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824/2023-12148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9-04 | |
发布单位: | 县人民检察院 | 有效性: |
目 录
一、概况...........................................( 1 )
(一)部门(单位)职责.................................................( 1 )
(二)机构设置..................................................................( 3 )
二、2022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4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 )
(二)收入决算表(分单位)......................( 4 )
(三)收入决算表(分科目)......................( 4 )
(四)支出决算表(分单位)......................( 4 )
(五)支出决算表(分科目).......................( 4 )
(六)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 )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 )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4 )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 )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 )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 )
三、2022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4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13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13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14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4 )
四、名词解释......................................( 18 )
五、附件..........................................( 22 )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深化改革后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责
1.办公室(挂司法警察大队牌子)。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管理秘书事务,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检察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和意识形态工作。承担重要信息发布等检务公开职能。负责基层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检察业务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办案场所警戒、人员押解和看管等警务事项。负责辅助开展案件调查取证相关工作。负责保护检察人员司法活动人身安全。负责检察环节维稳安保等警务保障工作。
2.第一检察部(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牌子)。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提请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基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及其他综合工作。可以结合工作实际,对应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专业化办案组织。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提请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3.第二检察部。负责办理向基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提请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对基层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基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申诉案件。负责办理向基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提请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对基层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办理基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行政申诉案件。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基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基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诉讼申诉案件。负责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刑事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提请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
4.第三检察部(挂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牌子)。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立案侦查或者协助侦查由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负责受理控告、申诉和举报工作。承办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承担基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司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的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技术装备管理。配合办案部门开展技术性证据的提取、固定和运用工作。
5.政治部。承担干部管理、党的组织建设、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等职责。负责对基层人民检察院执行法律、法规和各级检察机关的规定、决定情况进行督察。承担内部审计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开化县人民检察院(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开化县人民检察院本级决算。
纳入开化县人民检察院(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本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
二、2022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三、2022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2,876.47万元,支出总计2,876.47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各增加588.79万元,增长25.7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876.4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876.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4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34.0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876.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2.25万元,占72.74%;项目支出784.23万元,占27.2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876.47万元,支出总计2,876.47万元,与2021年相比,各增加588.79万元,增长25.7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增加,项目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41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1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34%。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86.08万元,增长21.5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万元,占0.18%;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2,394.27万元,占87.31%;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4.48万元,占6%;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78.65万元,占6.51%;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14.26万元,支出决算为2,7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5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事务。年初预算为1603.29万元,支出决算为172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两房”建设(项)事务。年初预算为155万元,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为院大楼消防整改项目,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事务。年初预算为217万元,支出决算为216.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中的办案经费比年初预算减少。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事务。年初预算为101.68万元,支出决算为27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9.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年初预算为156.66万元,支出决算为156.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未变动。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事务。年初预算为21.99万元,支出决算为2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购房补贴标准未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务。年初预算为30.72万元,支出决算为3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津补贴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年初预算为71.65万元,支出决算为7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未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年初预算为35.83万元,支出决算为3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缴费基数未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事务。年初预算为17.10万元,支出决算为1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老干部经费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事务。年初预算为3.35万元,支出决算为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遗属补助标准未变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事务。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预算科目安排在其他检察支出项。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事务。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4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为一次性抚恤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92.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77.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14.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66%。与2021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4.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34.07万元,占10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4.07万元,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为新增的生态环境资源一体化办案中心建设项目。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4.0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为新增的生态环境资源一体化办案中心建设项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35.14万元,支出决算为35.1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近两年未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76万元,占81.85%,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17.06万元,增长145.81%,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购置了一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38万元,占18.15%,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4.85万元,下降43.19%,主要原因是2022年开始实行“公务餐”改革,市内接待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近两年未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本项支出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8.76万元,支出决算为28.7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公务用车,经批准购置一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19.52万元,支出决算为19.52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购置一辆经批准的公务用车。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9.24万元,支出决算为9.2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6.38万元,支出决算为6.3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累计553人次。主要用于接待各级省、外市检察院来我院调研指导、办案等工作用餐等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外宾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3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级省、外市检察院来我院调研指导、办案等工作用餐等支出,接待65批次,累计553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22.94万元,支出决算为314.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案支出产生差旅费等增多;比2021年度减少39.59万元,下降11.18%,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控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5.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4.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5.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5.8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开化县人民检察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其他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化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0个,共涉及资金650.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年度生态环境资源一体化办案中心建设项目等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34.07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开化县人民检察院随决算公开2022年度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其中,办案项目和公益诉讼项目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办案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95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39.24万元,完成预算的98.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主要用于支付办案人员差旅费、培训费、业务宣传费等相关支出,为检察业务正常开展提供根本保障,二是确保检察机关及检察人员有效履行检察职责,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够规范,需要进一步公开检查结果。下一步改进措施:督促办案业务部门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
公益诉讼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84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积极稳妥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加大办案力度,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二是注重办理社会影响较大的公益诉讼案件,不断提升办案效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够规范。下一步改进措施:督促公益诉讼业务部门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两房建设”(项):反映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查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20.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离休干部工资等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的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7.住房保障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对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购房储金。
2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五、附件
2022年度部门决算11张公开表
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