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82429/2023-12168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9-08
发布单位: 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 有效性:
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版)
时间:2023-09-08 16:53 来源: 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请人可以在开化县政府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指定地点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站地址为:www.kaihua.gov.cn/(开化县政府门户网站)。指定地点为: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公开时间为: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0570-6017208。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公开的时限和渠道

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查阅点位置:开化县钟山路6号,联系电话:0570-6829180,查阅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夏令时14:30-17:30,法定工作日)。

(五)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索引号

公开方式

文号

公开日期

发布单位

公开范围

责任单位

1.信息名称

简要描述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信息内容。

2.信息分类

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机构概况、政策文件、计划总结、政府工作报告、财政信息、人事信息、统计信息、公告公示、工作信息、信息公开年报等10个栏目。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017208;传真号码:6017208;通信地址:开化县城关镇钟山路6号;邮政编码:324300。

(三)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开化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在本机关办公室领取,也可在网站填写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中国开化”网站上直接填写《开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点击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确认发送。申请信息到达网站服务器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电报、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的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件编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的提示。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五)申请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根据不同情况在20个工作日内分别作出处理;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1)属于公开范围的,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内容或告知其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3)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符合《条例》第三十二条之应当公开条款规定的,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内容,并将决定公开的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4)属于非本机关制作或保存的,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掌握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5)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属于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7)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政府信息范围的,告知申请人。

(8)同一申请人向受理机构就同一申请事项重复提出申请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答复。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本机关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六)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将根据国务院核定的价格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和保障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开化县监察局举报。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6014162,传真号码:6014162,通信地址:开化县芹阳办事处解放街54号,邮政编码:324300。 

开化县监察局联系电话:6014641、6023110,传真号码:6013863,通信地址:开化县芹阳办事处解放街54号,邮政编码:324300。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提交途径:开化县法制办行政复议科,联系电话:6014681,传真号码:6014162,通信地址开化县芹阳办事处解放街54号,邮政编码:324300。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开化县人民法院,联系电话:6014317、6014274,传真号码:6014274,通信地址:开化县芹阳办事处岙滩新区,邮政编码:324300。 

公民版

开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年第      号

申请人信息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子邮箱 


信息内容描述 


信息用途 


信息的提供介质(可选) 

□纸质 □光盘 □电子邮件

信息的获取方式(可选)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申请人签章: 

年   月日

经审查,本机关受理你单位的申请,并将以如下形式答复: 

□     当场予以答复;

□     于年月日前以你选定的方式做出答复。申请受理专用章

年   月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本申请表一式两份,复印件为受理回执。 

单位版

开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年第       号

申请单位信息 

名    称


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子邮箱 


信息内容描述 


信息用途 


信息的提供介质(可选) 

□纸质 □光盘 □电子邮件

信息的获取方式(可选)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申请人签章: 

年   月日

经审查,本机关受理你单位的申请,并将以如下形式答复: 

□     当场予以答复;

□     于年月日前以你单位选定的方式作出答复。申请受理专用章

年   月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本申请表一式两份,复印件为受理回执。 

补正申请通知书

年第      号

: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受理回执》     年第      号。 

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内容不明确,本机关难以根据此申请确定具体的政府信息。请你(单位)更改、补充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后于      年   月   日前再行申请。 

特此通知。 

申请受理专用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年第      号

: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受理回执》     年第      号。 

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公开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本机关将在     年  月   日起提供你所申请的信息,届时请: 

□     到以下地点             获取; 

□     注意查收邮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本机关将向你(单位)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请在收到本告知书后,在     年   月   日前到上述地点办理缴费手续或将费用汇至以下账户:                                。 

特此告知。 

申请受理专用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年第 号 

: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受理回执》     年第 号。 

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的掌握范围,建议向                   机关咨询,联系方式为                       。 

特此告知。 

申请受理专用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

( )第 号-不告

: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受理回执》     年第 号。 

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属于: 

□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涉及商业秘密的政府信息; 

□     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     公开后将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     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于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 

特此告知。 

申请受理专用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