象

同一对法定夫妇合法生育的具有开化户籍的第三孩(须首次户籍登记在开化县)。以下情形不计入子女数:①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②夫妻收养的子女;③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④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以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保障标准

1.适用幼儿园、小学阶段。

2.小学:第三孩可跨学区按一、二、三志愿报名;幼儿园:第三孩可按一、二、三志愿报名。如志愿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第一、二孩可根据“长幼随学”政策申请转到第三孩同一所学校上学。

3.在招生时,须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可将双(多)胞胎适龄儿童并号报名。录取在同一所小学、幼儿园的双(多)胞胎适龄儿童,可依申请编入同一个班级。

申报时间及地点

幼儿园阶段每年4月30日前、小学阶段每年的5月31日前,由适龄儿童监护人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按政策规定执行。

申请材料及咨询电话

申请者需提供《开化县三孩家庭入学享受优待政策申请表》;住宅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夫妻共同生育所有子女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

如有问题,可联系开化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570-6523091(幼儿园)、0570-6523259(小学)。

05

三孩家庭子女课后服务政策

三孩家庭的子女均可免费享受当地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组织的课后服务。

申报对象

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或一方具有开化县户籍;

2.2023年3月16日零时起,符合国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同一对夫妻共同合法生育三孩及以上孩次的家庭。以下情形不计入子女数:①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②夫妻收养的子女;③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④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以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申报时间及地点

每学期开学第一周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学生向学校提交课后服务免费申请,学校汇总三孩家庭子女相关信息报县教育局。

申请材料及咨询电话

申请者需提供《开化县三孩家庭义务教育入学享受优惠政策申请表》;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夫妻共同生育所有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如有问题,可联系开化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570-6523259。

06

失业人员生育补助金

符合条件的失业女性生育子女的,可以一次性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补助。

申报对象及标准

应符合国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在我县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内或者享受待遇期满后的失业期间生育子女的。夫妻双方有一方失业的,失业一方可以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补助;夫妻双方均失业的,可以同时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补助。

申报时间及地点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在生育子女后的三个月内提交申请材料。

线上申报:可通过浙里办APP搜索“失业人员生育补助金申领”进行自主申报。

线下申报:开化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提交。

申请材料及咨询电话

申请者需提供《失业人员生育补助金申领表》;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生育登记服务卡。

如有问题,可联系开化县就业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570-6523687、0570-6014498。

07

公租房保障优待

对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二孩、三孩家庭,在公租房租金和租赁补贴上予以适当照顾。

申报对象

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或一方具有开化县户籍;

2.2023年3月16日零时起,符合国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同一对夫妻共同合法生育第二孩、第三孩及以上孩次的家庭。以下情形不计入子女数:①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②夫妻收养的子女;③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④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以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3.新出生的子女落户开化县内;

4.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

保障标准

二孩、三孩家庭选择实物配租的,按公租房应收租金标准的50%计租;选择租赁补贴的,核定为三档家庭的按二档家庭标准发放租赁补贴,核定为二档家庭的按一档家庭标准发放租赁补贴。

申报方式及地点

申请人至开化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5号窗口进行线下申请。

申请材料及咨询电话

申请者需提供夫妻双方户口簿或《浙江省居住证》、身份证、新出生子女户口本、夫妻共同生育的所有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如离婚或丧偶的由具有抚养权的一方进行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

如有问题,可联系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0570-6013565、0570-6012646。

08

提高二孩、三孩家庭公积金

租房提取和贷款额度

对在衢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二孩、三孩家庭以及在衢购买自住房且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二孩、三孩家庭,予以适当照顾。

申报对象

二孩及以上子女的家庭,按户口簿或子女医学出生证明认定其亲属关系,或按合法收养证明认定家庭收养关系;离婚或再婚家庭未成年子女人数通过其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载明的有抚养权的子女人数认定。

保障标准

对在衢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二孩、三孩家庭,其父母(至少一方在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实际租房提取公积金限额可上浮50%,即租房提取公积金上限为每月3000元。

对在衢购买自住房且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二孩、三孩家庭,其父母(至少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缴满6个月)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按计算后的可贷额度分别上浮20%和30%,上浮后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当期家庭最高贷款限额的120%和130%。

如多孩家庭同时符合首套首贷政策条件的,可先增加相应贷款额度后再上浮20%或30%。

申报方式及地点

申请人至开化县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业务窗口。

申请材料及咨询电话

申请者需提供:①公积金租房提取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及其国有银行储蓄卡;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无房证明和结婚证(可通过共享数据采集);二孩或三孩家庭的相关证明材料(家庭户籍证明、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子女依法收养证明等)

②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材料: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在衢房产信息及其购房合同(可通过共享数据采集),二孩或三孩家庭的相关证明材料(同上)。

如有问题,可联系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开化分中心,咨询电话:0570-6022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