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4002626381H/2023-12148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9-04 | |
发布单位: | 司法局 | 有效性: |
目录
一、概况.....................................................................................................................................................( 1-4)
(一)部门(单位)职责.................................................................................................................( 2-4 )
(二)机构设置..............................................................................................................................( 4 )
二、2022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附件 )
三、2022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4-32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5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9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10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10-11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13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13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13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13-14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4-27 )
四、名词解释.......................................................................................................................( 27-32 )
五、附件............................................................................................................................( 27-32 )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作出统筹规划和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平安开化、法治开化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统筹推进数字政法、信息共享,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全县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涉稳突发事件。
4.加强对全县政法工作的督查,牵头协调和统筹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县政法工作的目标任务、重大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组织研究全县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领导管理县法学会。
9.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县实际,编制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10.拟订全县法律宣传与普法教育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部门、各行业、基层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11.指导管理全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教育工作。
12.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13.负责全县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工作。
14.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外事工作。
15.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组织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开化县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开化县政法委员会(含司法局合署办公)本级决算。
纳入开化县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政治处、办公室、执法监督室、平安综治督导科、基层治理指导科、社会稳定指导科、反邪教协调科、综合信息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复议应诉科、政府法律事务科、社区矫正管理科(挂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牌子)、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挂人民调解办公室牌子)、法律服务管理科(挂法律援助中心牌子)。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3,145.01万元,支出总计3,145.01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各减少1022.84万元,下降24.54%。主要原因是:未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未支出城乡社区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135.4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110.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10.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9.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25万元,占收入合计0.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13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6.32万元,占44.21%;项目支出1,749.12万元,占55.7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110.49万元,支出总计3,110.49万元,与2021年相比,各减少1036.49万元,下降25.05%。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建设项目资金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334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2%,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未支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10.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9.78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人员开支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10.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65.32万元,占34.25%;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1,799.22万元,占57.84%;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2.34万元,占4.25%;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13.62万元,占3.65%;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343.81万元,支出决算为311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2%,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及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83.68万元,支出决算为1065.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两名行政人员退休。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4.39万元,支出决算为1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年初预算为50.34万元,支出决算为5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打折结算,支出资金少于预期资金故未使用完毕。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年初预算为13.95万元,支出决算为1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律师管理(项)。年初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年初预算为98万元,支出决算为97.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剩余资金不足以支付购买法律服务资金故结余。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年初预算为107.60万元,支出决算为15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年中省里下达智慧矫正中心建设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年初预算为34.95万元,支出决算为3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剩余部分不足以支付购买法律服务资金故结余。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44.52万元,支出决算为1377.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资金未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9.96万元,支出决算为1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底支付完相关支出后略有剩余。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1.36万元,支出决算为47.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退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68万元,支出决算为2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退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7万元,支出决算为8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退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6.76万元,支出决算为4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退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03.13万元,支出决算为103.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0.49万元,支出决算为1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1.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84.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77.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13.5万元,支出决算为10.9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1.33%,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近两年没有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13万元,占19.37%,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1.27万元,增加147.67%,主要原因是使用公务车次数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85万元,占80.63%,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3.17万元,减少26.37%,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接待费用有所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近两年没有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本项支出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2.1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0.86%。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公务车次数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未购置公务用车,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2.1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0.86%。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使用公务车次数减少。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调研、同级部门交流及招商引资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8.8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8.5%。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累计983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上级部门考察调研、招商引资等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国外、境外来宾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8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上级部门考察调研、招商引资接待75批次,累计983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94.43万元,支出决算为17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执行政府过紧日子精神,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比2021年度减少186.39万元,减少51.27%,主要原因是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4.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9.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0.4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9.35%;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20.65%,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共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县委政法委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4个,共涉及资金1749.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组织对“司法援助经费”“平安建设经费”等2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49.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社会维稳经费”“网格员误工补贴及其他费用支出”等项目分别委托委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从评价情况来看,大部分项目均能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结论为“好”或“较好”,项目支出均纳入了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通过绩效目标管理,保重点、保运转,多办事少花钱,有效地促进了内部控制管理、优化了资金使用。我县平安建设考核全市领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推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定有力,平安开化建设根基不断夯实,服务大局精准有效,执法司法公信力持续有进,法治开化建设务实有为,过硬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对评价过程中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归纳汇总、查验核实,确保资料真实可信、准确无误。在今后的工作一方面要严格预算编制,做到细化精确;另一方面要严格落实项目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三是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及时到位,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实行;四是在经费开支上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执行。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县委政法委随决算公开2022年度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其中,普法宣传经费项目和县政府法律顾问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普法宣传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95万元,执行数为13.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统筹各单位开展普法讲座280场,超出年初设定80场;二是公民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基础管理资料、文件整理归档不够及时,资料管理较凌乱;二是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不足;项目过程管理欠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及时归档基础资料;二是对项目过程加强管理。
县政府法律顾问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降低县政府法律风险,减少不必要支出;二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资金拨付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相关业务公司沟通协调。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2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指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2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律师管理(项):指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律师管理和法律顾问的相关支出。
2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指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2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指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相关支出。
2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法制建设方面的支出。
2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司法方面的支出。
29.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五、附件
2022年度部门决算11张公开表2022年度部门决算11张公开表.XLS
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清单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清单(公开).xls