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0026260583/2024-0056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1-23
发布单位: 统计局 有效性:
开化县统计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24-01-23 14:51 来源: 县统计局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和公示工作的通知》(开依法行政办通〔2024〕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开化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精神实施方案》,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大会、主题党日、周一夜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等法律法规学习,将学习延伸拓展到基层,覆盖到每位干部职工,切实将学习收获转化为推动统计工作、提高数据质量的强大动力。

二是3月9日,县统计局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了《全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开化县委书记夏盛民批示,要求决不允许统计造假在开化发生,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和总书记批示精神,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到位。

三是根据《<开化县统计局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明确了局领导班子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局长承担第一责任,班子成员承担主体责任,分管纪检负责人承担监督责任,并以党组会议的形式多次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建设等工作,切实强化了对局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四是以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之机,制定了《开化县统计局关于开展常态化数据核查的实施方案》(开统〔2022〕11号)、《开化县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开统〔2022〕14号)和《开化县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统计局系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开统〔2022〕15号)、《开化县统计局关于印发<开化县2023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开统〔2023〕13号)等文件。

五是3月30日,开化县统计局召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批示暨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

(二)加强宣传,优化执法环境。

1.突出“关键少数”法治宣传。一是3月15日,在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精神2次。二是11月13日晚局党组书记在县十七届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上,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和学习。三是县统计局于2021年与县委党校建立“统计入党校”长效机制,将统计法纳入必修课程,今年11月14日下午给县管班和中青班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实现“全覆盖”普法目标。抓好基层统计人员普法工作,通过专业培训会、入户走访指导等形式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向辅助调查员、记账户、相关统计从业人员以及统计调查对象大力宣传和解读统计法律法规,以案释法、以案讲法,加强统计法治宣传。今年全县15个乡镇(芹阳办)和1个经开区及6个相关部门(交通、住建、市场监管、农业局、发改局和经信局),已全部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三是构建“常态化”普法模式。结合“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统计年报会等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现场普及统计法律法规、普查知识,发放统计普法宣传手册。通过发放权益义务告知书、上街宣传、现场咨询等方式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县乡两级开展普法活动共计29次,发放宣传品3000余份。

四是讲好“新时代”普法故事。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百家村企送服务”活动,聚焦统计工作难点、堵点、风险点,坚持靠前一步,主动服务,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结合起来,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彰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成果。

(三)强化执法,提高检查力度。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从2021年起每年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和下达全年执法检查任务数,同时在执法工作中,每名执法人员都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做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并且及时把执法情况进行公示。同时今年一名同志拿到了统计执法证。

二是利用“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互联网+监管”平台和“一体化统计监督系统”进行案件的办理,使用率逐年提高,现已经达到100%。今年3月开展防治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以来,已开展各专业实地核查企业125家、两项收入样本点25个、粮食监测及畜牧业样本村24个、畜牧业规模户8家、“双随机”执法检查41家,对1家给予警告并罚款1000元行政处罚。同时还联合消防大队等部门完成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8次。

三是积极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2022年向县纪委报送涉及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线索2件,实现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配合“零”的突破。今年7月24日至28日,邀请开化县驻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一起联合赴常山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10家工业企业和10家固定投资企业开展了执法检查。2023年我局2位同志纳入县委巡察干部人才库,其中1名同志还参加了十五届县委第四轮对长虹乡党委及18个村(社)党组织巡察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政治站位。一是明确责任刀刃向内。进一步强化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把统计法治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形成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亲自抓,执法人员具体抓,业务人员协助抓的责任落实体系,压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责任。二是加强统计队伍建设。落实“最小颗粒度”要求,健全完善统计工作制度机制,配足配强统计人员力量。各乡镇部门明确分管领导,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各行政村(社区)明确工作人员负责统计工作,经常性地对样本户(单位)进行统计业务培训和指导。三是提升人员专业素养。加大执法培训力度,强化实战锻炼技能。鼓励采取联合执法方式,成立联合执法小组参与实际执法活动,全方位提升统计执法技能。

(二)聚焦学习宣传。一是抓牢统计系统。根据《统计法治工作要点》,明确工作清单,突出普法学法重点。将统计法治纳入“统计青年谈”等活动,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抓牢党员干部。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开展专项统计法律法规测试,推动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进一步提高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的统计法治思维。三是抓牢社会公众。真正推进统计法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网络,以真实案例讲解法律条文,有的放矢、深入浅出地一对一指导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引导社会公众从多角度学法、懂法、尊法、用法,推动统计法治宣传取得实效。四是结合今年的“五经普”工作,开展法治宣传及经普工作的宣传工作。

(三)加强核查检查。一是做实统计数据核查。落实统计数据常态化核查制度,开展统计基层基础、数据质量、统计执法“三位一体”联合检查,指导统计调查对象健全统计原始凭证,完善统计台账,确保数出有源,数出有据,执法检查有据可依,有据可查。二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根据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执法检查,同时结合上级转办、专业移交、协同监督部门移交线索和举报线索,有针对性开展重点执法检查。 


开化县统计局

2024年1月19日

开化县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